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磐安县档案馆2024)



一、合同编号:11N74203999120241
二、合同名称:磐安县档案馆馆藏明清宗谱保护修复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KXPAGK2024-019号
四、项目名称:磐安县档案馆馆藏明清宗谱保护修复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磐安县档案馆
地      址:磐安县
联系方式:0579-84668863
供应商(乙方):北京嘉元文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天秀路10号中国农大国际创业园3号楼1层1040
联系方式:1355269857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磐安县档案馆馆藏明清宗谱保护修复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92814.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要求: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除尘、灭霉、脱酸、整理、家谱修复、揭裱、家谱档案抄录、家谱套服务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292814.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根据甲方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除尘、灭霉、脱酸、整理、家谱修复、揭裱、家谱档案抄录、家谱套函、家谱档案扫描及数字化加工及验收工作。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采购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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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档案馆馆藏明清宗谱保护修复项目采购合同项目编号:KXPAGK2024-019号项目名称:磐安县档案馆馆藏明清宗谱保护修复项目甲方(采购人):磐安县档案馆乙方(供应商):北京嘉元文博科技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磐安县档案馆馆藏明清宗谱保护修复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文件:1.合同条款。2.中标通知书。3.更正补充文件。4.招标文件。5.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6.其他。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二、合同履约期限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除尘、灭霉、脱酸、整理、家谱修复、揭裱、家谱档案抄录、家谱套函、家谱档案扫描及数字化加工及验收工作。三、项目服务方式要求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相应的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在明代《郑氏家谱》项目开展期间需全程负责及跟进本项目,未到场扣罚2000元每天。项目负责人应是文物修复与鉴定专业毕业,从事修复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一级文物修复工作经验,且通过古籍修复专业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2.由乙方指派人员、自带修复加工所需的材料、设备、软件、工具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场所进行宗谱保护修复及数字化加工服务。13.人员素质及人数要求3.1为保证项目高效完成,乙方须派遣足够的人员完成甲方的宗谱保护修复及数字化加工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3日内提交项目实施计划,5日内项目组成员到位。项目负责人列出具体的项目操作标准及流程、提交项目组人员身份证扫描件,签订项目人员保密协议,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交给甲方。3.2乙方派遣3名及以上且具有宗谱管理方面工作经验不低于3年的服务人员与项目负责人组成服务团队。3.3进场项目组成服务人员须服从管理,原则上进场人员在履行本项目服务期限内不得更换,且人员吃、住、行由乙方自行负责。四、采购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一)总则:严格管理,明确责任,严格执行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确保宗谱原件和数字化档案信息的安全;严格落实质量管理措施,各关键工作环节须安排有宗谱管理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实时监督和质量管控,确保各环节工作符合规范和质量要求,建立完整、规范的工作记录。(二)宗谱的保护修复要求1.执行标准:GBT21712-2008古籍修复技术规范与质量要求《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DA/T64.1-2017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DA/T68.1-2020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1部分:总则DA/T68.2-2020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2部分:档案数字化服务档办发(2014)7号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磐安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安全管理制度》(三)档案修复修裱加工工作要求1.严格按照以下国家规范实施操作《古籍修复技术规范与质量要求》(GB/T21712-2008)《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DA/T64.1-2017)2.修复修裱工作质量要求2.1修补的部位与原档案颜色要协调,补纸性与档案原件相似、厚度比档案2纸张稍薄,补纸纹路与原件纸张纹路一致,补洞纸和加边纸要一致,厚薄均匀,平整柔软。2.2筒子页拼对要整齐不能歪斜错位,中缝对接紧凑,不离不叠。2.3印章、字迹拼对准确,不错位,栏线、图线横平竖直不扭曲。2.4部分家谱采用纸浆修复方法修复。2.5修复修裱后不能覆盖字迹。2.6无需修复的纸张边缘卷曲,在档案干燥状态时,应及时展开。3.验收方法按照《古籍修复技术规范与质量要求》(GB/T21712-2008)、《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DA/T64.1-2017)的质量要求,抽查20%的档案进行检查,符合国家规范通过验收。