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战化网络攻防应急演练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HT-省本级-2024-03834

二、合同名称:实战化网络攻防应急演练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ZCBN-省本级-2024-06033

四、项目名称:实战化网络攻防应急演练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地址:西安市莲湖崇新里18号
联系方式:89620697
供应商(乙方):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3号楼四层
联系方式:010-827766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应急演练
1(项)
¥196,000.00
¥196,000.00
供应商具有专业的网络安全服务和应急演练经验。

合同金额: 196,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26日至2025年08月25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实战化网络攻防应急演练项目.pdf
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2024年09月03日

100项目编号:GCZB2024-07-146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实战化网络攻防应急演练项目合同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与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八月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实战化网络攻防应急演练项目甲方: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路112号负责人:程谦克电话:029-87326072传真:029-87326072乙方: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11号楼1层101法定代表人:李雪莹电话:010-82776666传真010-82776677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11号楼1层101总机:010-82776666网址:www.topsec.com.cn第2页共16页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实战化网络攻防应急演练项目鉴于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约定委托乙方就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实战化网络攻防应急演练项目提供独立的安全服务;鉴于乙方同意根据本合同为甲方提供约定的安全服务;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此达成如下合同:定义1在本合同中所用的术语的含义如下:1.1“本合同”指本合同正文及其所有附件。1.2“安全服务”(有时称“任务”、“服务”)系指项目中特定问题的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解决特定技术问题以及其他分析、设计、企划、开发、咨询、实施、教育、培训和项目管理等工作清单中描述的活动。安全服务可能还包括《项目范围说明书》中特别描述的其它形式的服务。1.3“工作成果”指《项目范围说明书》所描述的、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安全服务形成的交付成果。其形式为word文档。1.4《项目范围说明书》及《保密协议》为本合同附件,用以说明项目的工作任务,乙方将在这些方面向甲方提供安全服务2甲方义务2.1甲方应及时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付款义务。2.2甲方承认,乙方提供安全服务的能力有赖于与甲方之间全面、及时的合作,以及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和数据的准确性、全面性。为此,甲方应:2.2.1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的合理要求提供相关信息、数据、资料、上机时间、设施、工作空间和办公室服务等。2.2.2指派一名代表,该名代表应具有必需的专业技术和甲方授权,负责及时与乙方进行专业联络,并按双方商定的时间,定期与乙方代表举行会议。甲方代表人:吴强联系方式:029873429832.3甲方应保留一个外部备份程序以便重建丢失或改变的文件、数据或程序,并负责落实这些材料的重建工作。3乙方义务3.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服务。3.2乙方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合理安排工作次序和时间,同时有权对各类服务的时间分配作适当调整。3.3乙方应根据工作清单中约定的工作进度提供安全服务。3.4乙方可将安全服务的部分或全部转托给其选择的合格、声誉良好的分包商或雇用第三方完成,但不得因此影响或免除乙方应尽的义务。甲方有权对乙方分包的第三方除非双方另行以书面形式约定,否则以《项目范围说明书》中的“工作内容”为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11号楼1层101总机:010-82776666网址:www.topsec.com.cn第3页共16页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实战化网络攻防应急演练项目进行审查,乙方分包应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指派一名代表监督、协调安全服务的执行情况。乙方可更换其代表,但需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代表人:马瑜鸿联系方式:4报酬和支付方式4.1本合同总价款为:¥196,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陆仟元整,以上价格是已含税价格。4.2甲方应按照以下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付清合同价款。4.2.1付款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付90%,即176,4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陆仟肆佰元整);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剩余10%,即19600.00元(大写:壹万玖仟陆佰元整),由甲方向乙方指定银行帐户支付。4.3以上合同价款中不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而发生的差旅、通讯、外包、器材租用以及使用第三方知识产权等费用,此类费用如有发生,应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审查该费用发生的真实性与必要性。