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土地整 土地整治 市级抽查复核采购合同公告(绍兴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2024)



绍兴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绍兴市土地整治项目市级抽查复核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MB1C7555820242401
二、合同名称:绍兴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绍兴市土地整治项目市级抽查复核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SC-2024-158
四、项目名称:绍兴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绍兴市土地整治项目市级抽查复核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绍兴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地      址:绍兴市
联系方式:18758537813
供应商(乙方):绍兴市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99号8楼809-823室
联系方式:1332575731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绍兴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绍兴市土地整治项目市级抽查复核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726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按招标文件执行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服务时间:按招标文件执行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2.合同金额(元):726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土地整治项目市级抽查复核(2024年).pdf

土地整治项目市级抽查复核(2024年).pdf

合同编号:2024(175)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绍兴市土地整治项目市级抽查复核甲方:绍兴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乙方:绍兴市勘察测绘有限公司签订地: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99号签订日期:2024年8月26日委托方(甲方):绍兴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承揽方(乙方):绍兴市勘察测绘有限公司2024年8月14日,绍兴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以公开招标方式对绍兴市土地整治项目市级抽查复核项入目(项目编号:3306003524650)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绍兴市勘察测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第一条作业范围浙江省绍兴市。第二条工作内容通过内业审查、外业复核,形成报告、图表、数据库等成果,全面、客观的反映2024年土地整治项目完成情况。乙方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竣工验收市级复核、项目报备市级复核,按时保质完成土地整治项目市级复核任务。具体内容如下:(一)竣工验收市级复核。1.外业复核。按照甲方的工作安排,对区(县、市)上报的土地整治竣工项目进行100%外业复核,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实地踏勘,对工程设施完成情况、种植落实情况、耕作层厚度、坡度进行拍照和记录,出具复核意见。根据甲方的工作布置,对区(县、市)上报的土地整治竣工项目进行外业测绘复核,利用专业测绘仪器,进行新增耕地面积复测,并出具测绘市级复核报告。2.内业复核。乙方需对外业复核的项目进行100%内业复核。根据县级上报的验收资料,对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核实项目是否依法经过审批,立项、验收材料是否齐全,项目整治后形成耕地的后续管护方案是否完善等,对缺少的资料及不准确的资料逐项进行整理并..辅助完成整改,在项目全部完成后编写内业市级复核报告。(二)项目报备市级复核。1.项目报备信息复核。辅助甲方对于县级在系统中备案的项目进行市级复核,核对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全面核实文件、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项目实施前后照片、影像、项目验收范围及新增耕地矢量数据等是否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辅助完成修改。在项目全部完成后编写报备市级复核报告。2.报备信息的修改完善。合同期间,对于省级、部级退回的报备项目,乙方协助甲方与省级进行沟通,找准退回原因,指导县级进行报备成果的修改、完善。3.合同期间,辅助甲方对上级部门布置的督查、审计涉及项目提供技术支持。第三条项目工期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1)在2024年11月底前完成2024年度的土地整治项目的市级内、外业复核工作。(2)开展2024年项目报备市级复核工作。在县级系统上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项目的审核。若项目退回,在五个工作日内指导做好项目的修改完善。第四条项目款项序号项目工作内容项目工作内容工作量小计(元)备注1绍兴市土地整治项目市级抽查复核绍兴市土地整治项目市级抽查复核1项¥726000.00无总价合计总价合计大写:柒拾贰万陆仟元整小写:726000.00元大写:柒拾贰万陆仟元整小写:726000.00元大写:柒拾贰万陆仟元整小写:726000.00元大写:柒拾贰万陆仟元整小写:726000.00元第五条权利义务5.1甲方权利义务甲方保证按时支付合同价款,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5.2乙方权利义务5.2.1乙方应当确保如期保质交付标的。5.2.2对于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及该标的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转让,不得用于其它项目。5.2.3乙方应按照成果资料保密管理规定,做好涉密资料、项目成果的使用与保管工作。5.2.4乙方代表如下,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代表姓名:王长栓;职务:绍兴市勘察测绘有限公司资源调查所所长;联系电话:18305750016;通信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99号8楼。乙方对乙方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代表乙方负责对项目进度、质量、现场变更签证及在各方面进行确认、检查和监督,并协调其他事宜,签署确认往来文件及对账函。第六条成果验收6.1乙方需按项目工期及时向甲方提交成果,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完成竣工验收市级复核、项目报备市级复核工作。.6.2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项目验收通过后,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项目成果。