(四)修复原则:不改变家谱原状,坚持最小干预原则,可逆性、可识别性的古籍保护基本原则。(五)技术要求:详述技术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要求:1.使用专业检测设备对族谱进行检测,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纸张厚度、纸张纤维构成、纸张pH值、纸张含水率、造纸填料的判断、霉菌的荧光反应,如有检测出活虫或完成虫子尸体需要对虫害鉴定,鉴定到种。按照修复原则,主要采取清洗、揭裱、脱酸、修复、加固、回复装帧等修复方式做好修复,要求修复好的家谱纸张平整,做到书平口正,补纸纤维构成要和家谱本体纸张纤维构成相同。筒子叶破损面积不超80%的,不得对书叶整托。装订后的家谱不缺叶、少叶,按顺序原样装订。2.脱酸:脱酸使用液相脱酸法,经过脱酸处理后档案纸张酸碱度pH>7;无字迹泅化扩散等现象;脱酸物质对纸张和字迹基本无影响,对人体无危害,对环境无污染。脱酸使用的脱酸设备、脱酸剂等耗材具有资质认证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行业权威学术机构出具的安全检测报告;报告需包含:人体皮肤接触安全(化学品急性3经皮毒性属低毒)、环境安全(污染物排放低于国家要求)、纸张本体安全脱酸前后纸样聚合度测试、等离子对纸张强度的影响等。脱酸剂为钙系水性脱酸剂,不燃烧、不爆炸。3.数字化加工前处理要求:数字化加工前,对纸质档案进行规范整理,对破损或不平整的档案进行修补,并对纸质档案进行逐页清点,如原有页码存在漏编、多编、错编等问题,要进行登记并修改,未编写页码的需进行编页。4.扫描设备要求:根据档案的纸张及质量状况,选择适宜的数字化加工手段和设备,最大限度减少数字化过程中对档案原件可能造成的损伤,本项目应采用平板扫描方式进行扫描。5.扫描质量要求:档案扫描采用24位真彩色模式,扫描图像分辨率为600dpi,不缺叶少叶数字化成果的图像存储格式为TIFF、双层pdf格式各一份。如果确实需要分幅扫描形成多幅数字图像,应进行拼接处理,合并为一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纸质档案数字图像的整体性。拼接时应确保拼接处平滑的融合,拼接后整幅图像无明显拼接痕迹。对不符合阅读方向的数字、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对出现偏斜的图像应进行纠偏处理,以达到视觉上基本不感觉偏斜为准。对数字图像进行裁边处理,应在距页边最外延至少2至3毫米处裁剪图像。对数字图像进行去污处理,以去除在扫描过程中产生的污点、污线,发现不符合图像质量要求时,重新进行图像处理。6.装订还原要求:在档案数字化加工完成后,依据国家标准规范进行装订还原,要尽量做到按照原装订方式装订、原孔装订,并保证装订还原的古籍正确、美观。装订还原后,安排人员进行审查并详细登记,登记表格提交给采购单位备查。7.修复档案记录:主要包括修复过程记录(含文字、影像记录及检测报告)、专家意见等内容。8.修复前状况记录及制定修复方案:修复前状况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外观面貌、纸张特征,病害分析等,修复方案拟定,修复实施过程及修复中的关键步骤。9.修复古籍的基本原则:(1)保障古籍文献修复时的安全:保证环境、修复材料、修复工具安全性4的情况下利用古籍修复技术使古籍能够尽可能地恢复原始风貌。修复古籍的材料必须避免使用明矾或其他能够改变纸张的化学物质预防对古籍的破坏。(2)保证古籍文献的真实性:修复过程中要保持“修旧如旧”“最少干预”“过程可逆”等原则,保持文字、图像数量、位置和形状的还原及真实性,古籍纸张以及装帧形式维持原始状态。修复过程中尽量还原所有书根字,不能为了保持书叶外貌的美观而直接去除。(3)不可过度修复古籍文献:在修复古籍文献过程中补纸面积占比要小,把对古籍本体干预程度降到最低,当古籍出现残缺严重或者难以拼接的情况下,不能只采用托裱的方式,需对古籍书叶进行局部修补等方法以保证最大程度保护古籍的原始性。另古籍修复所采用的补纸的颜色需与古籍本体颜色相协调且略浅,以便日后再次揭裱。(4)保存古籍文献的方式需规范:在修复、保护过程中在交接程序、存储的档案数据、图书馆保护措施等方面需规范。通过一系列的古籍保存规范标准让古籍文献得到最大程度地保护。10.人员的专业素质10.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修复古籍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和精心传授,要有强烈的责任感、以及有耐心和细致的工作风格。并充分认识保护文物的重要性。10.2具有精深的古籍专业知识和修复技术:修复古籍人员须熟练掌握修复技术工艺,做到精益求精。须熟悉有关的古籍知识和古籍版本知识、中国古代书籍的装帧形式及特点、中国古代造纸技术和现代传统的手工造纸技术等。了解各种材料、各个时代纸张的特点与特性。10.3具备及时准确获取各种专业知识的能力(1)古籍修复人员不仅要有专业技术,还需要各种学科背景和获取各种专业知识的能力。11.古籍复制品制作要求,复制品与原书大小完全一致,厚度一致,不缺字少字装帧形式完全一致,书叶无少叶,倒叶,栏线数量及书口相似度100%。复制品使用的纸张与原纸张纤维构成相似,颜色一致,书捻位置相同,破损情况一致,使用装订线及封皮材质完全一致,最终复制品的成书与原书相似度达到90%5以上。(四)质量要求:1.中标单位提交严格的质量控制方案,其中内容包括:质量控制目标、质量保障计划、质量保障方案、质量控制流程、质量保障措施等;2.质量自检:中标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测体系,对修复和数字化后的数据进行自检,合格率98%以上,投标方需在投标材料中详细说明拟采用的质检方案;3.过程管理:乙方在宗谱修复和数字化各环节均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建立工作日志完工验收时应提交工作日志、质量检验、验收记录等资料。(五)项目管理及安全保障要求:1.制定现场管理制度。包括对员工纪律、考勤管理、物品管理、卫生管理、休息管理、操作管理、宗谱保护、宗谱保密、岗位考核等几个方面的制度建设。2.规范项目保障措施。该项目要求加工单位在培训保障、人员保障、产量保障、质量保障和设备保障上提供完整的措施。3.提供保密管理方案。保密管理方案要求包括保密管理原则、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人员管理、保密载体管理、保密场所与设备管理、保密项目管理、泄密事件处理、保密纪律等内容。4.完善安全管理方案。安全管理方案的完善包括安全管理原则、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设备安全管理、宗谱安全管理、信息安全措施以及项目应急方案。5.现场内所有纸质材料的销毁,必须经过磐安县档案馆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销毁。分批验收进行数据移交完成后,工作站上的数据必须在甲方的现场监督下销毁。6.乙方在投标时要特别强调指出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其中包括:服务响应时间、项目完成时间、乙方的技术力量、技术服务内容、安全保密措施和质量水平等。7.乙方自行携带的计算机,在项目完成后需将硬盘拆除,并移交给甲方;乙方自行携带的笔记本电脑,需外接移动硬盘,所有项目内容存储在外接移动硬盘上,项目结束后移交给甲方。本项目成果采用移动硬盘进行交接。甲方不再另行6支付硬盘及移动硬盘费用。8.