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体育事业全媒体宣传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芜湖市体育局2024)
一、合同编号:WH01CG2024FW421501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芜湖体育事业全媒体宣传服务合同备案
三、项目编号:WH01CG2024FW4215(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120240871号)
四、项目名称:2024年芜湖体育事业全媒体宣传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芜湖市体育局
地 址:芜湖市政务服务中心D区 1 楼
联系方式:0553-3832227
供应商(乙方):芜湖市广电新视界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41号
联系方式:0553-311755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芜湖体育事业全媒体宣传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对芜湖市关于体育事业、体育产业、体育彩票、暖民心快乐健身行动发展相关内容作深度报道。主要包括:《芜湖体育》电视栏目、《大江晚报》体育(体育彩票)板块、“芜湖体育在线” 微信公众号、 视频号运维、其它宣传报道策划、图解制作等。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 700000.00元
合同金额:7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65个日历天;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8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2024年芜湖体育事业全媒体宣传服务1.pdf
CMAA一级广告企业芜湖市广电新视界广告传媒有限公司IDA001m2024年芜湖市体育局宣传合作协议甲方:芜湖市体育局地址:芜湖市政务服务中心D区1楼电话:0553-3832227乙方:芜湖市广电新视界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41号电话:0553-3117551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并共同遵守:一、合作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日历天。二、合作内容:1、甲方委托乙方通过大江资讯、新闻频道、生活频道、大江晚报、芜湖日报等媒体平台对甲方2024年度工作开展全媒体宣传推广。2、甲方委托乙方运营维护“芜湖体育在线”微信公众号、视频号。3、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理论文章、制作图解信息。三、具体要求:1、电视媒体电视栏目双方继续合作电视新闻栏目《芜湖体育》。每月2期,每期10分钟,分别在生活频道和新闻频道播出。报道内容将根据体育工作阶段性重点,内容待定。同时,以省台主题策划为核心,配合并策划系列新闻主题。播出频道:芜湖传媒中心生活频道、新闻频道(芜湖体育播出时间:【生活频道】:首播:每周五晚19:30。重播:每周五晚22:25、每周六上午8:45、每周六下午14:36【新闻频道】:首播:每周五晚21:30。重播:每周六至次周五中午12:45)栏目时长:10分钟周播(全年采访报道制作24期、重播24期)(以上播出时间以实际播出时间为准)《芜湖体育》栏目在保证栏目制作播出同时兼顾向安徽综艺体育频道《安徽体育联播》提供新闻稿件,全年不少于24篇。《芜湖新闻》、《生活传真》两档栏目将围绕我市重点赛事、全民健身活动、体育CNAA一级广告企业芜湖市广电新视界广告传媒有限公司WNOATILESHNIINSIAETIA0OT产业动态、体育彩票及体育文化,分别从时政和民生角度展开报道,吸引不同人群关注赛事活动,推广健身运动,扩大体育产业推动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全年不少于24条。2、报纸媒体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对芜湖市体育工作的关注,在《大江晚报》上开设体育(体育彩票)板块,对我市关于体育事业、体育产业、体育彩票发展相关内容作深度报道,刊登期数:全年不少于12期(版面大小不限,根据实时内容进行刊登)对我市重点赛事、健身、产业活动或芜湖体育领域重要信息,在《芜湖日报》上进行宣传报道。全年不少于6篇。3、新媒体围绕芜湖市体育局全年重点工作、重点赛事活动(活动包含芜湖马拉松大赛、皖美山水、房车露营赛、国际汽车拉力赛、峨桥钓鱼比赛、小型“铁人三项”、惠生联圩健身跑、“吴钩”足球赛、“路人王”篮球赛等),拍摄制作新闻短视频及时有效的在芜湖传媒生活频道视频号登载播出。全年不少于30条,每条短视频不超过1分钟。大江资讯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对重点工作节点进行针对性宣传报道。4、专题汇报片策划制作(由梦工场全程负责拍摄制作)根据2024年体育工作内容,确定宣传片制作主题,对相关主题开展系列活动制作。根据市体育局提供的资料撰写凝练、概括、新颖的脚本,交市体育局审核确认后开始进入制作流程。制作完成后送市体育局审核,可免费进行2次细节修改(除整体文案以外的单独画面、音效、饱和度等)。同时,对2024年芜湖市体育项目开展的系列活动进行拍摄记录,用于宣传片制作。6、其它合作项目(由芜湖传媒中心政企号运维中心负责)·“芜湖体育在线”微信公众号(1)在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宣传的需要,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公众平台账号等信息,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众平台账号、行业图文资料、活动策划案图文、运营注意细节等。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在每期推送的当日上午9时之前,将当天需要推送的微信素材,通过微信编辑群及时报送给乙方的编辑、制作人员,供乙方及时编辑、制作。(2)每周推送1至2期。法定节假日期间一般不推送,节假日期间,若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增加期数,但合同期内增加的期数应不超过10期。正常情况下,每期推送1-4条。若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增加条数,但合同期内增加的篇数应不超过20条。(3)合同期间,甲方若需对微信公众号(订阅号)进行升级开发、开发增值服务的需求,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开发升级工作。合同期间,甲方若需变更目录和菜单,涉及到基础平台建设部分的服务项目,由乙方负责完成;若涉及到需要第三方机构完成的功能开发认证等二次开发增值服务项目,由乙方负责跟第三方机构协调。(4)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须共同做好微信公众号的推广工作,甲方不断创新主题活动,丰富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内容和形式;乙方须配合甲方开展相关主题活动的宣传推广,增加主题活动宜传的内容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若涉及到微信公众号的线下活动推广,由双方共同协商制定具体活动的实施方案,甲方承担活动的各项费用支出,乙方负责组织实施。视频号运维服务1、合同期内,根据甲方提供素材发布短视频。2、合同期内,原则上每月提供1期基础原创短视频服务,共计8期。原则上视频不大于3分钟,其中含字幕解说视频不少于4期。3、加大推广力度,合同签订后,政务新媒体平台所发文字、视频稿件浏览量不少于芜湖市广电新视界广告传媒有限公司HA04001m200的新闻每月不少于2条。7、理论文章发布●合同期内,乙方需根据甲方需求,在芜湖日报发布理论文章1篇,稿件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审核发布。8、政策、年报图解制作●合同期内,乙方需根据甲方提供相关素材,制作政策图解信息4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图解信息1条。若制作需求超过规定条数,超过部分按2500元/条计算。四、合作经费:1、上述合作项目费用明细:以上项目经费合计: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另根据实际工作需求,上述约定资源在未使用完的情况下,可根据各平台资源的执行价格进行同等价值的资源转换,最终执行验收以实际执行内容为准。2.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支付70%预付款,合同内容全部履约验收完成后,支付剩余30%.芜湖市广电新视界广告传媒有限公司MDA001m3.支付方式:通过转账方式转到乙方下列账号五、权利、义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2.如果甲方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3.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4.对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5.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合同履约,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支付合同价的30%的违约金。6.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7.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乙方逾期达15天或达到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时(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30%),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8.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完成管理和采购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9.乙方应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履行合同过程出现的失误按下述情形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六、保密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三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2、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电脑病毒、黑客攻击、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八、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附则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解决。十、生效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服务期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确定续签事宜,广告发布完成且广告款支付完全,本合同自行终止。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芜湖市体育局,乙方:芜湖市广电新视界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2024年08月29_日,2024年08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体育事业全媒体宣传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芜湖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