4.4乙方帐户信息如下:开户行名称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开户名称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帐户01090879400120105013118纳税人识别号91110108101909571P5任务变更5.1经双方同意,双方可对工作清单中的内容做适当变更或修改。所有变更和修改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5.2所有任务变更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如合同任何一方提出变更任务,在双方就此达成一致前,双方应继续按照未变更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并收受付款。6实施标准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项目范围说明书》中描述的内容提供安全服务。7验收7.1对安全服务的验收应于乙方完成工作并通知甲方之日起五日内进行,甲方根据《项目范围说明书》中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乙方的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甲方签署确认书。对于不合格的安全服务内容,乙方应按本合同第8条的规定予以整改和补救。乙方应在整改和补救完成后通知甲方再次验收,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完成验收。7.2乙方的工作不应因为与工作清单的细微不符而被认为不合格。乙方应在验收后努力修正验收过程中出现的任何细微的不符。7.3在下列情况下,视为甲方已接收乙方工作成果,并已经验收合格: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11号楼1层101总机:010-82776666网址:www.topsec.com.cn第4页共16页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实战化网络攻防应急演练项目7.3.1甲方无故逾期接收工作成果达到10日未纠正。7.3.2因甲方的原因拖延验收的,验收应于乙方发出准备就绪可进行验收的通知之日起的第十日视为合格。7.3.3甲方收到乙方工作成果后未签署确认书,也未于5日内以书面形式合理提出不合格的安全服务内容的。7.3.4甲方已经实际使用部分或全部乙方的工作成果。8整改与补救因乙方在履行职责时遇到障碍或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失误,乙方将应在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的【3】个工作日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按本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整改与补救。如果乙方在指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任务,应支付未按时整改的违约金【3000.00】元。99知识产权和保密9.1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或者甲方利用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均属于乙方。9.2除非另有约定,任何一方均不因本合同的签订取得另一方所拥有的版权、专利、商业秘密、商标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已存在的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应属拥有该等权利的一方所有。9.3如为乙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必须,甲方可以免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已有的版权作品或其他知识产权,使乙方以履行本合同义务为目的使用、复制、制作衍生产品、分派、展示、演示和传送。9.4乙方将拥有其为本合同之目的而进行的所有工作(包括计算机程序,可交付产品和软件可交付物)中包含的或与之相关的一切版权、专利、商业秘密、商标及其他知识产权、所有权和权益,这些权利和权益并不因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而转让给甲方。如果在执行有关服务时需要向甲方披露相关资料,这些资料将用书面标明为保密资料,甲方仅限于为完成本合同的目的方可使用,并且在本合同终止后十(10)年内,未经乙方事先书面批准,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9.5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使用甲方提供的信息、技术资料和数据,不能将其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目的,或者向与本合同履行无关的第三方披露。9.6乙方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后,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引用、发表或者向向第三人提供乙方向其提供的工作成果包括咨询报告、意见等或者其他技术资料、数据。10违约责任10.1如果甲方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报酬,甲方须每天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付款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停止后续的服务,直到甲方付款,并且有权在甲方支付报酬与违约金后、服务恢复进行时,对服务计划予以顺延。若逾期付款超过二十个工作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应付款项和违约金,违约金总金额不得超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11号楼1层101总机:010-82776666网址:www.topsec.com.cn第5页共16页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实战化网络攻防应急演练项目过【3%】。10.2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包括不限于甲方未按照约定提供相关的信息、数据、资料或办公条件等,造成项目迟延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停止服务并可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报酬、因该等拖延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标准报价计算的乙方项目组人员的人天费用、差旅费用以及其他合理的费用和损失。并且,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0.3甲方应尽合理努力提供必要的信息、数据、资料和办公条件,以确保乙方能够顺利开展工作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若甲方未能提供上述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按时完成工作或工作成果质量受到影响,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减少责任。10.4如果甲方无故不接收工作成果,仍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报酬,否则从其应当接收工作成果之日起,按照本合同10.1条的约定计算违约金。