数据安全要求:在未经甲方同意、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将产品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及用于样本展示,否则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五、验收磐安县档案馆对乙方档案修复及数字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乙方按批次上报自检合格数据。对能够使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项目,甲方通过质检软件采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方式进行100%检验,检验合格率应为100%。对于无法使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项目,如档案修复质量、原件装订还原质量、目录录入质量、扫描图像质量、古籍复制品质量等采用抽检的方式进行人工检验,抽检比率20%,符合古籍修复技术规范与质量要求》(GB/T21712-2008)、《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DA/T64.1-2017)等国家规范及合同相关要求通过验收。六、成果要求1.纸质成果:乙方对本项目家谱修复扫描后,另复制明代《郑氏家谱》三份;并形成本项目保护修复工作报告1份,提交给甲方;2.电子成果:乙方录制本项目保护修复宣传视频(时长五分钟以上)1个;并拷贝本项目数字化加工成果1份存于硬盘提交给甲方。七、报酬及其支付方式序号修复项服务单价(元/叶)预估服务数量小计/元1明代《郑氏家谱》102.00320叶32,640.002清代《周氏家谱》、《蒋氏家谱》等53.004438叶235,214.003复制《郑氏家谱》26.003份(注:根据明代家谱页数计算一份320叶,合计960页)24,960.00合计金额合计金额(大写):贰拾玖万贰仟捌佰壹拾肆元(大写):贰拾玖万贰仟捌佰壹拾肆元292,8142单位“叶”:一叶大小相当于A4纸的4倍1.据上述服务数量核算的合同报酬总计人民币:¥292,814.00元,(大写)7贰拾玖万贰仟捌佰壹拾肆元。2.本项目按实结算,结算单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实施所发生的机器设备费、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其他费用等全部费用。3.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出具预付款保函后,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2.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加工数量进行结算,支付至实际应付款项的95%,剩余款项在维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甲方需在乙方提交完成验收资料三十日内,组织第三方相关单位进行项目完工验收。如验收抽检合格率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则退回重新修改完善,并重新组织验收。重新修改完善和进度拖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经三次验收都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当退还预付款,并且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3.验收时,乙方应提供项目服务实施文档等验收材料。由甲方组织整体项目验收。如果验收不达标并且在超过约定交货时间10天内仍然无法达到要求的,视为乙方虚假应标或无能力提供本项目采购服务,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和取消乙方资格。验收过程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4.合同款结算时,乙方需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及甲方要求的相关结款所需资料。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2928元整(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自提交之日起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八、知识产权与保密要求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及完成本合同所涉项目服务后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乙方对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违约责任。8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九、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1、应尊重承包人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工作的权力,不应提出与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相抵触的要求。2、向承包人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3、在合理的范围内,对承包人提出的有关需要确认的文件或意见等进行审查、确认。4、应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支付费用。5、负责并协调对外的联系工作。6、负责协调工作过程中与有关单位的配合问题。十、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招投标文件、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要求进行家谱修复、数字化加工及其他相关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交包括纸质成果和电子成果。2、参与本项目的乙方人员,不得接受第三方聘任或委托参与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其他活动。甲方采购人有需要时,乙方必须随叫随到。3、乙方不得丢失、损坏、损毁宗谱或档案材料内容;泄露档案内容信息(包括宗谱实物内容信息和数字化数据信息);私自圈划、涂改、复制、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等严重违反安全保密要求的行为。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须承担补救责任,除此之外,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其他违约责任。4、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项目工作开始前的设备进场、人员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根据甲方日常移交数量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及时开展宗谱的整理、扫描、著录、加工等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处理工作。