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无线聆听系统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聋人学校(南京聋人高级中学)2024)



南京市聋人学校2024年无线聆听系统项目

合同编号
JSZC-320100-SHZS-T2024-0009001

合同名称
南京市聋人学校2024年无线聆听系统项目合同

项目编号
JSZC-320100-SHZS-T2024-0009

项目名称
南京市聋人学校2024年无线聆听系统项目

合同签订日期
2024-06-25

采购人
南京市聋人学校

供应商
索诺瓦听力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24-09-05

合同总金额
26.89万元

2024年无线聆听系统采购项目合同.pdf

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24P-FM-1572项目名称:南京市聋人学校2024年无线聆听系统采购项目使用单位:南京市聋人学校供货单位:索诺瓦听力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6.25K合同编号:2024P-FM-1572采购人:南京市聋人学校(以下称甲方)供应商:索诺瓦听力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住所地:南京住所地:上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谈判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络小新一台,NaidaP90-UP十台,欢乐X十台,欢乐源一台,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乙方响应文件。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贰拾陆万捌仟玖佰元整(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报价明细表”中有明确规定。本项目总价包含合同清单中的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材料费、拆除费、设备安装调试及辅材、运输、包装、保险费、技术服务费、检修费、税金等一切完成本项目的所需的全部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南京市聋人学校2024年无线聆听系统采购项目标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2)供货一览表;(3)交货一览表;(4)服务承诺;(5)响应承诺;(6)成交通知书;(7)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参数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七条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地点由甲方指定。谈判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谈判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谈判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5、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医疗器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3、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1)采购人对全部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形、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进行验收;验收时供应商必须有人员在现场。(2)接到采购人电话或书面报修通知后,供应商的技术人员须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方案;若产品需要进行现场解决,相关技术人员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排除故障,并提供专门的售后服务电话。(3)在产品有效期内由于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供应商须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4)免费质保期限: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由设备供应厂家及供应商共同承诺免费为合同内产品提供三年的免费质保。(5)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第九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十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付款内容:期次支付条件支付金额(元)支付比例(%)1合同签订后支付30%80,67030%2完成项目验收合格付全款188,23070%4、付款条件:本合同付款按照上述付款内容付款。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完成安装调试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8、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9、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质量检测部门检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五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南京市聋人学校(盖章)乙方(供应商):索诺瓦听力技术(上海)有限公车源清司(盖章)代表人:代表人:聊命。电话:电话:7开户银行:了有上海开户银行:支帐号:帐号:100126630928850期:204年6月2日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无线聆听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