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采购合同公告(五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2024)
2024年五河县东刘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合同公告BB2024WHGCZ0541
2024年五河县东刘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合同公告项目编号BB2024WHGCZ054
合同编号:
BB2024WHGCZ0541
合同名称:
2024年五河县东刘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项目编号:
BB2024WHGCZ054
项目名称:
2024年五河县东刘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BB2024WHGCZ0541
标段名称:
2024年五河县东刘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合同甲方
:
五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合同乙方
:
安徽熙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
合同金额:
1929.033841万元
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方式
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04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04日
合同期限:
240天
代理机构:
安徽华中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公告:
https://ggzy.bengbu.gov.cn/jyxxgk/002001/002001004/002001004003/20240816/97cf204e-5396-4161-9f8b-4822974cee8f.html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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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4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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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4-09-04 14:48
2024年五河县东刘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合同.pdf
2024年五河县东刘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履约担保.pdf
2024年五河县东刘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合同.pdf
安微省工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Anhiinlustryisuraiceion-iinuicigGuaranlee(o.,lu履约保证金保函编号:VTO2408230122查询编号:PST8CW五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发包人名称):鉴于五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安徽熙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于年月日递交的2024年五河县东刘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名称)BB2024WHGCZ0541(标段名称)的投标文件。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伍仟捌佰零陆元柒角柒分(¥385806.77元)。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之日止,但最迟不超过2025年6月22日。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予以支付。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资性担开立人:安徽谷工保非融资牲报保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家地址安微省合市庐阳区宿州路1号室世广场A座2303室邮政编码:230000DI电话:05633618981865615080344000EA9开立时间:2024日方式一:保函查询网址:http://www.gbgcdb.cn/,输入保函编号、防伪码(查询编号)即可。方式二:手机扫描二维码,输入保函编号、防伪码(查询编号)即可。境内保函专用扫描全能王C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2024年五河县东刘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合同协议书项目编号:BB2024WHGCZ0541合同编号:WHGBZNT东刘集镇/2024SG-01发包人:五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承包人:安徽熙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9月04日第一节合同协议书五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2024年五河县东刘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2024年五河县东刘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标段名称),已接受安徽熙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2024年五河县东刘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2024年五河县东刘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标段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4年五河县东刘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2)工程地点:五河县东刘集镇境内。(3)工程规模:项目区域面积约13.05平方千米,其中耕地面积1.6万亩,项目总预算3920.628379万元,其中本标段预算为2033.180621万元;建设任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淤疏浚田间排水沟、维修及完善田间灌溉渠道、拆除重建灌溉站1座、新建及重建配套建筑物、新打灌溉机井及配套机泵、智能井房、埋设PE管道、架设高低压供电线路及变压器、护砌路边排水沟、铺设砼生产道路、建设农田林网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它合同文件。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4.工程承包范围及合同工程量(1)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名称;其中渠系或堤防工程,必须标注起止里程桩号)一标段东起夏集界、西至固镇界、北抵白夏路、南临施家沟,涉及大程、夏集、王周3个行政村,具体以各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2)主要合同工程量:(以招标文件为准)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程量清单。5.合同价款(1)合同价款承包方式:单价合同。(2)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贰拾玖万零叁佰叁拾捌元肆角壹分(¥19290338.41万元),其中:安全生产费用51万元,暂列金额35万元,暂估价/万元。6.承包人项目经理:程鑫,技术负责人:汪斌。7.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8.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9.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按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伍仟捌佰零陆元柒角柒分(¥385806.77万元)。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保证在发包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11.合同工期及进度(1)工期为24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工程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2)为满足本工程总工期的要求,承包人承诺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本合同以下关键项目进度满足控制性工期要求。关键项目控制性工期表序号关键项目名称最迟完工日期备注1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包括:/。13.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进行变更:(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6)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关键项目:/,单价调整方式:/。(如不调整,空格处均填“/”)14.价格调整不予调整。15.预付款/。16.质量保证金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结算总额的/%。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14天内,承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担保的,发包人应同时返还扣留的质量保证金。(说明:适用于逐次扣留。需注意工程完工前,承包人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扣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额的3%,由承包人提交同等金额的质量保证担保或银行转账或按质保金缴纳比例由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说明:适用于一次性扣留或提交担保,承包人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扣留质量保证金)17.缺陷责任本工程缺陷责任期计算如下:24个月。18.争议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向五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9.本协议书一式捌份,合同双方各执肆份。2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安徽熙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地址:,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蜀山镇蜀山街道146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无为支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38300电子邮箱:,电子邮箱: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4日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全文引用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五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1.1.2.3承包人:安徽熙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2.5分包人:/。1.1.2.6监理人:安徽江淮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19.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包括根据第19.3款约定所作的延长。缺陷责任期:24个月。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见通用合同条款。1.7联络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中约定的期限送达发包人指定地点。1.13档案管理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档案工作作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规范和安全,满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监督等方面的需要,并各自承担项目档案管理所需费用。