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红枣保险采购合同公告(临县红枣产业服务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1N59534982520241
二、合同名称:临县红枣产业服务中心-2024年政策性红枣保险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1242024CCS00064
四、项目名称:临县红枣产业服务中心-2024年政策性红枣保险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临县红枣产业服务中心
地 址:临县民政大楼
联系方式:0358-4427339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
地 址:离石区新华街73号
联系方式:1860358095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临县红枣产业服务中心-2024年政策性红枣保险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12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自然灾害责任保险期间为自红枣定果起至红枣成 熟时止,时间截止到 2024 年 10 月 31 日服务要求:自然灾害责任保险期间为自红枣定果起至红枣成熟时止,时间截止到 2024 年 10 月 31 日服务时间:自红枣定果起至红枣成熟时止,时间截止到 2024 年 10 月 31 日服务标准:自然灾害责任保险期间为自红枣定果起至红枣成熟时止,时间截止到 2024 年 10 月 31 日
2.合同金额(元):112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临县红枣产业服务中心-2024年政策性红枣保险项目合同(11N59534982520241).pdf
临县红枣产业服务中心-2024年政策性红枣保险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59534982520241红枣保险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临县红枣产业服务中心地址:临县民政大楼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新华街243号乙方在临县三发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省级政策性农业红保险项目磋商采购中成交,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定义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1.2“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临县辖域提供政策性红枣保险的承保、理赔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1.3“被保险人”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办理政策性红枣保险的自然人、单位,但相关的权益,应当及于或可以及于采购人、本次保险采购合同项下相关红枣种植的所有权人、为红枣种植所有权人所同意或所认可的使用保险相关红枣种植的使用人。本次保险采购合同项下相关政策性红枣种植保险的其他可能存在的各受益人或应当被承认的保险合同的其他合法权益受益人。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1.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1.7“出单公司”是指乙方为提供政策性红枣保险承保出单、理赔以及相关保险服务的分支机构。2.适用范围及承保范围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2.2承保范围:被保险人种植且投保的红枣。3.合同的组成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本合同条款(2)磋商文件(3)响应性文件(4)成交通知书(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4.保险条件4.1投保险种:在乙方所属分支机构临县支公司市承保签单,享受省、市、县财政部门保费补贴的政策性红枣种植保险业务。具体投保数量以最终出具的保单为准。4.2保险条款适用条款,条款编码山西省分公司地方财政补贴型红枣种植保险132799乙方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复的红枣种植保险条款(由乙方提供,并作为本合同附件1):4.3投保险种与保险金额/赔偿限额4.3.1投保险种:红枣种植保险。4.3.2保险金额赔偿限额:350元/亩。4.4保险期限保险期限自签单次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5.组织实施5.1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乙方专门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并在本合同签署后投入管理运作,负责本合同各项内容包括保险承保、理赔与服务的组织实施与总体管理。5.2临县支公司项目小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5.2.1乙方应要求分支机构临县支公司在合同生效后尽快成立项目小组,负责甲方各被保险人的保险承保、理赔及其他各项服务。小组组长负责项目的总体管理小组副组长负责按照本合同的有关内容为各被保险人提供承保、理赔及其他各类保险服务,包括必要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小组日常负责人兼客户服务专员1名为项目专职承保人员,1名应为项目专职核赔人员,协助项目经理提供保险服务。小组其他成员负责承保出单服务工作。政府采购服务监督员:配备1名,负责检查每份政府采购验收单、售后服务调查及接受投诉处理及情况反馈。5.2.2在本合同期内以及保单有效期内,乙方各分支机构项目小组组长、项目经理或客户服务专员变动,须立即通知甲方及相应的被保险人。5.2.3在本合同期内以及保单有效期内,如各被保险人对乙方所指定的项目小组人员的服务不满意,经甲方要求,乙方应予以更换。6.操作流程合同生效后投保单位投保时,按下列程序进行: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提供投保农业保险险种的资料、办理投保手续、出单、送单及结算。7.理赔服务流程标准相关政策性红枣保险标的物发生灾害损失时,受灾农户在24小时内直接向保险公司拨打报案电话,所保险种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公司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赔偿。8.组织实施回访服务本合同有效期内及保单有效期内,乙方负责组织各分支机构项目小组进行客户回访服务,收集客户反馈意见。9.合同的终止9.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9.1.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9.1.2国家保险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应及时协商重新修订合同相关条款。如协商未达成一致,甲方有权终止合同。9.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10.争议的解决10.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在任何一方认为所需的合理时间内不能达成协议,则双方同意在原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2甲方、本次保险采购合同项下相关政策性红枣种植保险的各受益人或应当被承认的保险合同的其他合法权益受益人,均可以直接作为有权主张并提出争议的当事人,具有本合同相关的争议协商处理权、诉讼权利,并可以以其自身的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本合同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诉讼。11.合同的补充、修改和变更11.1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补充、修改和变更的,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11.2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13.其它约定事项13.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执行。13.2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13.3本合同共计六份,其中:甲方三份,乙方两份,代理机构一份。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至2024年10月31日止。甲方(章):临县红枣产业服务中心,乙方(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临县民政大楼,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新华街243号电话:0358-4427339,电话:0358-828199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临县支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吕梁市分行营业部账号:6370010400100117,账号:145456861616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政策性红枣保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