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文化遗产抢救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文体旅游广电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0Q531572024601

二、合同名称:河南蒙古族服饰文化遗产抢救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青海佳和竞磋(服务)2024--018号
四、项目名称:河南蒙古族服饰文化遗产抢救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河南蒙古自治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地 址:黄南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博物馆4
联系方式:0973-8763122
供应商(乙方):西宁勒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13号6单元6131室
联系方式:1332766883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河南蒙古族服饰文化遗产抢救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953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规格型号:/详见参数

2.合同金额(元):953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按合同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完成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pdf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编号:青海佳和磋商(服务)2024-018号采购项目名称:河南县蒙古族服饰文化遗产抢救工程采购合同编号:QHJHJC(FW)-2024-018号合同金额(人民币):953000元玖拾伍万叁仟元整采购人(甲方):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文体旅游广电局成交人(乙方):西宁勒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采购日期:2024年8月21日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文体旅游广电局成交人(以下简称乙方):西宁勒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4年8月21日(河南县蒙古族服饰文化遗产抢救工程)采购项目(青海佳和磋商(服务)2024-018号)的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二、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53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伍万叁仟元整。三、服务时间、地点要求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3月完成2.服务地点:河南县优干宁镇3.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四、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价款30%的履约保函;签订合同后,乙方开具合同价款30%的发票,由甲方先拨付合同价款的30%,金额为¥2859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伍仟玖佰元整,中期评估合格后,乙方开具合同价款60%的发票甲方拨付合同价款的60%,金额为¥5718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柒万壹仟捌佰元整,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合同价款10%的发票,甲方再拨付合同价款的5%,金额为¥4765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柒仟陆佰伍拾元整,最后剩余合同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金额为¥4765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柒仟陆佰伍拾元整。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六、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5、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6、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以下(1)方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代理机构叁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甲方(盖章):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文体旅游广电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6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乙方(盖章):西宁勒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账号:35010154800003014联系电话:13327668833签约时间年月日限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佳和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人:合同备案时间:年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化遗产抢救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