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发包人将协助承包人获得其所需的临时用地,但所有有关的费用都应由承包人承担,且发包人不承诺保证能够获得或提供承包人要求的额外临时用地。2.3.3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发包人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项目的工程地质图纸和相关资料;承包人自行勘察工程现场并收集认为有必要的有关资料(如施工场地地下障碍物图纸等)。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签订合同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到位证明。发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书,政府投资项目可以用资金落实证明替代。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可以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和保证保险等方式。2.8其它义务(1)发包人应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建立施工企业合同履行情况台账。(2)关于农民工工资的义务1)发包人应于开工前负责审验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并对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监管责任;2)发包人应督促承包人委托银行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代发农民工工资;3)发包人应及时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足额拨付人工费用,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拨付日期应不晚于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当期;4)承包人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经营风险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包人要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5)如承包人专用账户余额不足的,发包人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补足专用账户余额不足部分;6)对因转包、违法分包造成的欠薪,及其造成的不利社会影响和损失等责任均由承包人全面承担,承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欠薪清偿工作,未及时完成的,发包人将工程款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3)发包人对项目档案工作负总责,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标准;业务上接受档案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1)按第4.3款约定,批准工程的分包;(2)按第11.3款约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0其它义务(1)承包人应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实行项目资金专户管理和(或)独立核算制度、财务管理人员(财务主管和出纳)须是本单位人员,项目资金的使用由项目经理负责签字、审批。(2)关于农民工工资的约定1)承包人应按照《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22]8号)文件要求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2)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工程开工前,到工程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专用账户开设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3)承包人对自身招用的和分包企业招用的农民工管理负总责,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时与所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4)承包人及其分包企业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5)承包人应在项目部按照规定配备劳资专管员,负责现场用工管理和工资发放等工作;6)在合同规定的按月工资发放日前,承包人对当期应发放农民工工资金额进行核定,如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低于应发工资总额,应及时补足账户资金,保障工资发放日前专用账户资金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7)承包人及其分包企业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公示牌,维权信息公示牌要注明所实施工程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投诉举报电话,注明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明示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日期等;8)工程完工验收后,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对该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需注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投诉举报电话等。(3)档案管理承包人应建立符合要求且规范的项目文件管理和档案管理制度,负责项目文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说明:明确项目文件管理责任,包括文件形成的质量要求、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归档套数、整理标准、介质、格式、费用及违约责任等内容)。4.2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为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或转账、电汇。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2%。本款补充: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工期延误,无法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发包人可在主体工程完工后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以质量保证金约束质量和履约风险。4.3分包不允许。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本款补充第4.6.5项~4.6.12项:4.6.5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在主体工程施工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因重大自然灾害、人员特殊原因(包括重大疾病、死亡、调离所在单位、辞职、犯罪、移民等)确须变更的,应当办理书面手续后方能变更。除上述情况外,项目部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万元,更换其余人员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万元。4.6.6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应在合同文件中签名备案,以便工程建设过程中签署各类经济、技术文件时核查。4.6.7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期间,项目部应按要求提供主要管理人员有关证件供发包人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4.6.8工程现场使用劳务人员的,承包人应与劳务人员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若通过劳务公司用工的,承包人应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核验劳务公司与所用劳务人员的劳动合同)。4.6.9工程主体工程施工期间,项目部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专职质检员不得再在其他项目投标中拟任职务。4.6.10本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部有关造价文件必须由水利造价人员编制、签名盖章。4.6.11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月驻工地天数不得少于22天,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隐蔽工程验收、混凝土浇筑等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必须在工地,否则每缺勤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每月驻工地天数不得少于22天,否则每缺勤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4.11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不利于施工的外界自然条件、招标文件(含图纸)未说明的污染物影响、招标文件(含图纸)未提供或与提供资料不一致的地表以下的地质和水文条件等。本条补充第4.12款:4.12施工管理记录承包人应保存施工管理的相关记录,供发包人或相关主管部门检查、稽查或审计时核查。5.材料和工程设备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不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4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款补充第5.4.4项:5.4.4禁止使用按非现行有效标准生产的落后产品。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本款补充第6.1.3项:6.1.3承包人采用设备租赁的,应遵守以下规定:(1)设备租赁双方应当签订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设备种类型号,租赁方式、租赁期限、租赁价格、租赁工作量及结算方式,租赁双方责任及义务,违约及纠纷处理方式等;(2)承包人应严格把好设备出租方资格关,不得向没有相关资质的出租方租赁设备;(3)设备租赁价格应与同期市场价格相符;(4)设备出租方提供操作人员的,操作人员不能代替承包人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技术和质量的管理。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发包人提供的的施工设备:无。(2)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无。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承包人取得的道路通行权和修建的场外设施应服从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协调安排,不得妨碍第三者和对第三者造成侵害,并承担对第三者构成妨碍和侵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17.5.1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陆份。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1)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后,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6份。17.7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按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要求提供相应资料。18.竣工验收(验收)18.1验收工作分类本工程法人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等;政府验收包括:阶段验收、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等。验收条件为:具备《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规定的验收条件,验收程序为: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规定的验收程序。