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服务平台开发服务就业服务平台采购合同公告(徐州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管理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300-XZCG-G2024-0071001
二、合同名称:“就在徐州”就业服务平台开发服务“就在徐州”就业服务平台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300-XZCG-G2024-0071
四、项目名称:“就在徐州”就业服务平台开发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徐州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管理中心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经七路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17712988070
供应商(乙方):浙江浙大网新软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2101-6室
联系方式:1835810356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就在徐州”就业服务平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依托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和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借助网页端、微信端(公众号、小程序)等受众广泛的网络平台,建设“就”在徐州服务平台项目。开发政策计算器,通过数智赋能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精准、更加主动的就业服务新模式,实现服务模式创新。
联系方式:18358103565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89000.00元
合同金额:48.9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6月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9-05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9-05 15:18: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就在徐州就业服务平台开发服务合同.pdf
合同编号:技术开发(委托)合同项目名称:“就在徐州”就业服务平台开发服务委托方(甲方):徐州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管理中心受托方(乙方):浙江浙大网新软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0.9.5签订地点:市人力活服多中心有效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签约双方委托方(甲方):徐州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卢丰通讯地址:联系人与电话: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浙江浙大网新软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正元通讯地址:杭州西园一路18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幢12楼联系人与电话:电子信箱:项目名称:“就在徐州”就业服务平台开发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4-0071甲方:徐州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管理中心乙方:浙江浙大网新软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公签订地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按照徐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维护项目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等,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中标通知书;2.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3.乙方的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5.合同附件。二、合同范围: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合同标的以及相关维护服务、技术培训等。三、项目理解具体方案:详见合同附件1。四、项目总体设计具体方案:详见合同附件2。五、系统模块开发具体方案:详见合同附件3。六、人员配备方案:详见合同附件4。七、项目实施具体方案:详见合同附件5。八、维保服务及培训方案:详见合同附件6。(验收之日起免费质保期为一年。)九、验收标准(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和程序)要求:详见合同附件7。十、合同总价:¥489,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玖仟元整)。十一、支付(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经双方协商一致,付款方式如下: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土(50%)即¥244,5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肆万伍佰元,在合同签订生效,甲方自收到发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0%)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十(50%)即¥244,500.00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肆万伍佰元,经甲方验收合格进入项目试运行,试运行满1个月后进行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合格且甲方自收到发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的50%)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浙江浙大网新软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银行帐号:77088100203856十二、开发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系统上线试运行及最终验收。十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双方权利1.甲方权利1.1甲方行使项目建设管理的各项权利。甲方有权在建设过程中对乙方管理工作提出合理要求和建议;有权对乙方的项目质量、项目进度随时进行检查,如果发现确有不妥,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有权充分参与本项目的设计开发、测试、安装、调试、故障诊断和验收等各项工作。1.2甲方对影响进度、质量的重大事项享有决定权。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出现项目进度、质量或协调的重大问题,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并保证项目经理的更换不影响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2.乙方权利2.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调项目各用户单位的关系。2.2乙方具有参与项目建设的权利,项目建设过程中任何问题均可以通过正常渠道汇报和交流。2.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调项目审核、资金管理单位按本合同约定付款,有权要求甲方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二)双方义务1.甲方义务1.1对本合同的实施进行管理,并对项目工作过程进行检查。并推动相应的规章制度、规程的制定及实施。1.2向乙方提供相关业务政策资料,配合乙方进行项目需求调研和需求分析。解决阻碍项目进展中的存在的问题,协调配合推动项目的进展。1.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成果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各阶段验收报告。1.4负责协调本项目审核、资金管理单位按合同付款要求向乙方支付本项目合同资金。2.乙方义务2.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建设基本程序和本项目软件工程建设统一要求,按照现有部颁标准通过的总体设计方案,根据招标书中对中标方的要求,认真履行合同及投标文件的承诺,按进度计划及要求完成该项目建设工作。2.2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及时配备项目成员,应保证正常工作时间。2.3遵守甲方制定的项目管理制度,工作现场严格遵守甲方的规定。向甲方及时提交详细工作计划,(每周、每月、双月)提供进度报告、存在问题的报告。对项目过程中的进度出现延迟的情况,必须提出书面解释,并提出合理的解决办法并实施完成。2.4所有软件在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测试。提供所有应用软件的安装、调试、开发、服务和培训的全部内容,包括完整、准确、详细的技术文档,在系统设计、开发、安装、调试中负责解决与本项目有关的相应技术问题。十四、风险损失责任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多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双方共同承担。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一方发现或应当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十五、双方保密义务(一)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任何一方有可能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对方的保密信息,对此双方皆应谨慎地使用,且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二)获取对方保密信息的一方仅可以将该保密信息用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只能由相关的项目组人员使用。获取对方保密信息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保密信息,以防止保密信息未经授权而被使用、传播或公开。