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企业供餐与食堂供餐大宗原材料采购合同公告(西和县教育局2024)
西和县教育局西和县教育局2024至2025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企业供餐与食堂供餐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
合同编号:E6212000612013653001006
合同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80001JH621225025
项目名称:
西和县教育局2024至2025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企业供餐与食堂供餐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人:
西和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
甘肃乾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24-08-25
供应商:
陇南宏丰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行业:
餐饮业
关联中标/成交公告标题:
西和县教育局2024至2025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企业供餐与食堂供餐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签订日期:
2024-08-25
合同总金额:
105.366352(万元)
合同扩展信息
是否为ppp:
是否联合体:
否
牵头单位:
组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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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和县2024-2025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企业供餐与食堂供餐大宗原材料项目采购合同(米、面、油,第六包)甲方:西和县教育局乙方(中标供应商):陇南宏丰达商贸存限责任公司签订地点:西和县教育局签订日期:2024年8月25日2024-2025西和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米、面、油,第六包)经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根据招标结果(中标编号:E6212000612013653001006),陇南宏丰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中标金额105.366352万元。现依照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1.供应数量及价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乙方需按中标产品和价格为甲方指定学校食堂供应米面油,根据中标结果,乙方需为甲方指定学校(见-1-合同备案号:2024HTBA00136附件)提供袋装秋然香米(10kg/袋,黑龙江秋然米业有限公司生产,单价3.56元/斤)、五得利袋装五星特精小麦粉(25kg/袋,五得利集团咸阳面粉有限公司生产,单价2.36元/斤)、桶装香满园特香菜籽油(非转基因,三级物理压榨,5L/桶,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生产,单价7.48元/斤),供应合同期内执行中标价格,中途不作调整,具体以学校提供的供餐食谱所需米、面、油的数量进行供应。2.供货方式、地点和时间2.1供货方式:乙方在确保足够学校食堂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按学校的实际需要配送,原则上每周配送一次,在确保质量和学校贮藏室容许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配送周期,但每月不得少于两次,不接受临期产品。乙方须按学校合理要求配送,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配送的,学校有权拒收,并按违约处理。由乙方按照相关要求为配送学校免费提供留样食材、食品。2.2供货地点:按甲方指定学校(见附件)配送到学校指定地点。2.3供货时间: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开始,2025年春季学期放假结束,约200天(具体结算以2024-2025学年度学生实际在校食用天数为准)。3.其他款项-2-CS扫描全能王3.1甲方代表负责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3.2甲方审定乙方制定的配送实施细则,并监督配送人员遵守。3.3甲方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在合同期内进行不少于2次的全面考核评定,并可随机督查,在此基础上作出合同期内考核,考核结果可作为下次招标的参考。3.4如因乙方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3.5乙方未按时按地交货时,甲方扣除本批次食品的货款,并且由乙方向甲方偿付本批次食品违约金,违约金按配送批次供货量金额的5%扣除,在未付的合同款中扣除,不够扣除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由甲方安排其他中标供应商向学生补充供货。3.6甲方有权不定期核查配送情况。3.7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在乙方救治不积极时,甲方可直接救治,救治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支付,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从货款中支付。3.8乙方要严格遵守《民法典》、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和《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3.9乙方要根据《民法典》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该项目的-3-CS扫描全能王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3.10乙方不得将本项目整体或部分责任及利益对外转让或发包,也不得委托他人经营。3.11乙方所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3.12乙方负责进货到配送至学校的全过程食品管理工作,承担所有食品从采购、运输、仓储等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及食品损失的一切责任。3.13乙方的员工应做到两证齐全(身份证、健康证或体检证),并将复印件送甲方备案,管理应符合甲方要求。3.14乙方负责对学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使用知识的培训。3.15乙方所供食品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供货,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乙方立即处理相关事宜,负责对人员进行救治(治疗资金由乙方承担),并依法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3.16甲方所有食堂学校在乙方货物送达后要及时配合验收,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或来自不具备合法资质企业的,学校有权拒收,在查验货物无异议后不得有意推诿、刁难或拒收。