广州市通信维护 通信链路租赁 数字财政及移动办公无线虚拟专网及其流量池、终端通信卡等电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预算评审保障中心2024)
公告内容:
广州市预算评审保障中心2024年-2025年通信维护项目采购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CZ2024-0901
二、合同名称
2024年-2025年通信维护项目采购
三、项目编号
CZ2024-0901
四、项目名称
2024年-2025年通信维护项目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预算评审保障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将军西路25号
联系方式:18565054829
供应商(乙方):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66号
联系方式:1862001007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通信链路租赁
1(项)
1,189,218.00
1,189,218.00
合同金额: 1,189,218.00元,大写金额:壹佰壹拾捌万玖仟贰佰壹拾捌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15日至2025年08月15日
履约地点:广州市财政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市预算评审保障中心
2024年08月30日
合同编号:CU12-4401-2024-001476穗财信息化合同2045号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书项目名称:2024年-2025年通信维护项目采购采购编号:CZ2024-0901委托方:广州市预算评审保障中心(简称甲方)受托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简称乙方)签定地点:广州市年月签定日期:第1页共54页合同编号:CU12-4401-2024-001476甲方:广州市预算评审保障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联系电话:020-38923081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66号联系电话:18620010070由于广州市财政局业务的需要,甲方决定租用乙方的以太网专线、物联网卡及中继线业务,用于数据传输。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租用内容:序号服务内容服务内容数量备注1(一)数字财政及移动办公无线虚拟专网及其流量池、终端通信卡等电信服务线路带宽500M2产品号码:02000200625,服务期:自上一服务周期结束起至2025年8月15日;产品号码:510JRW02989,服务期:自上一服务周期结束起至2025年8月15日。2(一)数字财政及移动办公无线虚拟专网及其流量池、终端通信卡等电信服务线路带宽500M2产品号码:02000200625,服务期:自上一服务周期结束起至2025年8月15日;产品号码:510JRW02989,服务期:自上一服务周期结束起至2025年8月15日。2(一)数字财政及移动办公无线虚拟专网及其流量池、终端通信卡等电信服务物联网卡流量池(3T/月)1产品号码:510WLW11412099、510WLW11413567;服务期:自上一服务周期结束起至2025年8月15日;专属接入APN域名:gdgzczj01s.5ggd.gziot;包含6000张物联网卡每月使用3T共享流量池。3(二)广东省财政厅互联线路线路带宽不低于50M2产品号码:510YTW030781,服务期:自上一服务周期结束起至2025年8月15日。3(二)广东省财政厅互联线路线路带宽不低于50M2产品号码:510JRW02971,服务期:自上一服务周期结束起至2025年8月15日。4(三)六榕路机房互联线路线路带宽不低于50M2产品号码:70000048002010288890、510JRW00967;服务期:自上一服务周期结束起至2025年8月15日。5(四)人民银行结算中心互联线路线路带宽10M1产品号码510JPW13878078,服务期为自上一服务周期结束起至2025年8月15日。6(五)市区两级财政纵向网冗余线路线路带宽20M11服务期为自上一服务周期结束起至2025年8月15日。7(六)语音中继线11提供1条语音中继线(E1)用于广州市预算评审保障中心呼叫中心平台,并提供两台互为主备的语音网关设备以及相关的维护服务;服务期为自上一服务周期结束起至2025年8月15日。总计:1,189,218.00(大写:壹佰壹拾捌万玖仟贰佰壹拾捌元整)总计:1,189,218.00(大写:壹佰壹拾捌万玖仟贰佰壹拾捌元整)总计:1,189,218.00(大写:壹佰壹拾捌万玖仟贰佰壹拾捌元整)总计:1,189,218.00(大写:壹佰壹拾捌万玖仟贰佰壹拾捌元整)总计:1,189,218.00(大写:壹佰壹拾捌万玖仟贰佰壹拾捌元整)i一、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享受本合同约定的通信服务并在乙方提供的通信服务项目中选择和变更自己所需要的服务(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有权对乙方的通信业务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甲方作为乙方的大客户,有权享受乙方提供的相应的大客户服务。第3页共54页合同编号:CU12-4401-2024-0014762.甲方不得利用其所租用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妨碍社会治安的活动。并且,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及方式将其租用乙方的业务转租给第三方。3.甲方保证其在本合同合同项下使用的有关通信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乙方在开通前有义务对此进行核实,如甲方设备不符合本条约定,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互相不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4.甲方应派专人负责做好本方入网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接入设备及机房内安装场地、配套设施(如电源、照明)的准备;保证入网各机构配合乙方的进网调测工作;调配和预留所在物业内配线室至机房的通信线路;提供涉及入网实施工作的各机构项目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在乙方人员对甲方租用的业务按照有关规程和规范进行维护时,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5.如乙方为实现本合同下服务而需要将部分通信设备和相关设施设置在甲方营业场所和/或甲方管理的物业范围内,则甲方有义务确保建立安保制度,努力为乙方设置的前述通信设备及相关设施不受人为损害。6.甲方应依照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资费标准以及本合同相关约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按时足额缴纳本合同项下各项费用。