10.5如果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迟延交付成果超过十个工作日,应当按照迟延交付成果所对应阶段的付款金额以每天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果甲方已经支付该未交付部分工作成果的报酬,乙方应当将该部分报酬返还。10.6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知识产权和保密义务,对方有权要求其支付本合同报酬的3%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名誉损失、遭受第三方索赔/追偿的损失、公证费用、鉴定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11责任承担和限制11.1乙方实施的安全服务属于顾问和咨询性质,甲方采纳、执行、利用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得出的结论、提出的劝告、建议或者其他工作成果所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对因此而产生的各种损失承担责任。但若因乙方提供的服务出现重大疏失或错误,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1.2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否则乙方的责任和补偿义务不应超出本合同所规定范围。11.3如乙方的咨询顾问服务对甲方造成损害,乙方应承担下列责任:11.3.1赔偿由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甲方人员人身伤害导致的损失。11.4尽管有上款的规定,乙方及其分包商对甲方的赔偿不应超过其依本合同所获得的安全服务费的总额即合同价款,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对以下损失/损害承担责任:11,4.1那些偶然的、间接的或随发性的损害:11.4.2甲方遭受的名誉损坏、利润损失、业务损失、数据丢失或基于第三方权利请求的任何索赔和/或任何间接的、附带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宕机时间费用)。12期限和终止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则以最后一方签署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11号楼1层101总机:010-82776666网址:www.topsec.com.cn第6页共16页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实战化网络攻防应急演练项目日为生效日。服务期限自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0日。12.2如遇下列情况,经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即可终止此合同12.2.1若甲方违反其于本合同义务且未能在对方发出书面通知指明该违约事项后二十(20)天内改正的,由乙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后终止。12.2.2甲方未在第4条规定的时限内支付本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款项,经发出书面通知后,乙方即可终止本合同,并不予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报酬。12.2.3除适用的破产法所禁止的情形外,如果任何一方出于债权人的利益,已被指定接收人或资产受让人、或破产或无力偿付到期债务,另一方可经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合同。12.3除因乙方本身过错导致的外,甲方必须提前六十(60)天书面通知乙方才能提前终止合同。甲方通知乙方终止合同或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终止合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以下费用,同时,甲方应接收乙方已经完成的全部工作:12.3.1合同终止前乙方由于实施服务实际支付的费用,包括①为乙方专业人员及其他参加实施此服务的工作人员所支付的费用;②设备、差旅食宿及通信、交通所支付的费用:③乙方直接用于执行服务所支付的经常性的和管理上的费用;12.3.2合同终止前乙方因执行这些服务而应得的利益。12.3.3为有利于合同的执行,乙方已经或必须向第三方支付的符合本合同目的的费用和报酬,这类款项的支付并不能因合同的终止而避免。12.3.4乙方为妥善处理终止服务的善后事宜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代表的物品及乙方的设备从甲方运返时所需要的费用。12.4上述第4、8、9、10、11和12条及下述第13条的规定在此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13通则13.1合同各方并未通过本合同的签署而在相互间建立任何合伙、联营、代理或信托等关系,并且合同各方也无意建立类似关系。13.2转让:本合同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合法受让人均具有约束力;但是,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无论是通过法律运作、证券或资产的销售、合并或其他方式)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任何企图在违反本条规定情况下进行的转让均为无效,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13.3任何一方未行使其于此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得构成或被视为该方对这些权利或其它权利的放弃或丧失。13.4如果此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规定被认为非法或不可执行,则除这些条款和规定以外的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执行性不得因此而受到影响。13.5此合同构成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合同项下之合作所达成的全部合同,并替代双方以前或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做的任何口头交流、声明或合同。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仅得以经双方盖章生效后的书面补充合同进行,否则此合同不得更改。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11号楼1层101总机:010-82776666网址:www.topsec.com.cn第7页共16页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实战化网络攻防应急演练项目13.6如果此合同的规定与工作清单的规定发生冲突,应以此合同的规定为准。