长(三)双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泄露在项目中接触到的需要保密的情报和资料;任何一方未征得对方同意,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而自行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从对方获得的信息(信息指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报告、摘录、纪要、文件、计划、报表、复印件等)。(四)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保密规定,采取尽可能的措施对所5有甲方的数据信息严格保密。如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数据信息泄露,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五)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以下情况:1.获取该信息一方在对方披露之前,已经通过合法方式知晓该信息;2.获取该信息一方可以通过合法公开渠道获取该信息;3.获取该信息一方从第三人处合法获取,并且该第三人不承担保密义务;4.独立开发或获取的信息;5.法律、法院或其他权力机关强制披露;6.秘密信息披露方事先书面许可。(六)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不受本合同无效、终止等情形影响。十六、知识成果(一)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判,确认乙方交付的研究开发成果侵犯第三人权利的,乙方应就第三方的权益主张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二)本合同研究开发成果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独立拥有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归乙方所有。(三)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方享有。(四)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目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归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十七、知识成果(一)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判,确认乙方交付的研究开发成果侵犯第三人权利的,乙方应就第三方的权益主张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二)本合同研究开发成果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独立拥有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归乙方所有。(三)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方享有。(四)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目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归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十八、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一)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二)标的技术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已经公开,使本合同的履行已没意义或没有必要;(三)因对方违约使合同不能按期完成或无法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十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服务或解除合同的,根据乙方已投入不同的工作量确定违约金,项目还未正式立项开始的,按5%合同额支付违约金,乙方完成进度不到50%的,按照50%的合同额支付违约金,完成进度比例超过50%的,甲方按合同全款支付违约金。(二)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20个工作日的,除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三)由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2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解除协议后,可解除本合同。(四)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乙方逾期交付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部分合同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五)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要求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二十、不可抗力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部门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方应尽快以书面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二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合同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合同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十二、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2.如果乙方有下述违约行为之一的在不妨碍甲方采取其它救济手段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1)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的最终期限完成服务的;(2)合同标的未能达到要求的;(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义务,并且在收到甲方违约通知后未能按规定的期限对其违约行为作出补救。3.如果一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合同另一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此种情况下合同的终止不妨碍或影响行使任何可能的其它救济手段。4.如果甲方认定乙方在投标或执行合同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二十三、合同效力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十四、其它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相关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被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无法执行时,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将不会受到影响。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规定替换该规定,且该有效规定应尽可能接近原规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4.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存档一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5.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及与采购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4-0071]为准。6.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甲方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制度规定确定本合同部分涉及国家秘密,该涉及国家秘密部分不公告;甲方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与乙方约定本合同部分涉及商业秘密,该涉及商业秘密部分不公告。甲方(签章):徐州市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管理中心地址:市人证务中电话:051685505727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oro乙方(签章)浙江浙大网新软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西园一路18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幢12楼电话:057188911222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银行帐号:77088100203856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合同附件合同附件1:《项目理解具体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见乙方投标文件中《项目理解具体方案》。合同附件2:《项目总体设计具体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见乙方投标文件中《项目总体设计具体方案》。合同附件3:《系统模块开发具体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见乙方投标文件中《系统模块开发具体方案》。合同附件4:《人员配备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见乙方投标文件中《人员配备方案》。合同附件5:《项目实施具体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见乙方投标文件中《项目实施具体方案》。合同附件6:《维保服务及培训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见乙方投标文件中《维保服务及培训方案》。合同附件7:《验收标准(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和程序)要求》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见乙方投标文件中《验收标准(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和程序)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就业服务平台开发服务就业服务平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