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应急管理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171175220242
二、合同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一包(照明工具)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
三、项目编号:66090024P000005101394
四、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一包(照明工具)设备采购及安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应急管理局
地 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朝阳区九师机关四楼
联系方式:18890909773
供应商(乙方):浙江正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秀洲区
联系方式:1805888975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一包(照明工具)设备 数量:1.00 单价(元):497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497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基层防灾第一包.pdf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一第一包(照明工具)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应急管理局乙方:浙江正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时间:1采购合同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相关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1.1.1.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1.1.1.6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2文件。1.1.1.7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1.1.1.8相关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服务计划。1.1.1.9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1.1.1.10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1.1.2.1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1.1.2.2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3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3合同价格1.1.3.1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1.1.3.2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1.1.4合同材料: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材料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1.1.5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材料3检验、使用、修补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1.1.6验收:指合同材料经检验合格后,买方做出接受合同材料的确认1.1.7相关服务:是指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前卖方提供的与合同材料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简单加工、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为买方检验、使用和修补合同材料进行的技术指导、培训、协助等。1.1.8质量保证期:指合同材料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材料正常使用,并负责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的期限。1.1.9工程1.1.9.1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使用合同材料的工程。1.1.9.2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1.1.10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1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4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2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3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1.2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专用合同条款;(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5)通用合同条款;5(6)供货要求;(7)分项报价表;(8)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9)相关服务计划;(10)其他合同文件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4.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1.5联络1.5.1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1.5.2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材料的检验和验收等。1.6联合体1.6.1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61.乙方应提供机器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应随同设备一起发运至甲方。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机器的现场安装和调试;(2)提供机器安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现场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或指导,在机器使用合理时间后,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要求另行安排培训计划。现场培训时间不应少于5天(每天按8小时);具体由甲方安排。第六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在2024年6月1日后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造厂标准及合同技术标准要求。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乙方应提供保修期60个月,保修期的起始日期应以甲乙双方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乙方应为甲方免费更换零配件及检修服务。21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除极端天气等不可抗力情况外,乙方应于24小时内到达修理现场,并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20小时内修复完毕。如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修理,乙方应为甲方免费更换故障机器,并赔偿因此带来的相关损失。4保修期满后:乙方负责货物的终身维修并应继续提供优质的服务,储备足够的零配件备库,保修期满后乙方为甲方提供价格优惠的后续服务,对需更换配件的产品只收取材料费,免收其他服务费,消耗品的供应由双方另设协议决定。5.甲方因未按操作规程和维护手册说明进行维护和操作,乙方不承担责任。第七条索赔条款1.如经国家监督管理机关检验确认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要求乙方进行赔偿:(1)同意甲方退货,并将全额货款偿还甲方,并负担因退货而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2)按照货物的疵劣程度、损坏的范围和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乙方返还甲方超过贬值后货物价值部分的价款。22(3)调换有瑕疵的货物,乙方新提供的货物必须全新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的一切直接损失。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办法,延期交货和延期服务的赔偿费均按每周迟交货的合同价的0.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乙方应保证甲方和使用单位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产权的起诉。如产生相关权利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第八条取联系方式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1)甲方联系方式邮寄地址:第九师朝阳新区上户西街1365号联系人:张震电话:18890909773电子邮箱:微信号:23传真:(2)乙方联系方式邮寄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财富中心100271003联系人:林信飞电话:0577-88005889;18958861080电子邮箱:chhiozhenghui.com微信号:18958861080传真:0577-88005889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上述邮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第九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壹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24202028月甲方(盖章乙方(盖草四海T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签名):2024年6月29日20年6月2日E72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