13.7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对因本合同的签署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先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8合同附件下列文件附于本合同作为附件:附件A《项目范围说明书》附件B《保密协议》以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正文条款与附件条款不一致时,以正文条款为准。13.9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10送达:双方就本合同中涉及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项下发送的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1)双方确认如下的各方地址及电子邮箱均为有效送达地址。如一方需变更指定的联系方式,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自行承担因此可能产生的损失。甲方联络人:吴强电话:029-87326072电子邮箱: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路112号乙方联络人:马瑜鸿电话:13759926632电子邮箱:mayuhong@topsec.com.cn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11号楼1层101(2)双方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本合同项下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3)因签订及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引起诉讼、仲裁时,本合同所载地址作为该方、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邮寄送达有关通知、法律文书的有效接收地址。双方均承诺:本合同所载地址已经我方确认,地址准确无误,能够有效送达;上述地址若发生变更,我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否则原确认地址继续有效;若上述地址不准确、或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履行及时告知义务、或我方(含代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通知或法律文书未能被我方实际接收,相关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可直接推定已向我方送达,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无须再采取公告送达等其他送达方式,我方不能以未实际接受进行抗辩或申诉。我方对上述送达地址的确认的法律意义明确知晓。(4)因列明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争议解决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11号楼1层101总机:010-82776666网址:www.topsec.com.cn第8页共16页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实战化网络攻防应急演练项目机构、当事方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当事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于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于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以本合同及附件注明的电子邮箱送达的,于电子邮件发出之日视为送达之日。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署,以资证明。甲方: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盖章)乙方: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盖章)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职务:职务:日期:2年子月26日日期:304年26日.1.1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11号楼1层101总机:010-82776666网址:wwwtopsec.com.cn第9页共16页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实战化网络攻防应急演练项目附件A《项目范围说明书》项目范围说明书需求,明确工作范围及概述A.项目的背景原因(外部政策、自身需求、其他):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5G、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已经成为现代社会运转不可缺少的基础,这是信息时代的主要标志,同时也深刻反映了当今社会对信息系统的巨大依赖性。随着我国网络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国家对网络安全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等级保护制度、网络安全法、关保条例、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规条例中也明确了网络管理者和运营者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卫生健康行业整体都在着手加强设备、技术、管理、人员等方面的网络安全风险防范管理。为切实提高整体安全建设,保障重要信息系统稳定运行,天融信结合陕西省卫健委安全需求,对陕西省卫健委自身及省内直属医疗机构的重要信息系统开展攻防演练,演练结束后针对演练结果进行分析汇总,随即召集各单位开展演练期间常见安全事件的应急演练模拟展示、攻防演练结果通告、安全能力提升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试验证。以早发现早整改为目的,促进各医疗单位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和保障工作,总体提升卫生医疗行业整体网络安全防御能力,健全医疗卫生行业各单位的安全防护体系。B.项目的目标和实现效果:通过开展本次安全实战攻防演练,以攻击者视角,从外界探查攻击路径与系统薄弱环节,全面发现陕西省卫生健康委与省直属医院系统与网络和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为后期安全整改提供建设依据;通过开展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演练,对攻防演练过程中发现的常见事件及威胁攻击进行场景模拟并可视化展示,使各单位人员可以清晰的看到攻击者攻击路径及防守方应急响应举措;通过开展安全通报及能力提升,使各单位人员明确目前行业及本单位存在的容易被攻击者利用的薄弱点,全面提升人员安全意识及应急响应等安全技能水平;通过开展现场考试及培训验证,对人员安全意识及安全技能水平进行全面摸底,了解各单位防护薄弱环节,为后续省卫生健康委、委直医院安全监督与安全建设提供有效依据。1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11号楼1层101总机:010-82776666网址:www.topsec.com.cn第10页共16页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实战化网络攻防应急演练项目C.