5、乙方须随时接受甲方检验和抽查,并按甲方要求及时修改错误;接受甲方对工作进度的宏观控制。96、乙方应制定严密的安全保密措施,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确保人事档案实物和信息数据的安全和保密,若安全保密措施未到位,造成不利影响,乙方应负全部责任。7、乙方为该项目组建工作团队,其间团队人员如发生不适合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人撤换人员,乙方不得拒绝或拖延。如严重影响项目质量或进度的,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团队人员一经确定不得更换,特殊情况需更换的,应取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更换,未经允许每人次分别处罚人民币3万元。8、乙方人员为实施项目产生的机器设备或人员伤亡等人身、财产损失,或产生安全问题应自行负责。十一、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十二、服务质量保证期1、服务质量保证期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十三、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0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乙方怠于履行本条约定第3.4项义务,经甲方催促仍然拒不履行的,甲方有权要求第三方进行处理,属于乙方责任的,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质保金内直接扣除,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第十二条第3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交付与验收1、交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除尘、灭霉、脱酸、整理、家谱修复、揭裱、家谱档案抄录、家谱套函、家谱档案扫描及数字化加工及验收工作。n2、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3、履行方式:按甲方要求。4、验收完成交付甲方后须附相关资料(具体份数按甲方要求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5、在合同约定的验收期内仍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经甲方同意可以给予受托方7日的宽限期进行完善和修正。在宽限期内验收合格的,不视为违约;宽限期满仍不具备验收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的规定处理。十二、违约责任1、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宗谱损坏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损坏一叶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价的30%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补足。2、乙方应按合同所列的交付时间和工作内容按时完成工作进度,如乙方原因延迟完成工作进度,每迟延一日,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延迟交付违约金。如经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单位确定最终成果需要补充完善的,乙方应按照该要求在指定时间内予补充完善。延迟交付超过15个工作日的情况,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应于甲方告知终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11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还有全要求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费用。4、在项目服务过程中,甲方如进行超出需求文档之外的不合理需求变更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进行,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并且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各项费用。5、乙方提交的最终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每延迟一日,应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对甲方主张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要求的赔偿金额最高不得高于甲方在本合同项目中已支付的总金额。6、由于甲方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未及时答复乙方的沟通请求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对项目进程进行延期;延期时间视具体影响进度周期,由乙方合理确定。7、凡因订立、解释、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双方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胜诉方的有关费用(包括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及诉讼费)全部由败诉方承担。8、因不可抗力而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本合同的履行,但不可抗力发生之前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不再退还。9、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或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创意等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甲方违反此约定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十六、所有权归属1、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2、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12十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材料。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八、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九、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两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双方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6.