18.2分部工程验收18.2.2本工程由发包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为:由发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确定并及时通知承包人,其余由监理人主持。18.3单位工程验收18.3.4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18.5阶段验收18.5.1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验收规定执行。18.6专项验收18.6.1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验收规定执行。18.7竣工验收18.7.3本工程不需要(需要/不需要)竣工验收技术鉴定(蓄水安全鉴定)。18.8施工期运行18.8.1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存在施工期需要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施工单位须予以配合。18.9试运行18.9.1试运行的组织:/;费用承担:/。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1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本工程缺陷责任期计算如下:24个月。19.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投入使用验收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办理工程交接手续,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递交工程质量保修书。缺陷责任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但缺陷责任范围内的质量缺陷未处理完成的应除外。19.7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20.保险20.1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由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的名义投保;投保内容:按有关规定办理;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按有关规定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20.2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20.2.1承包人员工伤保险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投保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其分包人也投保此项保险。20.4第三者责任险20.4.2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按有关规定办理;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按有关规定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0.5其它保险需要投保的其它内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由承包人办理,费用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其他保险按有关规定办理;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按有关规定办理;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投保后3天内;保险条件:按有关规定办理。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向五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节廉政协议书施工合同名称:2024年五河县东刘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合同编号:WHGBZNT东刘集镇/2024SG-01发包人(甲方):五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承包人(乙方):安徽熙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加强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水利水电建设项目中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各种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要求,特签订本廉政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的规定和规范。(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有责任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不准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从事与甲方工程交易行为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宴请和营业性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不准向乙方介绍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强行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不准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购买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并遵守如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营业性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本协议书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相应承发包合同终了之日止。第六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分送甲乙双方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4日第五节安全生产责任书施工合同名称:2024年五河县东刘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合同编号:WHGBZNT东刘集镇/2024SG-01发包人:五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承包人:安徽熙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进一步落实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一、目标与要求1.强化承包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严格兑现投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承诺。3.事故控制目标:不发生死亡事故及重伤事故。二、承包人安全生产责任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建设。2.建立健全及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施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明确落实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职有权。4.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本项目特点,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日常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报告等规章制度。5.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认真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教育”;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各作业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6.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不得挪用安全生产费用,施工安全生产投入应满足实际需要。7.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项目主管及安全生产监督等机构的检查意见并按时反馈整改结果。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案要做到责任到人、明确时限、规范程序,保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8.制定各类有关安全生产方案或预案。辨识危险源和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组织论证;有度汛要求的工程,制定相应的度汛方案;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保持与地方相关部门联系畅通。9.严格执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地方安监部门和本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发包人报告,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处理原则。三、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发包人与承包人各存一份,报送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一份。四、本责任书自签订施工合同起执行,至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结束止。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4日第签字日期:2024年9月4日注册执业证号:皖234172185660注册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号:承诺人签字:范履行职责,并对合理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本人程鑫担任2024年五河县东刘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六节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予以支付。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之日止。叁拾捌万伍仟捌佰零陆元柒角柒分元(¥385806.77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标段名称)的投标文件。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附件一:履约保函格式(格式如下,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允许更改,如确需更改,须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履约保函五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发包人名称):鉴于五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已接受安徽熙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于2024年8月8日递交的2024年五河县东刘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2024年五河县东刘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标段名称)的投标文件。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伍仟捌佰零陆元柒角柒分元(¥385806.77元)。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予以支付。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二: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签名备案表序号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签名备注1程鑫项目经理2汪斌技术负责人3„„456注:表中人员必须本人亲自签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