3.17乙方在资金结算时,甲方所有食堂供餐学校必须及时提供结算清单,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乙方资金的结算(按用-4-CS扫描全能王餐学生数和学校制定的配餐带量食谱据实结算)。4.配送要求4.1送货:乙方负责按甲方指定的学校配送食材,所送食材必须在送货当日内送到,并随货给甲方学校留存“电子一票通”。4.2签收: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学校按乙方实际配送食材种类、数量和“电子一票通”核对后进行签收,填写由甲方出具价丽的统一单据并盖章,并作为结算时的原始单据。4.3抽检:甲方随时组织卫生、防疫、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随机抽检,若发现食品有质量问题,立即停止供货,追溯源头,进行退货,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4.4配送车辆:乙方配送车辆必须是箱车,且具备防晒、防雨等有关技术要求,确保货物保质、保鲜。4.5仓储:乙方必须在西和有食品仓储的合格场所,确保食品保质条件。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备案后,由各学校以学生实际在校食用天数和学校制定的带量食谱核实实际食用数量,按月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乙方货款。6.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详细技术参数,并保证提供-5-CS扫描全能王给甲方的食材质量完全合格。若因乙方提供的食材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并承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责任。7.履约保证金乙方必须向西和县教育局缴纳履约保证金(按照拟采购金额的10%,本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约为11万元)。保证金作为合同签订和履行的前提,在乙方违约时,将用于挽救甲方的损失,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全部执行完毕后,扣除按合同约定已支付的部分后一次性退还,退还时不计利息。8.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等)、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按地交货的,由甲方确定后商谈解决办法,所供商品的市场价格变化不属于不可抗力。9.反商业贿赂约定甲乙双方均反对索购、行贿及其它不正当交易行为。甲方承诺,不向乙方人员索要和接收乙方人员赠达的礼品、现金、样品、餐饮等任何形式的礼物。-6-CS扫描全能王若发现乙方以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方式取悦甲方工作人员,以获取订单、更有利的价格、或虚报送货量,或降低商品质量,或缩短付款期限时,甲方将立即终止采购合同,并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10.合同纠纷处理方式10.1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10.2本合简为政府采购合同,不能作为抵押物为债务担保,1不得用于贷款担保用途等。11.合同的解除11.1乙方中标后必须直接经营,不得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否则由甲方直接终止合同。11.2在一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4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双方达成一致,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11.3乙方没有特殊原因且时间超过24小时,未按时按地供货时,甲方可直接终止合同,并由甲方安排其他供应商供货。11.4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与结算。-7-CS扫描全能王12.未尽事宜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3.合同期限与效力本合同有效期自2024年8月25日至2025年7月25日,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上传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后生效,共签定一份,如有需要可从甘肃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L甲方(签章):乙方(签章)陇南宏韦装贸有任公司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芦爱萍电话:0939-6653879电话:13993922696-8-CS扫描全能王西和县2024-2025学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米、面、油配送学校名单(第六包)序号学校1西和县何坝中心小学2西和县何坝河口九年制学校3西和县何坝李宋小学4西和县何坝铁古小学5西和县第三中学6何坝学区食堂配送学校7河口学区食堂配送学校8西和县十里赵五九年制学校9赵五学区食堂配送学校10西和县何坝初级中学11西和县石堡九年制学校12石堡学区食堂配送学校13西和县姜席初级中学14姜席学区食堂配送学校15西和县西峪九年制学校16西峪学区食堂配送学校17西和县大桥九年制学校18西和县蒿林九年制学校19蒿林学区食堂配送学校20西和县太石河九年制学校21太石河学区食堂配送学校22西和县洛峪喜集九年制学校23喜集学区食堂配送学校24西和县洛峪中心小学25洛峪学区食堂配送学校26西和县第四中学27西和县长道大柳九年制学校CS扫描全能王中标通知书项目(分包)编号:E6212000612013653001006陇南宏丰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贵单位于2024年08月22日参加由甘肃乾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西和县教育局2024至2025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企业供餐与食堂供餐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第六包)公开招标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和采购人西和县教育局确认,确定贵单位为中标供应商。请贵单位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盖章)负责人:虎张印四2044年8月2日见证单位1r2024年08月23日中标价(大写):壹佰零伍万叁仟陆佰陆拾叁元伍角贰分中标价(大写):壹佰零伍万叁仟陆佰陆拾叁元伍角贰分中标价(小写:105.366352(万元)中标价(小写:105.366352(万元)注:1、本成交通知书一式六份。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报行业主管部门(政府采购办)和市公管办各一份备案。2、此件涂改无效。CS扫描全能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企业供餐与食堂供餐大宗原材料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