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广播等设备改造采购合同公告(桐乡市石门路学校2024)
一、合同编号:11N67959542220243601
二、合同名称:2024石门路学校网络广播等设备改造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荣正DL[2024]C012
四、项目名称:2024石门路学校网络广播等设备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桐乡市石门路学校
地 址:桐乡市梧桐街道众善路120号
联系方式:88628509
供应商(乙方):桐乡市新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梧桐街道众合小区58号二楼
联系方式:1396736651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石门路学校网络广播等设备改造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32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采购文件规格型号: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32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桐乡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pdf
合同.pdf
桐乡市政府采购合同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项目)编号:荣正DL[2024]C012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号:浙江荣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桐乡市石门路学校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桐乡市新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荣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分散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2024石门路学校网络广播等设备改造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本次采购的2024石门路学校网络广播等设备改造项且。第三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叁拾贰万捌仟元整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明确。2、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税费。3、(1)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2)安装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不得高于本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在(时间)退还乙方。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_(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章并经浙江荣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鉴证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浙江荣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存档,一份报送桐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1、本项目供货(调试)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甲方(采购人):(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串业电话:单位地址:乙方(供应商):(盖章)法定(授权)代表:电话:单位地址:鉴证方(浙江荣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经办人:理有3X电话:签约日期:2024年81月签约地点:桐乡市石路学校>0桐乡市政府采购合同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项目)编号:荣正DL[2024]C012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号:浙江荣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桐乡市石门路学校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桐乡市新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荣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分散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2024石门路学校网络广播等设备改造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本次采购的2024石门路学校网络广播等设备改造项且。第三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叁拾贰万捌仟元整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明确。2、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税费。3、(1)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2)安装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不得高于本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在(时间)退还乙方。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_(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章并经浙江荣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鉴证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浙江荣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存档,一份报送桐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1、本项目供货(调试)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甲方(采购人):(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串业电话:单位地址:乙方(供应商):(盖章)法定(授权)代表:电话:单位地址:鉴证方(浙江荣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经办人:理有3X电话:签约日期:2024年81月签约地点:桐乡市石路学校>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网络广播等设备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