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保安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政法委员会2024)



一、合同编号:SH 2024113

二、合同名称:福州市鼓楼区反恐机动保安大队保安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350102]MZZJ[GK]2024002

四、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反恐机动保安大队保安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
联系方式:0591-87270601
供应商(乙方):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鹤林村溪口436号
联系方式:838063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区反恐机动保安大队采购保安服务
1(项)
¥6,045,840.00
¥6,045,840.00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金额: 6,045,84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零肆万伍仟捌佰肆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04日至2027年09月03日
履约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甘路21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福州市鼓楼区反恐机动大队保安项目合同(三方).zip
合同文件.pdf
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09月04日

合同编号:SH2024115保安服务合同甲方: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政法委员会乙方: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丙方:福州市鼓楼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位丙方因应急处突、安全保卫、徒步巡逻等相关勤务工作需要,需公开采购90名保安人员,成立反恐机动保安大队。根据上级安排,由甲方依法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现已招标完毕,根据甲方采购结果(项目编号为[350102]MZZJ[GK]2024002,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反恐机动保安大队保安服务项目)乙方为中标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的内容及约定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标的、合同价格及合同期限项目名称人员数量月单价合同期限年总额合同总额福州市鼓楼区反恐机动保安大队保安服务项目90人5598元/人均/月3年6045840元18137520元合同总额:人民币18137520元(大写:壹仟捌佰壹拾叁万柒仟伍佰贰拾元整)合同总额:人民币18137520元(大写:壹仟捌佰壹拾叁万柒仟伍佰贰拾元整)合同总额:人民币18137520元(大写:壹仟捌佰壹拾叁万柒仟伍佰贰拾元整)合同总额:人民币18137520元(大写:壹仟捌佰壹拾叁万柒仟伍佰贰拾元整)合同总额:人民币18137520元(大写:壹仟捌佰壹拾叁万柒仟伍佰贰拾元整)合同总额:人民币18137520元(大写:壹仟捌佰壹拾叁万柒仟伍佰贰拾元整)保安服务期限:2024年9月4日起至2027年9月3日止。二、付款方式:90名福州市鼓楼区反恐机动保安大队队员服务费由甲方每月对公转账给乙方。服务费用根据实际人员使用情况,按照本项目服务费单价据实结算。户名: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广达支行;账号:35001870007050009873;三、服务项目:本项目由甲方负责采购,使用部门为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需90名保安人员成立反恐机动保安大队,主要从事应急处突、安全保卫、徒步巡逻等相关勤务工作。1四、工作任务:本项目需90名保安人员成立反恐机动保安大队,主要从事应急处突、安全保卫、徒步巡逻等相关勤务工作。日常管理、训练、勤务指挥等由鼓楼公安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负责。由管理使用单位提供住宿场所及服装、装备配备。为满足紧急处突任务的快速响应需要,由乙方提供性能良好且能满足使用需求的车辆。1t五、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负责委托招标公司依法通过公开招投标向社会购买保安服务,协调财政部门做好工资的审核、发放等工作,同时监督乙方的履约情况及丙方使用乙方派驻的反恐机动保安大队队员参与公安机关相应勤务工作的情况。甲方采取抽查考勤等方式开展监督。(2)甲方应及时支付反恐机动保安服务费。1.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乙方派驻甲方的福州市鼓楼区反恐机动保安大队队员驻扎在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内;受甲方的委托,由丙方统一负责对保安人员进行日常勤务管理使用和绩效考评,甲方负责监督。(1)乙方派驻甲方的福州市鼓楼区反恐机动保安大队队员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含行政违法)。经过岗前培训,持证上岗。若安保人员中,有部分人员在合同签订前未持有保安执业资格证书上的,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取得保安执业资格证书,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安保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政治合格、具备与职位相当的身体素质。男性年龄在18-45周岁,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性年龄在18-45周岁,身高不得低于1.60米,女性招收数量不超过10位,平均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队伍中需驾驶员至少4名,其中持有A1证驾驶员2名,持有B1证驾驶员2名。A1证驾驶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特殊专业人才(例如司机、厨师、教官等)的限制可以适当放宽,由丙方监督实施。(2)乙方派驻到甲方的反恐机动保安大队队员的基本工时工资为月人均4000元(含福利、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固定餐补800元/人/月、超时工时绩效工资人均600元/人/月,乙2方根据丙方对福州市鼓楼区反恐机动保安大队队员的奖惩考评情况及制定的工资表发放工资,不得私自克扣工资;乙方根据中标结果,每个月收取198元/人的管理费(含乙方为保安人员办理单人不少于100万元额度的意外伤害险及税费、管理费、辅助发放工资等事宜)。乙方每个月须制作工资表单及工资明细,提供给丙方;每月工资报销需按实提供人员工资明细表给丙方,由丙方审核把关后报甲方支付。若甲方发现乙方报送的员工工资违反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并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另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按照年度合同金额的20%计箅。