6.3非乙方原因造成项目无法按期验收的,需书面向甲方说明原因,甲方同意后由双方协商延期验收工作。第七条知识产权7.1乙方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7.2甲方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本合同生产的成果。7.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说明、图纸,乙方仅限本项目使用,不得提供给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第八条项目款支付日期和方式8.1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柒拾贰万陆仟元整(小写:726000元)8.2本项目款项分两期进行支付:8.2.1合同签订,乙方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的50%,即甲方向乙方支付叁拾陆万叁仟元整(小写:363000元);8.2.2当乙方完成2024年度竣工验收市级复核、项目报备市级复核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即甲方向乙方支付叁拾陆万叁仟元整(小写:363000元)。8.3乙方必须开具给甲方增值税普通发票。8.4款项交付方式:所有项目款均由甲方汇至乙方开户银行。8.5因乙方迟延市级复核成果提交时间或不符合资金支付要求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第九条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金9.1符合部、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甲方的有关质量要求。9.2测绘成果质量符合《浙江省土地整治测量与调查技术规定(试行)》和国家、省相关规范、标准、技术规定。9.3其他技术质量要求:(1)坐标系统:平面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椭球,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中央子午线为120°0000”)。(2)高程系统:正常高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大地高系统采用WGS-84大地坐标系大地高基准;等高距为1m。9.4本项目质量保证金:无。第十条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主要成果包括文档成果、数据成果等。(一)文档成果。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土地整治项目市级复核报告。具体内容包括复核意见、测绘市级复核报告、内业市级复核报告、报备市级复核报告。(二)数据成果。包括全市各区、县(市)年度竣工验收市级复核数据库(GDB),项目复核过程中收集的实地照片、视频、最新遥感影像数据成果或无人机航拍成果等。第十一条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期:一年。为提升本项目内业复核和外业实地测绘的响应效率,强化涉密涉敏数据的安全管理,乙方需安排1人在甲方指定的地点驻场办公,主要负责复核2024年土地整治项目的内业复核及项目报备情况复核。外业测绘人员在绍兴常驻人员不少于4人,主要负责外业测绘、配合外业实地踏勘等。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全部价款的10%,并归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价款。12.2.在项目实施过程,因乙方单方面中止合同的,乙方应退还所有款项,并向甲方赔偿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乙方无法达到甲方的技术要求,导致项目失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乙方应退还所有款项,并向甲方赔偿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延期交付罚款:延期交货每1天,按合同总价的0.1%支付迟交违约金,依次累计,最高罚款为合同总价的20%。12.3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延期,乙方不承担违约有A责任。12.4乙方提供的标的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新生产,以达到验收要求。因标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33060方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5乙方因标的质量不合格进行重新生产的,返工周期为40个工作日,乙方应在该期限内向甲方交付经验收合格的全部最终成果资料;如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2.6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项目停止而终止合同的,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预算项目总价款5%的违约金;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的,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项目价款,并按预算项目总价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三条不可抗力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则合同履行期限可以顺延,顺延期限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3.2不可抗力持续30日以上,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四条争议解决的方法若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关于补充协议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其他约定16.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行业以及省、市各级及单位制订的关于安全管理规定,满足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等要求。16.2作业过程中,乙方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工程实施期间所引起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解决。16.3乙方要加强对职工进行质量管理、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同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及相应的保障措施。16.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上级有关技术标准发生变化,成果可考虑执行新标准,但不影响本合同履行。16.5乙方需对复核成果的真实性负责。