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磐安县财政采购监管科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磐安县档案馆乙方:(盖章)地址:浙江省磐安县根溪一路27号地址:联系电话:0579-84662658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降拳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账户名称:账户名称:13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地址:磐安县签订日期:2024年子月28日提醒: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必须盖骑缝章14磐安县档案馆馆藏明清宗谱保护修复项目采购合同项目编号:KXPAGK2024-019号项目名称:磐安县档案馆馆藏明清宗谱保护修复项目甲方(采购人):磐安县档案馆乙方(供应商):北京嘉元文博科技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磐安县档案馆馆藏明清宗谱保护修复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文件:1.合同条款。2.中标通知书。3.更正补充文件。4.招标文件。5.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6.其他。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二、合同履约期限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除尘、灭霉、脱酸、整理、家谱修复、揭裱、家谱档案抄录、家谱套函、家谱档案扫描及数字化加工及验收工作。三、项目服务方式要求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相应的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在明代《郑氏家谱》项目开展期间需全程负责及跟进本项目,未到场扣罚2000元每天。项目负责人应是文物修复与鉴定专业毕业,从事修复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一级文物修复工作经验,且通过古籍修复专业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2.由乙方指派人员、自带修复加工所需的材料、设备、软件、工具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场所进行宗谱保护修复及数字化加工服务。13.人员素质及人数要求3.1为保证项目高效完成,乙方须派遣足够的人员完成甲方的宗谱保护修复及数字化加工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3日内提交项目实施计划,5日内项目组成员到位。项目负责人列出具体的项目操作标准及流程、提交项目组人员身份证扫描件,签订项目人员保密协议,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交给甲方。3.2乙方派遣3名及以上且具有宗谱管理方面工作经验不低于3年的服务人员与项目负责人组成服务团队。3.3进场项目组成服务人员须服从管理,原则上进场人员在履行本项目服务期限内不得更换,且人员吃、住、行由乙方自行负责。四、采购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一)总则:严格管理,明确责任,严格执行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确保宗谱原件和数字化档案信息的安全;严格落实质量管理措施,各关键工作环节须安排有宗谱管理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实时监督和质量管控,确保各环节工作符合规范和质量要求,建立完整、规范的工作记录。(二)宗谱的保护修复要求1.执行标准:GBT21712-2008古籍修复技术规范与质量要求《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DA/T64.1-2017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DA/T68.1-2020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1部分:总则DA/T68.2-2020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2部分:档案数字化服务档办发(2014)7号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磐安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安全管理制度》(三)档案修复修裱加工工作要求1.严格按照以下国家规范实施操作《古籍修复技术规范与质量要求》(GB/T21712-2008)《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DA/T64.1-2017)2.修复修裱工作质量要求2.1修补的部位与原档案颜色要协调,补纸性与档案原件相似、厚度比档案2纸张稍薄,补纸纹路与原件纸张纹路一致,补洞纸和加边纸要一致,厚薄均匀,平整柔软。2.2筒子页拼对要整齐不能歪斜错位,中缝对接紧凑,不离不叠。2.3印章、字迹拼对准确,不错位,栏线、图线横平竖直不扭曲。2.4部分家谱采用纸浆修复方法修复。2.5修复修裱后不能覆盖字迹。2.6无需修复的纸张边缘卷曲,在档案干燥状态时,应及时展开。3.验收方法按照《古籍修复技术规范与质量要求》(GB/T21712-2008)、《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DA/T64.1-2017)的质量要求,抽查20%的档案进行检查,符合国家规范通过验收。(四)修复原则:不改变家谱原状,坚持最小干预原则,可逆性、可识别性的古籍保护基本原则。(五)技术要求:详述技术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要求:1.使用专业检测设备对族谱进行检测,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纸张厚度、纸张纤维构成、纸张pH值、纸张含水率、造纸填料的判断、霉菌的荧光反应,如有检测出活虫或完成虫子尸体需要对虫害鉴定,鉴定到种。按照修复原则,主要采取清洗、揭裱、脱酸、修复、加固、回复装帧等修复方式做好修复,要求修复好的家谱纸张平整,做到书平口正,补纸纤维构成要和家谱本体纸张纤维构成相同。筒子叶破损面积不超80%的,不得对书叶整托。装订后的家谱不缺叶、少叶,按顺序原样装订。2.脱酸:脱酸使用液相脱酸法,经过脱酸处理后档案纸张酸碱度pH>7;无字迹泅化扩散等现象;脱酸物质对纸张和字迹基本无影响,对人体无危害,对环境无污染。脱酸使用的脱酸设备、脱酸剂等耗材具有资质认证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行业权威学术机构出具的安全检测报告;报告需包含:人体皮肤接触安全(化学品急性3经皮毒性属低毒)、环境安全(污染物排放低于国家要求)、纸张本体安全脱酸前后纸样聚合度测试、等离子对纸张强度的影响等。