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P运营监管系统 计划建设DIP运营监管系统采购合同公告(玉田县中医医院2024)



 

 

 

玉田县中医医院DIP运营监管系统

 

发布时间: 2024-09-03

一、合同编号:240088 二、合同名称:玉田县中医医院DIP运营监管系统 三、项目编码:HB2024069002260001 四、项目名称:DIP运营监管系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玉田县中医医院 地址:河北唐山市玉田县无终东街589号 联系方式:郝立艾 供应商:河北燕大燕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西大街92号 联系方式:刘文远0335-856687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玉田县中医医院DIP运营监管系统 规格型号:玉田县中医医院计划建设DIP运营监管系统,提高医院DIP医保运营管理水平。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00000.00 合同金额:700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服务期限:本项目需提供1年的质保服务,质保期从系统整体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服务地点:玉田县境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2024-09-03 八、合同公告2024-09-0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9-03      采购人:
玉田县中医医院

合同正文采购批号:Z1302292401171301合同编号:240088甲方:玉田县中医医院乙方:河北燕大燕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根据甲方委托玉田县政府采购中心实施的政府采购《玉田县中医医院DIP运营监管系统(三次)》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文)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方以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玉田县中医医院DIP运营监管系统(三次);内容包括:玉田县中医医院DIP运营监管系统(三次),详见磋商文件要求。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本项目需提供1年的质保服务,质保期从系统整体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包括但不限于免费上门维护、培训服务和系统升级等。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或厂商继续为采购人提供有偿维护服务,每年维护费用不超过合同金额的8%,服务标准同质保期内维护服务。3、服务地点:玉田县境内。《玉田县中医医院DIP运营监管系统(三次)》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柒拾万元整,小写700000元。第三条服务质量标准为。详见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服务承诺。第四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条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详见磋商文件要求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遵守磋商采购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如磋商采购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与本合同有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遵守磋商采购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如磋商采购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与本合同有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第七条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自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具全额发票,采购人一次性付清合同款。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1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2%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_5_%的违约金。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_%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_2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九条知识产权归属第十条保密条款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工程咨询单位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办发(2013)96号、冀政办(2014)3号文件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十四条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五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六条补充条款1、谅解与备忘条款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4、乙方向甲方交纳成交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采用非现金方式(包括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含电子保函】、保险等;交纳履约保证金前与甲方联系)。待履约服务期满,未有违约由甲方无息返还,如有违约不在退还,上交国库充公。第十七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9月3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玉田县政府采购中心。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负责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玉田县政府采购中心和玉田县政府采购办各执一份。第十八条合同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第十九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采购文件。2、磋商响应文件。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甲方(盖章):玉田县中医医院乙方(盖章):河北燕大燕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大签字)地址: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无终东街589号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西大街92号电话:0315-6113479电话:0335-8566876传真:传真:0335-8566876开户名称:玉田县中医医院开户名称:河北燕大燕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玉田支行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秦皇岛开发区支行银行帐号:100148339773银行帐号:50811001040010685日期:2024年9月7日日期:204年9月3日合同签订地:玉田县政府采购中心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DIP运营监管系统 计划建设DIP运营监管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