复核发现的问题一律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所有复核人员一律不得私自和受检单位联系,任何虚报、瞒报、伪造、篡改复核成果数据的行为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项目款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一第十七条附则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绍兴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乙方:绍兴市勘察测绘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99号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银春路389-1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气签字:盛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行绍兴城北支行HX2账号:账号:1211014019200036630联系人:许婷婷联系人:王长栓电话:0575-89181869电话:0575-89181990合同编号:2024(175)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绍兴市土地整治项目市级抽查复核甲方:绍兴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乙方:绍兴市勘察测绘有限公司签订地: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99号签订日期:2024年8月26日委托方(甲方):绍兴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承揽方(乙方):绍兴市勘察测绘有限公司2024年8月14日,绍兴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以公开招标方式对绍兴市土地整治项目市级抽查复核项入目(项目编号:3306003524650)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绍兴市勘察测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第一条作业范围浙江省绍兴市。第二条工作内容通过内业审查、外业复核,形成报告、图表、数据库等成果,全面、客观的反映2024年土地整治项目完成情况。乙方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竣工验收市级复核、项目报备市级复核,按时保质完成土地整治项目市级复核任务。具体内容如下:(一)竣工验收市级复核。1.外业复核。按照甲方的工作安排,对区(县、市)上报的土地整治竣工项目进行100%外业复核,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实地踏勘,对工程设施完成情况、种植落实情况、耕作层厚度、坡度进行拍照和记录,出具复核意见。根据甲方的工作布置,对区(县、市)上报的土地整治竣工项目进行外业测绘复核,利用专业测绘仪器,进行新增耕地面积复测,并出具测绘市级复核报告。2.内业复核。乙方需对外业复核的项目进行100%内业复核。根据县级上报的验收资料,对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核实项目是否依法经过审批,立项、验收材料是否齐全,项目整治后形成耕地的后续管护方案是否完善等,对缺少的资料及不准确的资料逐项进行整理并..辅助完成整改,在项目全部完成后编写内业市级复核报告。(二)项目报备市级复核。1.项目报备信息复核。辅助甲方对于县级在系统中备案的项目进行市级复核,核对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全面核实文件、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项目实施前后照片、影像、项目验收范围及新增耕地矢量数据等是否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辅助完成修改。在项目全部完成后编写报备市级复核报告。2.报备信息的修改完善。合同期间,对于省级、部级退回的报备项目,乙方协助甲方与省级进行沟通,找准退回原因,指导县级进行报备成果的修改、完善。3.合同期间,辅助甲方对上级部门布置的督查、审计涉及项目提供技术支持。第三条项目工期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1)在2024年11月底前完成2024年度的土地整治项目的市级内、外业复核工作。(2)开展2024年项目报备市级复核工作。在县级系统上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项目的审核。若项目退回,在五个工作日内指导做好项目的修改完善。第四条项目款项序号项目工作内容项目工作内容工作量小计(元)备注1绍兴市土地整治项目市级抽查复核绍兴市土地整治项目市级抽查复核1项¥726000.00无总价合计总价合计大写:柒拾贰万陆仟元整小写:726000.00元大写:柒拾贰万陆仟元整小写:726000.00元大写:柒拾贰万陆仟元整小写:726000.00元大写:柒拾贰万陆仟元整小写:726000.00元第五条权利义务5.1甲方权利义务甲方保证按时支付合同价款,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5.2乙方权利义务5.2.1乙方应当确保如期保质交付标的。5.2.2对于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及该标的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转让,不得用于其它项目。5.2.3乙方应按照成果资料保密管理规定,做好涉密资料、项目成果的使用与保管工作。5.2.4乙方代表如下,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代表姓名:王长栓;职务:绍兴市勘察测绘有限公司资源调查所所长;联系电话:18305750016;通信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99号8楼。乙方对乙方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代表乙方负责对项目进度、质量、现场变更签证及在各方面进行确认、检查和监督,并协调其他事宜,签署确认往来文件及对账函。第六条成果验收6.1乙方需按项目工期及时向甲方提交成果,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完成竣工验收市级复核、项目报备市级复核工作。.6.2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项目验收通过后,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项目成果。6.3非乙方原因造成项目无法按期验收的,需书面向甲方说明原因,甲方同意后由双方协商延期验收工作。第七条知识产权7.1乙方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7.2甲方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本合同生产的成果。7.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说明、图纸,乙方仅限本项目使用,不得提供给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第八条项目款支付日期和方式8.1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柒拾贰万陆仟元整(小写:726000元)8.2本项目款项分两期进行支付:8.2.1合同签订,乙方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的50%,即甲方向乙方支付叁拾陆万叁仟元整(小写:363000元);8.2.2当乙方完成2024年度竣工验收市级复核、项目报备市级复核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即甲方向乙方支付叁拾陆万叁仟元整(小写:363000元)。