脱酸剂为钙系水性脱酸剂,不燃烧、不爆炸。3.数字化加工前处理要求:数字化加工前,对纸质档案进行规范整理,对破损或不平整的档案进行修补,并对纸质档案进行逐页清点,如原有页码存在漏编、多编、错编等问题,要进行登记并修改,未编写页码的需进行编页。4.扫描设备要求:根据档案的纸张及质量状况,选择适宜的数字化加工手段和设备,最大限度减少数字化过程中对档案原件可能造成的损伤,本项目应采用平板扫描方式进行扫描。5.扫描质量要求:档案扫描采用24位真彩色模式,扫描图像分辨率为600dpi,不缺叶少叶数字化成果的图像存储格式为TIFF、双层pdf格式各一份。如果确实需要分幅扫描形成多幅数字图像,应进行拼接处理,合并为一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纸质档案数字图像的整体性。拼接时应确保拼接处平滑的融合,拼接后整幅图像无明显拼接痕迹。对不符合阅读方向的数字、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对出现偏斜的图像应进行纠偏处理,以达到视觉上基本不感觉偏斜为准。对数字图像进行裁边处理,应在距页边最外延至少2至3毫米处裁剪图像。对数字图像进行去污处理,以去除在扫描过程中产生的污点、污线,发现不符合图像质量要求时,重新进行图像处理。6.装订还原要求:在档案数字化加工完成后,依据国家标准规范进行装订还原,要尽量做到按照原装订方式装订、原孔装订,并保证装订还原的古籍正确、美观。装订还原后,安排人员进行审查并详细登记,登记表格提交给采购单位备查。7.修复档案记录:主要包括修复过程记录(含文字、影像记录及检测报告)、专家意见等内容。8.修复前状况记录及制定修复方案:修复前状况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外观面貌、纸张特征,病害分析等,修复方案拟定,修复实施过程及修复中的关键步骤。9.修复古籍的基本原则:(1)保障古籍文献修复时的安全:保证环境、修复材料、修复工具安全性4的情况下利用古籍修复技术使古籍能够尽可能地恢复原始风貌。修复古籍的材料必须避免使用明矾或其他能够改变纸张的化学物质预防对古籍的破坏。(2)保证古籍文献的真实性:修复过程中要保持“修旧如旧”“最少干预”“过程可逆”等原则,保持文字、图像数量、位置和形状的还原及真实性,古籍纸张以及装帧形式维持原始状态。修复过程中尽量还原所有书根字,不能为了保持书叶外貌的美观而直接去除。(3)不可过度修复古籍文献:在修复古籍文献过程中补纸面积占比要小,把对古籍本体干预程度降到最低,当古籍出现残缺严重或者难以拼接的情况下,不能只采用托裱的方式,需对古籍书叶进行局部修补等方法以保证最大程度保护古籍的原始性。另古籍修复所采用的补纸的颜色需与古籍本体颜色相协调且略浅,以便日后再次揭裱。(4)保存古籍文献的方式需规范:在修复、保护过程中在交接程序、存储的档案数据、图书馆保护措施等方面需规范。通过一系列的古籍保存规范标准让古籍文献得到最大程度地保护。10.人员的专业素质10.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修复古籍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和精心传授,要有强烈的责任感、以及有耐心和细致的工作风格。并充分认识保护文物的重要性。10.2具有精深的古籍专业知识和修复技术:修复古籍人员须熟练掌握修复技术工艺,做到精益求精。须熟悉有关的古籍知识和古籍版本知识、中国古代书籍的装帧形式及特点、中国古代造纸技术和现代传统的手工造纸技术等。了解各种材料、各个时代纸张的特点与特性。10.3具备及时准确获取各种专业知识的能力(1)古籍修复人员不仅要有专业技术,还需要各种学科背景和获取各种专业知识的能力。11.古籍复制品制作要求,复制品与原书大小完全一致,厚度一致,不缺字少字装帧形式完全一致,书叶无少叶,倒叶,栏线数量及书口相似度100%。复制品使用的纸张与原纸张纤维构成相似,颜色一致,书捻位置相同,破损情况一致,使用装订线及封皮材质完全一致,最终复制品的成书与原书相似度达到90%5以上。(四)质量要求:1.中标单位提交严格的质量控制方案,其中内容包括:质量控制目标、质量保障计划、质量保障方案、质量控制流程、质量保障措施等;2.质量自检:中标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测体系,对修复和数字化后的数据进行自检,合格率98%以上,投标方需在投标材料中详细说明拟采用的质检方案;3.过程管理:乙方在宗谱修复和数字化各环节均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建立工作日志完工验收时应提交工作日志、质量检验、验收记录等资料。(五)项目管理及安全保障要求:1.制定现场管理制度。包括对员工纪律、考勤管理、物品管理、卫生管理、休息管理、操作管理、宗谱保护、宗谱保密、岗位考核等几个方面的制度建设。2.规范项目保障措施。该项目要求加工单位在培训保障、人员保障、产量保障、质量保障和设备保障上提供完整的措施。3.提供保密管理方案。保密管理方案要求包括保密管理原则、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人员管理、保密载体管理、保密场所与设备管理、保密项目管理、泄密事件处理、保密纪律等内容。4.完善安全管理方案。安全管理方案的完善包括安全管理原则、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设备安全管理、宗谱安全管理、信息安全措施以及项目应急方案。5.现场内所有纸质材料的销毁,必须经过磐安县档案馆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销毁。分批验收进行数据移交完成后,工作站上的数据必须在甲方的现场监督下销毁。6.乙方在投标时要特别强调指出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其中包括:服务响应时间、项目完成时间、乙方的技术力量、技术服务内容、安全保密措施和质量水平等。7.乙方自行携带的计算机,在项目完成后需将硬盘拆除,并移交给甲方;乙方自行携带的笔记本电脑,需外接移动硬盘,所有项目内容存储在外接移动硬盘上,项目结束后移交给甲方。本项目成果采用移动硬盘进行交接。甲方不再另行6支付硬盘及移动硬盘费用。8.数据安全要求:在未经甲方同意、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将产品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及用于样本展示,否则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五、验收磐安县档案馆对乙方档案修复及数字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乙方按批次上报自检合格数据。对能够使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项目,甲方通过质检软件采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方式进行100%检验,检验合格率应为100%。对于无法使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项目,如档案修复质量、原件装订还原质量、目录录入质量、扫描图像质量、古籍复制品质量等采用抽检的方式进行人工检验,抽检比率20%,符合古籍修复技术规范与质量要求》(GB/T21712-2008)、《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DA/T64.1-2017)等国家规范及合同相关要求通过验收。六、成果要求1.纸质成果:乙方对本项目家谱修复扫描后,另复制明代《郑氏家谱》三份;并形成本项目保护修复工作报告1份,提交给甲方;2.