项目的内容:工作内容目的要求要求服务期限攻防实战演练开展通过开展本次安全实战攻防演练,以攻击者视角,从外界探查攻击路径与系统薄弱环节,全面发现陕西省卫生健康委与省直属医院系统与网络和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为后期安全整改提供建设依据。提供现场攻击队伍1支(3人),远程攻击队伍2支(6人),分别从不同省份以不同的攻击IP模拟黑客对省卫生健康委和各直属医院关键网络及重点系统开展为期5天的有序实战攻击,人员具备丰富的国家级、省级及各行业攻防实战经验,具备信息收集、外部突破、内网漫游、武器制作、权限提升、权限维持、钓鱼模板制作、钓鱼样本制作等能力。对攻击结果、进度及关键节点及时上报,以发现系统权限或敏感数据为最终目标,按照演练规则点到为止。提供现场攻击队伍1支(3人),远程攻击队伍2支(6人),分别从不同省份以不同的攻击IP模拟黑客对省卫生健康委和各直属医院关键网络及重点系统开展为期5天的有序实战攻击,人员具备丰富的国家级、省级及各行业攻防实战经验,具备信息收集、外部突破、内网漫游、武器制作、权限提升、权限维持、钓鱼模板制作、钓鱼样本制作等能力。对攻击结果、进度及关键节点及时上报,以发现系统权限或敏感数据为最终目标,按照演练规则点到为止。.-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0日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演练通过开展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演练,对攻防演练过程中发现的常见事件及威胁攻击进行场景模拟并可视化展示,使各单位人员可以清晰的看到攻击者攻击路径及防守方应急响应举措。结合攻防实战演练阶段汇总成果,针对各单位常见安全攻击事件、安全薄弱环节,确认特定场景,搭建虚拟环境并扮演攻击者对目标系统发起攻击,展示攻击者攻击全程,随后扮演防守方对突发事件开展应急响应及处置。结合攻防实战演练阶段汇总成果,针对各单位常见安全攻击事件、安全薄弱环节,确认特定场景,搭建虚拟环境并扮演攻击者对目标系统发起攻击,展示攻击者攻击全程,随后扮演防守方对突发事件开展应急响应及处置。.-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0日网络安全情况通报及能力提升通过开展安全通报及能力提升,使各单位人员明确目前行业及本单位存在的容易被攻击者利用的薄弱点,全面提升人员安全意识及应急响应等安全技能水平。通过开展现场考试及培训验证,对人员安全意识及安全技能水平进行全面摸底,了解各单位防护薄弱环节,为后续省卫生健康委、委直医院安全监督与安全建设提供有效依据。结合本次攻防演练发现的主要安全事件类型、漏洞类型等列出排名靠前的安全威胁,对各医院安全管理员、安全负责人开展专项安全培训(预计2个小时,具体时长以最终确认为准),以此提醒各单位应重点关注此类威胁,及时对重要系统进行安全排查,提升安全防护能力,构建完善的防御体系。培训结束后针对培训效果进行针对性总结并结合本次培训内容以纸质试卷形式配合陕西省卫健委相关人员,现场开展人员的安全能力水平测试(考试时长预计40分钟),最终对数据进行分析汇总,提交陕西省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考试内容一方面结合实际培训内容,包含我国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网络安全防护、数据安全防护、安全事件处理、安全事件防护等方面,另一方面围绕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医疗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对提出一些基础化安全运维知识,综合对参培人员进行考核。结合本次攻防演练发现的主要安全事件类型、漏洞类型等列出排名靠前的安全威胁,对各医院安全管理员、安全负责人开展专项安全培训(预计2个小时,具体时长以最终确认为准),以此提醒各单位应重点关注此类威胁,及时对重要系统进行安全排查,提升安全防护能力,构建完善的防御体系。培训结束后针对培训效果进行针对性总结并结合本次培训内容以纸质试卷形式配合陕西省卫健委相关人员,现场开展人员的安全能力水平测试(考试时长预计40分钟),最终对数据进行分析汇总,提交陕西省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考试内容一方面结合实际培训内容,包含我国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网络安全防护、数据安全防护、安全事件处理、安全事件防护等方面,另一方面围绕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医疗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对提出一些基础化安全运维知识,综合对参培人员进行考核。.-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0日项目最终交付结果项目最终交付结果项目最终交付结果项目最终交付结果项目最终交付结果交付结果名称交付结果名称格式急迫程度(1-5)特殊要求《2024年陕西省卫健委攻防演练整体报告》《2024年陕西省卫健委攻防演练整体报告》纸质文档4无《2024年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演练报告》《2024年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演练报告》纸质文档4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11号楼1层101总机:010-82776666网址:www.topsec.com.cn第1页共16页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实战化网络攻防应急演练项目《2024年网络安全能力提升培训一讲义》纸质文档4无《2024年网络安全管理人员技能水平测试-试题》纸质文档4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11号楼1层101总机:010-82776666网址:www.topsec.com.cn第12页共16页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实战化网络攻防应急演练项目附件B:《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甲方: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路112号乙方: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11号楼1层101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在商业和技术合作中涉及的专有信息(如本协议第一款所定义的内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1.定义:1.1专有信息的定义: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涉密信息、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产品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1.1.1对于书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接收方时必须标明专有或秘密并注明专有信息属于甲方或乙方。1.1.2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接收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信息,进行书面记录,并注明专有信息属于甲方或乙方。