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前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和考古勘探前置清表采购合同公告(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前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和考古勘探前置清表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791000202402000043A_001
二、合同名称:2024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前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和考古勘探前置清表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791000202402000043
四、采购项目名称:2024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前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和考古勘探前置清表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潍坊高新区桐荫街2687号
联系方式:8191107
供应商(乙方):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地    址:济南市历城区唐冶中路3277号
联系方式:133566628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
500
5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附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7-2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9-0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4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前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和考古勘探前置清表合同 A.pdf

(已压缩)A包合同--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2024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前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和考古勘探前置清表合同编号:SDGP370791000202402000043A_001计划编号:37079100011400120240009采购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供应商: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予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甲方(采购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供应商):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4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前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和考古勘探前置清表、ZFCG-GX-2024-0034、A包)采购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一、合同文本构成1、本合同条款;2、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4、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5、招标文件;6、服务要求;7、本合同附件。二、合同内容1、项目名称:2024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前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和考古勘探前置清表2、项目地点:潍坊高新区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4、服务事项: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前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三、合同价款文物调查勘探:4元/平方米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勘探:40元/平方米考古发掘:1053元/平方米普通勘探工程量按占地面积计取,重点勘探及考古发掘(如需)按实际发生工程量据实结算。四、承包方式和支付方式1、承包方式: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方式。2、支付方式:项目完成后,经专家验收合格,并取得加盖中标单位公章的《潍坊高新区**地块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后付清全款(注:按照国土分局地块面积调整据实结算)。五、服务期限、项目完成期限、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服务期限:2024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1日2、项目完成期限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完成考古调查勘探方案,自收到上级考古勘探许可后20日内完成考古勘探,并出具加盖中标单位公章的《潍坊高新区**地块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4、甲方本项目指定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本项目指定联系人:,联系电话:六、服务质量(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2)甲方对服务质量的检验,应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七、现场保护责任1、项目开展期间,发生的所有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责任和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确保相关人员在本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如因乙方责任致使第三方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与甲方无关,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管理,认真履行现场安全等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相关工作,办理地块内设备用电、用水等各项手续,并自行承担费用。2、乙方应该做好现场保护,甲方不承担因现场保护不当产生的任何费用。普通勘探工程量按占地面积计取,重点勘探及考古发掘(如需)按实际发生工程量据实结算。八、项目验收甲方应当按照本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成果要求对乙方履行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各内容的履约情况。九、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和文档。2、指派专职人员协助乙方进行评价工作。3、建立项目联系制度和指派人员对该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4、招标文件上约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二)乙方责任1、乙方应当根据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标准、工作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项目,并通过主管部门批复。由于乙方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或没达到验收标准,返工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按第十五条约定偿付迟误损失费。2、本合同执行后所形成的成果、文档、数据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拷贝或向第三方提供及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4、乙方在投标方案中提供的项目组所有人员经甲方确认后必须严格到位,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5、对该项目所有的资料、各种数据成果依据有关规定应予以设密的,乙方严格按保密资料进行管理,项目完成后,应销毁有关保密资料,违者应追究法律责任。6、中标人要按照约定的质量保证和时限完成相关工作。7、乙方应该做好现场保护,甲方不承担因现场保护不当产生的任何费用。8、招标文件上所约定的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十、质量保证1、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出具报告,并应顺利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并批准。2、若甲方审核乙方报告内容有缺项情况的,每缺少一项,依据重要性程度扣减3%-10%的费用。每一项报告内容不完整,使甲方无法全面掌握具体情况的视为缺项。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出现下列情形,可变更、终止本合同的履行:(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合同内容。(2)本合同期限届满,合同终止。(3)对乙方的服务内容,如果因为乙方对甲方隐瞒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造成不良的影响,甲方有权终止此服务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4)因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重大调整或者由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有权变更、终止本合同的履行。甲方行使上述权利如增加乙方除合同组成文本以外的其它义务或导致乙方基于合同的合法、直接利益损失的,甲方予以相应补偿。甲方基于上述事项变更、终止合同的不属于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5)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履行。十二、售后服务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乙方在服务期内须提供关于本项目的无偿咨询服务。