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特殊群体购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朔州市平鲁区民政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0124854632024401

二、合同名称:朔州市平鲁区民政局2024年关爱特殊群体购买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6032024CCS00038
四、项目名称:朔州市平鲁区民政局2024年关爱特殊群体购买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朔州市平鲁区民政局
地 址:朔州市平鲁区平阳街转角处1号101室
联系方式:0349-6062384
供应商(乙方):朔州市平鲁区嘉星家政服务部
地 址: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井东街61号
联系方式:1823518788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朔州市平鲁区民政局2024年关爱特殊群体购买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07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时间:1年服务标准:合格

2.合同金额(元):207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朔州市平鲁区民政局2024年关爱特殊群体购买服务项目合同(11N0124854632024401).pdf

朔州市平鲁区民政局2024年关爱特殊群体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406032024CCS00038政府采购合同甲方全称:朔州市平鲁区民政局乙方全称:朔州市平鲁区嘉星家政服务部日期:二〇二四年九月朔州市平鲁区民政局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项目采购合同甲方:朔州市平鲁区民政局通讯地址:朔州市平鲁区平阳街转角处1号101室联系方式:0349-6062384乙方:朔州市平鲁区嘉星家政服务部(以下简称乙方)通讯地址: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井东街61号联系方式:18703495708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对家庭养老的冲击,建立起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解决我区老年人日益迫切的养老服务需求,帮助解决老年人养老服务和特殊困难老年人遇到的困难,提高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朔办发〔2021〕32号)、《关于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扶持政策的通知》(朔民发〔2021〕63号)、《朔州市平鲁区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平民发〔2023〕94号)文件精神,平鲁区民政局经公开招标,中标单位朔州市平鲁区嘉星家政服务部(以下简称"乙方”)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服务商。经双方协商,就平鲁区民政局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达成如下协议:-1-第一条承办服务的内容根据朔州市平鲁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平民发〔2023〕112号)文件要求,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摸底排查:对社区80岁以上高龄老人,低保家庭中60岁以上失能老人,70岁以上独居、空巢老人等特殊群体纳入养老服务对象,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我区城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含失智)、重残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居家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今年开展服务活动完成5000人左右。第二条合作期限本合同合作期限为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1日第三条乙方承办服务的事项(一)负责与各乡镇(街道办)民政工作站、各村(居)民委员会对接沟通、相互协调、具体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摸底排查工作,了解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和接受居家养老和探访关爱服务的意愿,建立居家养老和探访关爱服务工作台账;(二)负责开展居家养老和探访关爱服务,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老年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意愿,负责分类提供以下服务:1、生活照料-2-提供助餐、助浴、助急、助洁服务,给予理发、刮胡须、修剪指(趾)甲等服务。2、家政服务提供清理衣服、大件衣服,开展卫生大扫除等保洁服务。3、健康服务提供助医、康复护理服务等医疗辅助性工作,掌握服务对象身体状况,提醒服务对象及时、按量、安全服药等。4、精神慰藉进行沟通交流,提供心理疏导,通过疏导交流调整服务对象心理状态给予心理安慰。(三)负责宣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政策、普及安全知识、应急自救知识、健康知识等;(四)负责资料相关工作,对社区居家养老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对象的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第四条工作流程(一)入户摸排。与各乡镇(街道办)民政工作站、各村(居)民委员会对接协调,并在其配合下实施摸排工作,至少两人一组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摸排工作,了解掌握全区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和接受居家养老和探访关爱服务的意愿,建立居家养老和探访关爱服务工作台账。-3-(二)入户宣传。在入户摸排过程中,通过口头宣传、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进一步向居民宣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相关政策,并普及安全常识、应自救和健康知识等。(三)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对社区80岁以上高龄老人、低保家庭中60岁以上失能老人、70岁以上独居、空巢老人等特殊群体,按照每人每月两次,每月不低于50元经费的标准,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四)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对城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含失智)、重残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居家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对其中失能(含失智)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每月探访关爱不少于一次,其他特殊困难老年人每季度探访关爱一次。(五)档案管理。乙方开展工作中,对摸排结果、实施居家养老和探访关爱服务的各类相关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保管。第五条绩效考核(一)考核内容。绩效考核是由平鲁区民政局对乙方服务结果进行抽查考核。(二)考核方法。考核由区民政部门以抽查的方式进行评估。(三)考核评价。通过区民政部门抽查评估结果,参照-4-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条款执行绩效考核。第六条服务费用(一)服务费用标准。根据《关于居家养老服务中标公告》内容,中标总价为2070000元(2070000元整)。服务费用按照中标总价付款,如因服务人数增加超出中标服务费用部分,按人(户)均费用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二)付款方式。甲方分两次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第一次在签订合同后支付中标总价的40%,第二次在2024年12月底前支付中标总价的60%。(三)财务衔接。乙方账户信息如下:户名:朔州市平鲁区嘉星家政服务部账号:050704620920012764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平鲁支行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三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发票开票信息如下:开票名称:朔州市平鲁区民政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40602012485463E地址:朔州市平鲁区平阳街转角处1号101室账号:0485400104001926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鲁区支行若甲方开票信息变更,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根-5-据变更后的信息为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事宜,不得拒绝推诿乙方正常的工作协助请求。(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作过程,对存在异议的事项要求乙方出具书面说明,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监督。(三)乙方保证所供服务均为投标文件承诺服务,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保证良好的服务质量。(四)乙方有权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数据采集,建立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报告制度。(五)乙方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私自泄露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相关信息。(六)甲方授权乙方承办本项目服务后,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甲方沟通联系,并组建相应的服务团队,确保及时、准确、公开、公平、公正的实施相关服务。(七)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八)甲乙双方应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并接受甲乙双方主管部门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第八条违约责任(一)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在合作期限内完成-6-服务工作。如果因乙方原因未能完成服务工作的,每推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违约金。(二)甲方应按合同指定日期支付乙方服务费,在合同规定日期不能及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每推退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违约金。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如本合同签订时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合同部分条款需要变更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签订后,变更前的有关条款废止,以变更后的条款为准,合同未变更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首先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十一条合同文本说明(一)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期间,若遇国家或省、市有关政策变化,可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订。(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进行修改、完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7-(四)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五)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六)本合同中的通讯地址为甲乙双方相互告知确认能够接收的地址,若有变更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此地址送达的任何文件在发出3日后即视为送达。若发生纠纷的,该地址作为法院或仲裁机构寄发相应法律文件的送达地址,因一方预留地址有误或变更通讯地址而未通知对方的,对方、法院或仲裁机构按原地址发出通知或文件3日后,视为已送达。(七)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为打印文本,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关爱特殊群体购买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