1.2“接收方”:本协议所称的“接收方”是指接收专有信息的一方。1.3“透露方”:本协议所称的“透露方”是指透露专有信息的一方。2.权利保证:“透露方”保证其向“接受方”透露的专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权益。3保密义务:3.1“接收方”同意严格控制“透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保护的程度不能低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11号楼1层101总机:010-82776666网址:www.topsec.com.cn第13页共16页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实战化网络攻防应急演练项目于“接收方”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但无论如何,“接收方”对该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技术企业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3.2“接收方”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透露方”提供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坚持令人满意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专有信息。3.3“接收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4.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义务:4.1“接收方”同意如下内容:4.1.1“透露方”所透露的信息只能被“接收方”用于数据安全服务项目;4.1.2不能将“透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用于其它任何目的;4.1.3除“接收方”的高级职员和直接参与本项工作的普通职员之外,不能将专有信息透露给其它任何人;4.1.4无论如何,不能将此专有信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或仿造;4.2“接收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若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违反本协议规定,“接收方”应承担连带责任。5.例外情况:5.1“接收方”保密和不使用的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专有信息:5.1.1有书面材料证明,“透露方”在未附加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公开透露的信息;5.1.2有书面材料证明,在未进行任何透露之前,“接收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况下已经拥有的专有信息;5.1.3有书面材料证明,该专有信息已经被“接收方”之外的他方公开;5.1.4有书面材料证明,“接收方”通过合法手段从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该专有信息。6.专有信息的交回6.1当“透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接收方”交回专有信息时,“接收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专有信息的文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11号楼1层101总机:010-82776666网址:www.topsec.com.cn第14页共16页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实战化网络攻防应急演练项目6.2没有“透露方”的书面许可,“接收方”处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7.否认许可:除非“透露方”明确地授权,“接收方”不能认为“透露方”授予其包含该专有信息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8救济方法:8.1双方承认并同意如下内容:8.1.1“透露方”透露的专有信息是有价值的商业秘密;8.1.2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对于保护专有信息的秘密是有必要的;8.1.3所有违约对该专有信息进行未被授权的透露或使用将对“透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续的损害。8.2如果发生“接收方”违约,双方同意如下内容:“接收方”应当按照“透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接收方”承担;9.保密期限:9.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协议的条款。9.2除非“透露方”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专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对在结束协议前收到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10.适用法律: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11.争议的解决: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12.生效及其它事项12.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12.2本协议有中文和英文两种文本,若在协议内容的解释上有冲突时以中文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11号楼1层101总机:010-82776666网址:www.topsec.com.cn第15页共16页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实战化网络攻防应急演练项目文本为准。12.3本协议签订于2024年8月0日,于签订之日生效,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12.4本协议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但若附件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12.5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乙方: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签章)(签章)吴配马渝鸿法人或授权代表:法人或授权代表:.w日期:2n4.日期:204、8.26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11号楼1层101总机:010-82776666网址:wwwtopsec.com.cn第16页共1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实战化网络攻防应急演练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