8.3乙方必须开具给甲方增值税普通发票。8.4款项交付方式:所有项目款均由甲方汇至乙方开户银行。8.5因乙方迟延市级复核成果提交时间或不符合资金支付要求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第九条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金9.1符合部、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甲方的有关质量要求。9.2测绘成果质量符合《浙江省土地整治测量与调查技术规定(试行)》和国家、省相关规范、标准、技术规定。9.3其他技术质量要求:(1)坐标系统:平面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椭球,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中央子午线为120°0000”)。(2)高程系统:正常高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大地高系统采用WGS-84大地坐标系大地高基准;等高距为1m。9.4本项目质量保证金:无。第十条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主要成果包括文档成果、数据成果等。(一)文档成果。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土地整治项目市级复核报告。具体内容包括复核意见、测绘市级复核报告、内业市级复核报告、报备市级复核报告。(二)数据成果。包括全市各区、县(市)年度竣工验收市级复核数据库(GDB),项目复核过程中收集的实地照片、视频、最新遥感影像数据成果或无人机航拍成果等。第十一条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期:一年。为提升本项目内业复核和外业实地测绘的响应效率,强化涉密涉敏数据的安全管理,乙方需安排1人在甲方指定的地点驻场办公,主要负责复核2024年土地整治项目的内业复核及项目报备情况复核。外业测绘人员在绍兴常驻人员不少于4人,主要负责外业测绘、配合外业实地踏勘等。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全部价款的10%,并归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价款。12.2.在项目实施过程,因乙方单方面中止合同的,乙方应退还所有款项,并向甲方赔偿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乙方无法达到甲方的技术要求,导致项目失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乙方应退还所有款项,并向甲方赔偿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延期交付罚款:延期交货每1天,按合同总价的0.1%支付迟交违约金,依次累计,最高罚款为合同总价的20%。12.3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延期,乙方不承担违约有A责任。12.4乙方提供的标的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新生产,以达到验收要求。因标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33060方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5乙方因标的质量不合格进行重新生产的,返工周期为40个工作日,乙方应在该期限内向甲方交付经验收合格的全部最终成果资料;如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2.6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项目停止而终止合同的,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预算项目总价款5%的违约金;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的,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项目价款,并按预算项目总价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三条不可抗力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则合同履行期限可以顺延,顺延期限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3.2不可抗力持续30日以上,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四条争议解决的方法若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关于补充协议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其他约定16.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行业以及省、市各级及单位制订的关于安全管理规定,满足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等要求。16.2作业过程中,乙方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工程实施期间所引起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解决。16.3乙方要加强对职工进行质量管理、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同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及相应的保障措施。16.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上级有关技术标准发生变化,成果可考虑执行新标准,但不影响本合同履行。16.5乙方需对复核成果的真实性负责。复核发现的问题一律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所有复核人员一律不得私自和受检单位联系,任何虚报、瞒报、伪造、篡改复核成果数据的行为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项目款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一第十七条附则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绍兴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乙方:绍兴市勘察测绘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99号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银春路389-1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气签字:盛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行绍兴城北支行HX2账号:账号:1211014019200036630联系人:许婷婷联系人:王长栓电话:0575-89181869电话:0575-8918199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整 土地整治 市级抽查复核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