7.如甲方租用产品为互联网专线业务,则若其用途发生变更时应书面通知乙方。第4页共54页合同编号:CU12-4401-2024-0014768.甲方有业务种类注明是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需在许可证许可范围内经营业务,禁止将自带IP地址或乙方互联网带宽转租给互联单位、ISP,一经查实,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并按照影响程度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及乙方受到的全部损失。9.甲方没有业务种类注明是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则不得以任何名义及方式将其租用乙方的业务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一经查实,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并按照影响程度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及乙方受到的全部损失。10.甲方利用乙方的互联网服务和资源不能层层转租,即没有增值电信许可证的客户只能自用,不能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有增值电信许可证的客户不能转租或分租给ISP和互联单位。(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按照国家规定的通信业务资费标准以及本合同相关约定,有权向甲方收取本合同项下各项费用。2.在资源具备的条件下,乙方应按服务承诺或双方约定,及时完成服务开通。3.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通信服务质量标准为甲方提供各类通信业务咨询、查询、组网建议和障碍申告等服务,同时接受甲方的服务质量监督。4.乙方视甲方为大客户,应按照乙方内部销售政策给予甲方相应优惠。第5页共54页合同编号:CU12-4401-2024-0014765.乙方应依据相关规程和规范对本合同项下服务涉及的乙方网元进行维护。6.乙方为改善服务质量,对相关网络进行扩容、调整、软件版本升级、割接等措施时,乙方有义务提前一周书面或邮件通知甲方。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业务和技术支持,并对甲方的各类服务需求实行客户经理制。乙方客户经理应对甲方所有业务的新增、变更、撤销,以及费用结算、故障跟踪等需求,进行统一受理、统一协调。8.乙方须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二、资费标准和优惠(一)本合同项下服务,经双方协商,在甲方未提前退租的前提下,甲方享受乙方大客户优惠(具体标准详见费用支付)。(二)本合同有效期内,当国家相关资费政策和标准发生变化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服务资费,自新资费政策和标准执行之日起予以相应调整。乙方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就新的资费收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实际结算调整前发生的资费,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三、费用支付第6页共54页合同编号:CU12-4401-2024-001476(一)双方签订合同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358,514.00(大写:叁拾伍万捌仟伍佰壹拾肆元整)。(二)服务期满6个月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416,226.00(大写:肆拾壹万陆仟贰佰贰拾陆元整)。(三)服务期满9个月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355,017.00(大写:叁拾伍万伍仟零壹拾柒元整)(四)合同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9,461.00(大写:伍万玖仟肆佰陆拾壹元整)。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备注:甲方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在服务期内新增物联网卡,在服务期满后甲方根据乙方出具的实际使用账单一次性支付新增的物联网卡费用。新增的物联网卡收取一次性卡费1元/卡,每月需收取1元/卡/月的服务费;在服务期满后,流量池有超出套餐使用的情况,甲方根据乙方出具的实际使用账单一次性支付超出流量池的流量费用,每月超出流量池部分的流量资费按3元/G结算。(五)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账户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第7页共54页合同编号:CU12-4401-2024-001476银行账号:3602062719200060879(六)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相关支付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相关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四、服务的开通、增加、变更和退租(一)服务开通: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第一期合同款后,乙方应在10日内开通甲方所申请的服务。因乙方原因,未能在上述承诺期限内开通服务的,每延迟一日,乙方按照该项服务一次性费用的1%进行退减,退减额以该项服务一次性费用金额为限。如甲方提出的要求开通时间晚于乙方承诺开通时间的,则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开通服务。因下列情况产生时间延误的,乙方不承担延误责任:(1)甲方(客户端)不具备相关服务所要求的物理条件,或甲方所在地理位置超出现有网络资源的有效距离,需I要进行特殊施工或额外布设。(2)甲方(客户端)不具备相关服务所要求的设备条件,需要购置或更换。(3)因意外事件或第三方恶意破坏导致的延误。(4)乙方由于法定节假日和遇重大活动时进行封网。(5)本合同项下甲方租用的服务开通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测试报告或开通通知,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测试报第8页共54页合同编号:CU12-4401-2024-001476告或开通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加盖公章并由甲方授权签字人签字(甲方应就该授权向乙方提供书面授权书)确认。甲方如对此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书面开通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如甲方未在前述期限内予以确认,亦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相关服务已在书面通知上所记载之日正常开通;如实际未开通,不免除乙方开通的责任。