电子成果:乙方录制本项目保护修复宣传视频(时长五分钟以上)1个;并拷贝本项目数字化加工成果1份存于硬盘提交给甲方。七、报酬及其支付方式序号修复项服务单价(元/叶)预估服务数量小计/元1明代《郑氏家谱》102.00320叶32,640.002清代《周氏家谱》、《蒋氏家谱》等53.004438叶235,214.003复制《郑氏家谱》26.003份(注:根据明代家谱页数计算一份320叶,合计960页)24,960.00合计金额合计金额(大写):贰拾玖万贰仟捌佰壹拾肆元(大写):贰拾玖万贰仟捌佰壹拾肆元292,8142单位“叶”:一叶大小相当于A4纸的4倍1.据上述服务数量核算的合同报酬总计人民币:¥292,814.00元,(大写)7贰拾玖万贰仟捌佰壹拾肆元。2.本项目按实结算,结算单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实施所发生的机器设备费、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其他费用等全部费用。3.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出具预付款保函后,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2.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加工数量进行结算,支付至实际应付款项的95%,剩余款项在维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甲方需在乙方提交完成验收资料三十日内,组织第三方相关单位进行项目完工验收。如验收抽检合格率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则退回重新修改完善,并重新组织验收。重新修改完善和进度拖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经三次验收都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当退还预付款,并且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3.验收时,乙方应提供项目服务实施文档等验收材料。由甲方组织整体项目验收。如果验收不达标并且在超过约定交货时间10天内仍然无法达到要求的,视为乙方虚假应标或无能力提供本项目采购服务,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和取消乙方资格。验收过程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4.合同款结算时,乙方需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及甲方要求的相关结款所需资料。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2928元整(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自提交之日起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八、知识产权与保密要求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及完成本合同所涉项目服务后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乙方对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违约责任。8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九、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1、应尊重承包人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工作的权力,不应提出与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相抵触的要求。2、向承包人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3、在合理的范围内,对承包人提出的有关需要确认的文件或意见等进行审查、确认。4、应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支付费用。5、负责并协调对外的联系工作。6、负责协调工作过程中与有关单位的配合问题。十、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招投标文件、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要求进行家谱修复、数字化加工及其他相关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交包括纸质成果和电子成果。2、参与本项目的乙方人员,不得接受第三方聘任或委托参与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其他活动。甲方采购人有需要时,乙方必须随叫随到。3、乙方不得丢失、损坏、损毁宗谱或档案材料内容;泄露档案内容信息(包括宗谱实物内容信息和数字化数据信息);私自圈划、涂改、复制、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等严重违反安全保密要求的行为。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须承担补救责任,除此之外,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其他违约责任。4、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项目工作开始前的设备进场、人员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根据甲方日常移交数量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及时开展宗谱的整理、扫描、著录、加工等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处理工作。5、乙方须随时接受甲方检验和抽查,并按甲方要求及时修改错误;接受甲方对工作进度的宏观控制。96、乙方应制定严密的安全保密措施,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确保人事档案实物和信息数据的安全和保密,若安全保密措施未到位,造成不利影响,乙方应负全部责任。7、乙方为该项目组建工作团队,其间团队人员如发生不适合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人撤换人员,乙方不得拒绝或拖延。如严重影响项目质量或进度的,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团队人员一经确定不得更换,特殊情况需更换的,应取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更换,未经允许每人次分别处罚人民币3万元。8、乙方人员为实施项目产生的机器设备或人员伤亡等人身、财产损失,或产生安全问题应自行负责。