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综合楼建设采购合同公告(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2024)
四十五中橡树湾校区综合楼建设
合同编号:
2024ALLGZ00014-001
合同名称:
四十五中橡树湾校区综合楼建设
项目编号:
2024ALLGZ00014
项目名称:
四十五中橡树湾校区综合楼建设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工程招标
招标人(甲方):
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
合同甲方编号:
11340103002992373A
中标人(乙方):
中海建筑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440300192565187U
所属地域:
安徽省
合同金额:
972.500000万元
主要人员:
姓名: 阮洋洋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粤1342019202002470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2024年08月19日
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6月20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20日
代理机构:
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详情见附件
免责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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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23小时40分25秒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6-20
中标人签章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6-20
办理用时:
0天2小时30分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6-20
办理用时:
0天3小时20分
附件:
四十五中橡树湾校区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20240613.pdf
履约信息详情第1次
主体代码:
91440300192565187U
主体名称:
中海建筑有限公司
主体类型:
法人
主体角色:
投标人
交易项目编号:
2024ALLGZ00014
交易项目名称:
四十五中橡树湾校区综合楼建设
标段编号:
2024ALLGZ00014
标段名称:
四十五中橡树湾校区综合楼建设
合同金额(元):
9725000.0
合同结算金额(元):
9725000.0
合同工期(天):
60
实际工期(天):
60
合同签署时间:
2024-06-20 00:00:00
履约信息递交时间:
2024-09-04 10:42:03
安全达标情况:
合格
环保达标情况:
合格
质量达标情况:
合格
发布部门:
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
附件:
(GF-2020-0216)四十五中橡树湾校区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合肥市庐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包人(全称):中海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天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四十五中橡树湾校区综合楼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四十五中橡树湾校区综合楼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庐阳区凤台路1768号。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庐发改投[2024]14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合肥市庐阳区凤台路1768号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橡树湾校区内,拟在学校运动场旁边新建一栋综合楼,为四层建筑,其中一层架空,为风雨操场;二、三层改造成8间功能室;第四层改造成4间教师办公室。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158.88平方米,使用MIC模块化集成建造。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发包,为“交钥匙”工程,即交付时完成工程范围内所有内容,功能齐全,确保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服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施工、装饰工程、附属工程、设备供货安装,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不包括消防泵房土建及设备等其他附属工程)。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4年6月2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1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玖佰柒拾贰万伍仟元整(¥9,725,000.00元)。具体构成见价格清单。其中:(1)设计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适用税率:6%,税金为人民币(大写)捌仟肆佰玖拾元伍角柒分(¥8,490.57元);(2)设备购置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3)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人民币(大写)玖佰贰拾柒万伍仟元整(¥9,275,000.00元);适用税率:9%,税金为人民币(大写)柒拾陆万伍仟捌佰贰拾伍元陆角玖分(¥765,825.69元);(4)暂估价(含税):人民币(大写)/(¥/元)。(5)暂列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6)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阮洋洋。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通用合同条件;(5)承包人建议书;(6)价格清单;(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8)招标文件(含答疑、澄清等补充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6月订立。九、订立地点本合同在安徽省合肥市订立。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牛欣松,张宗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采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中通用合同条款。上述资料由承包人自行准备。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①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2.5.3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在取得施工许可证的3个月内办结工程款支付担保,停工项目应在复工后3个月内按《关于在12.5.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通12.5.3知》(合建〔2024〕36号)要求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单位在12.5.3收到工程款支付担保后3日内将相关资料上传至项目所在地农民工12.5.3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未按时按承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12.5.3项目,将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原则上应12.5.3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采用分阶段担保的,建设单位支12.5.3付相应的工程款后,当期工程款支付担保解除,进入下一阶段工程12.5.3款支付担保)。施工工期延期的,建设单位应在保证期限到期前3012.5.3天,办理保函、保单延期手续。12.5.3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等方式,也可以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12.5.3替代。在我省开展工程款支付担保业务的保证人应向有关主管部门12.5.3提供担保凭证网络验证途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签约合同价12.5.3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对于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12.5.3目,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将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12.5.3明,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12.5.3备注:(1)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有效期内,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①本专用条款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编制,其中合肥市政府投资性项目,应当采用总价合同,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方式应当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资性工程款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施工进度款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同时将拖欠信息报送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2)我省行政区域内按照规定应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均应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24.2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1。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3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阮洋洋执业资格或职称类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号码:粤1342019202002470。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驻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2天,每天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34.3承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411.2缺陷责任期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514.1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总价合同。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614.2.1预付款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的一个月内或约定开工日期前7日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从第一个月的进度款中一次性扣除,如当月不够扣,累计至下月扣回。714.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合同签订后,收到预付款7日内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814.3.2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设计费付款方式:1)第一次付款:施工图审查通过后,支付至设计费用的60%;2)第二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结算审核后支付余款。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根据完成合格工程量按月支付,具体为招标人收到中标人经监理单位和招标人驻现场代表及跟踪审计审核签字认可的工程量报表后支付本部分工程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合同价的85%。在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后再付至最终确认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备注:(1)允许投标人用保函形式替代质保金。如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招标人应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100%。914.6.1质量保证金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1)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出具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等担保方式,担保/保证金额为:3%的合同价款;(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的(含从工程款中扣留),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附件8安全生产合同为在四十五中橡树湾校区综合楼建设(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合肥市庐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中海建筑有限公司(牵头人)、深圳天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员)(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式拾份,副本0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伍份,副本0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9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致:合肥市庐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包人名称)本人作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承担相关质量终身责任,现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进行施工图设计。二、施工图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规范、标准。三、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四、按规定向相关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施工图纸,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设计交底,积极做好设计后续服务。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变更。六、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进行施工。七、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及标准。八、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九、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精心组织施工。十、施工中采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并严格按规定执行见证取样制度。十一、建立、健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质量的检查和记录。十二、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义务。十三、履行相关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事故处理等职责。十四、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项目经理:(签字)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10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示范文本编号:(受益人名称):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标段编号)的(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附件11预付款担保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编号:(受益人名称):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标段编号)的(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主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主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主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发包人全额扣回预付款之日止。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附件12支付担保支付保函示范文本编号:(受益人名称):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标段编号)的(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指基础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工程款)付款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履行基础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项支付之日后日止。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申请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楼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合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