十三、合同生效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十四、不可抗力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0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五、争议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六、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详见附件)。十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于2024年07月22日签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代理机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行号:行号:2024年7月22日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发府采购电子化(A包)电子化政府采项目名称:2024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前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和考古勘探前置清表府采贝又府采购合同编号:SDGP370791000202402000043A001计划编号:37079100011400120240009关购发府采购采购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供应商: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予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文府采购政府签订时间: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电1甲方(采购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供应商):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复府汤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4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前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和考古勘探前置清表、ZFCG-GX-2024-0034、A包)采购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一、合同文本构成1、本合同条款;2、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聚4、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义府采购5、招标文件;6、服务要求;电子化政州电子化政府:7、本合同附件。二、合同内容1、项目名称:2024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前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和考古勘探前置清表2、项目地点:潍坊高新区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4、服务事项: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前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三、合同价款友府采购文物调查勘探:4元/平方米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勘探:40元/平方米电子化政府考古发掘:1053元/平方米光普通勘探工程量按占地面积计取,重点勘探及考古发掘(如需)按实际发生工程量据实结算。同、四、承包方式和支付方式1237001、承包方式: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方式。C102、支付方式:项目完成后,经专家验收合格,并取得加盖中标单位公章的《潍美府坊高新区**地块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后付清全款(注:按照国土分局地块面积化停调整据实结算)。电广五、服务期限、项目完成期限、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服务期限:2024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1日2、项目完成期限2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完成考古调查勘探方案,自收到上级考古勘探许可后20日内完成考古勘探,并出具加盖中标单位公章的《潍坊高新区**地块考古调70查勘探工作报告》。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化政府菜4、甲方本项目指定联系人乙方本项目指定联系人六、服务质量(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2)甲方对服务质量的检验,应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七、现场保护责任1、项目开展期间,发生的所有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责任和事故,由乙方自行克时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确保相关人员在本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如因乙方责任致使第三方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与甲方无关,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管理,认真履行现场安全等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相关工作,办理地块内设备用电、用水等各项手续,并自行承担费用。2、乙方应该做好现场保护,甲方不承担因现场保护不当产生的任何费用。普通勘探工程量按占地面积计取,重点勘探及考古发掘(如需)按实际发生工程量据实的的结算。飞八、项目验收电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各内容的履约情况。九、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和文档。2、指派专职人员协助乙方进行评价工作J04953、建立项目联系制度和指派人员对该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374、招标文件上约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二)乙方责任化政店1、乙方应当根据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标准、工作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项目,并通过主管部门批复。由于乙方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或没达到验收标准,返工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按第十五条约定偿付迟误损失费。32、本合同执行后所形成的成果、文档、数据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拷贝或向第三方提供及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收4、乙方在投标方案中提供的项目组所有人员经甲方确认后必须严格到位,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5、对该项目所有的资料、各种数据成果依据有关规定应予以设密的,乙方严格按保密资料进行管理,项目完成后,应销毁有关保密资料,违者应追究法律责任。6、中标人要按照约定的质量保证和时限完成相关工作。7、乙方应该做好现场保护,甲方不承担因现场保护不当产生的任何费用。8、招标文件上所约定的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十、质量保证1、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出具报告,并应顺利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并批准。2、若甲方审核乙方报告内容有缺项情况的,每缺少一项,依据重要性程度扣减3%-10%的费用。每一项报告内容不完整,使甲方无法全面掌握具体情况的视为缺项。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出现下列情形,可变更、终止本合同的履行:(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合同内容。(2)本合同期限届满,合同终止。(3)对乙方的服务内容,如果因为乙方对甲方隐瞒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造成不良的影响,甲方有权终止此服务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政附(4)因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重大调整或者由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有权变更、终止本合同的履行。甲方行使上述权利如增加乙方除合同组成文本以外的其它义务或导致乙方基于合同的合法、直接利益损失的,甲方予以相应补偿。甲方基于上述事项变更、终止合同的不属于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5)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履行。十二、售后服务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乙方在服务期内须提供关于本项目的无偿咨询服务。十三、合同生效电子化政电子化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十四、不可抗力4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0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友府采购十五、争议化政府采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六、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详见附件)。十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于2024年07月22日签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代理机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府采购效力。化政府子化政府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住所:潍坊高新区健康东街6699号住所:济南市市中区上新街51号0000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牟海滨电话:0536-8191107开户银行:账号:发府采购行号:电化政府电子化政府2024年7月22日设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前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和考古勘探前置清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