十一、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十二、服务质量保证期1、服务质量保证期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十三、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0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乙方怠于履行本条约定第3.4项义务,经甲方催促仍然拒不履行的,甲方有权要求第三方进行处理,属于乙方责任的,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质保金内直接扣除,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第十二条第3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交付与验收1、交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除尘、灭霉、脱酸、整理、家谱修复、揭裱、家谱档案抄录、家谱套函、家谱档案扫描及数字化加工及验收工作。n2、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3、履行方式:按甲方要求。4、验收完成交付甲方后须附相关资料(具体份数按甲方要求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5、在合同约定的验收期内仍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经甲方同意可以给予受托方7日的宽限期进行完善和修正。在宽限期内验收合格的,不视为违约;宽限期满仍不具备验收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的规定处理。十二、违约责任1、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宗谱损坏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损坏一叶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价的30%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补足。2、乙方应按合同所列的交付时间和工作内容按时完成工作进度,如乙方原因延迟完成工作进度,每迟延一日,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延迟交付违约金。如经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单位确定最终成果需要补充完善的,乙方应按照该要求在指定时间内予补充完善。延迟交付超过15个工作日的情况,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应于甲方告知终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11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还有全要求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费用。4、在项目服务过程中,甲方如进行超出需求文档之外的不合理需求变更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进行,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并且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各项费用。5、乙方提交的最终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每延迟一日,应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对甲方主张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要求的赔偿金额最高不得高于甲方在本合同项目中已支付的总金额。6、由于甲方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未及时答复乙方的沟通请求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对项目进程进行延期;延期时间视具体影响进度周期,由乙方合理确定。7、凡因订立、解释、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双方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胜诉方的有关费用(包括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及诉讼费)全部由败诉方承担。8、因不可抗力而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本合同的履行,但不可抗力发生之前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不再退还。9、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或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创意等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甲方违反此约定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十六、所有权归属1、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2、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12十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材料。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八、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九、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两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双方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6.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磐安县财政采购监管科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磐安县档案馆乙方:(盖章)地址:浙江省磐安县根溪一路27号地址:联系电话:0579-84662658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降拳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账户名称:账户名称:13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地址:磐安县签订日期:2024年子月28日提醒: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必须盖骑缝章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