(6)甲方在服务开通后,因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端设备未到货或未调通、客户端内部网络未调通等)提出退租或变更开通日期及业务类型时,乙方有权根据该项服务的实际已开通时间,向甲方收取一次性费用和租费。(二)新增需求:1.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甲方今后产生新的租用需求时,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至少提前30日向乙方提供由甲方授权签字人签字(甲方应就该授权向乙方提供书面授权书)确认并盖有甲方公章(甲方采用托收方式付款的,还应加盖甲方财务章)的书面开通申请单。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交的书面开通申请单后,根据甲方具体需求及乙方网络资源状况,及时开通并提供相关服务。3.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方式向乙方提交的上述申请单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约束。(三)需求变更:甲方如需对已开通服务的内容和/或技术指标进行调整的,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将具体调整需求书面通知乙方,第9页共54页合同编号:CU12-4401-2024-001476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调整。甲方应充分配合乙方实施相关业务的服务功能的变更、调整。(四)服务退租:1.甲方可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停止租用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服务。甲方退租服务的,应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终止服务。2.甲方停止租用本合同项下服务的,相关服务的租费计至乙方完成相应技术操作,实际终止该项服务之日,但最长不得超过甲方停止租用之日起30个工作日。3.如甲方所停止租用的服务尚未租满合同约定时限的,甲方应按照实际使用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五,质量保障和故障处理(一)乙方提供的服务具体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电信服务规范》的要求,保证甲方使用通信业务安全畅通。乙方承诺网络/电路可用率为99.9%。(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因乙方责任导致发送技术故障,乙方承诺的故障恢复时限指标如下:4小时内恢复服务百分比90%;平均恢复时间不超过4小时;重大故障恢复时间不超过2小时。上述故障的开始时间以甲方申告记载并经乙方记录确认的时间为准,故障消除时间以乙方提供并经甲方确认(甲方如有异议,应在乙方告知故障排除后1小时内提出,否则,视为确认)的时间为准。第10页共54页合同编号:CU12-4401-2024-001476(三)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故障申告电话:4001010010,并提供“7X24”小时客服服务,接听甲方的故障申告。乙方进行修复工作时,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配合。(四)双方对本合同项下相关服务的质量和技术指标另有具体约定的,应另行以本合同附件形式,予以详细列明。六、违约责任(一)违约方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就其违约行为,向守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二)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到期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欠费金额3%的违约金。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的,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甲方逾期超过90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并向甲方追索欠费及违约金。(三)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提供服务,如未能达到《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标准及质量,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四)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披露其在本合同项下获得的,有关对方的信息、资料,以及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否则,违反前述保密责任的一方,应依法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七、免责条款1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的,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八、争议的解决第11页共54页合同编号:CU12-4401-2024-001476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合同履行所在地(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他(一)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如需变更、终止合同,应由双方充分协商,签订书面的变更、终止合同。(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所有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经甲方同意,乙方指定由公司负责本合同的具体执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受理、开通、出具发票、收款、验收等事宜。(以下无正文)甲方:广州市预算评审保障中心授权签学代表日期:2024年8月20日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只授权签字代表:日期:2024年8月20日第12页共5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通信维护 通信链路租赁 数字财政及移动办公无线虚拟专网及其流量池、终端通信卡等电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