(3)乙方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提供相应的保安服务并按时发放工资和缴纳相应的费用。若因此给甲方、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丙方有权向乙方索赔。(4)若丙方有重大活动或临时任务、需要使用的保安人数大于90人时,乙方须无条件配合丙方增加安保人员并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2日内,保证所增加的安保人员按时到岗。丙方根据实际需求状况,若需要使用的保安人数小于90人时,乙方须在接到丙方书面通知后无条件配合丙方减少安保人员。使用的人员基数90人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人员的费用根据本合同约定人员单价,每个月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结算。(5)乙方保安员若由于丙方在执行任务或临时安排规定工作任务,造成人身伤害的,乙方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6)乙方须无条件服从丙方负责的日常管理、训练、勤务指挥。(7)乙方应爱护丙方的财产和设施设备,如因乙方失职造成丙方的财产或设施设备丢失、损失、损坏的,应由乙方赔偿,按照年度合同金额的20%支付赔偿金。(8)乙方应保证人员在岗,不得随意更换保安,如必须更换,应提前一周向丙方提出书面申请,得到同意后方可更换,并随时接受丙方检查,及时整改。(9)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与新的中标人进行工作交接,以确保保卫工作平稳过渡。(10)保安人员与乙方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等由乙方自行处理,若因此给甲方、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丙方有权向乙方索赔。3(11)人员健康方面要求:必须由乙方组织入职体检并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相关体检报告,至少包含:血常规五分类、肝功普查、肾功能、血糖、尿常规、血压身高体重、心电图、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含辨色力检测)、数字化X线胸部正位片等,符合身心健康的要求。(12)人身意外保障:乙方应确保为本项目保安人员均购置人身意外险,保安人员在上、下班期间若发生个人意外伤害均由乙方全权负责承担。(13)工时由基本工时和加班工时组成,基本工时是每天8小时,每月22个工作日,合计176小时/月;加班工时由节假日勤务安排、每天8小时以外加班时长和备勤工时组成。工时时长由丙方考核评定。(14)乙方每个月须按时支付保安队员工资。如遇财政未及时转账相关款项》于乙方,乙方应在规定时限内(7日)进行垫付,垫付期不超过3个月。53、丙方的权利及义务:丙方负责管理使用乙方派驻的福州市鼓楼区反恐机动大队队员参与公安机F关相应的勤务工作。(1)按照规定,乙方每个月为丙方提供保安服务,如乙方管理混乱,达不到丙方要求的,丙方通知整改。一个月后乙方整改未达到良好以上,则丙方有权终止并解除合同。(2)丙方要求乙方的保安人员,负责做好丙方规定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文明值勤,依法办事。(3)丙方有权对保安员的各项工作进行核查、指导,调整保安员的工作内容。(4)丙方核查发现保安员有违反保安职责行为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5)丙方为了妥善处理遇到的突发或不可抗力事件时,有权安排保安员紧急岗位或任务。(6)节日或重大活动,丙方需要乙方增派保安员,乙方应服从使用部门的人员调配。(7)丙方要求乙方上岗前或调动前应事先向丙方提交书面申请并审批后方可执行,乙方应将保安人员档案报备丙方。4(8)丙方有权对当班的保安员进行抽查点名,发现保安员未如数在岗,按每人每次200元扣除,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保安服务费中扣除。(9)日常管理、训练、勤务指挥等由丙方负责。六、违约责任: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自愿向甲方提交合同年度金额5%(人民币302292元)的银行保函(受益人为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函在丙方出具履约确认F书且在乙方履行合同满三个月后解除担保。1、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另行向甲方支付按照合同年度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2、在签订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丙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另行支付按照合同年度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4、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甲方、丙方有权根据情况单方解除合同,对丙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另行向甲方支付按照合同年度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6、因采购或与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七、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丙方各执两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但三方协商一致或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可变更、解除。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甲方: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政法委员会法定(授权)代表人签订日期:20493乙方: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订日期:2024.9、3丙方:福州市鼓楼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法定(授权)代表签订日期:20216合同编号:SH202411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政法委员会住所地: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联系人:林华志联系电话:0591-87270601传真:/电子邮箱:/乙方: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鹤林村溪口436号联系人:江苏娜联系电话:83806355传真:/电子邮箱:911675905@qq.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102]MZZJ[GK]2024002的福州市鼓楼区反恐机动保安大队保安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6,045,840.00-第1页-品目编码C05040300品目名称保安服务采购标的区反恐机动保安大队采购保安服务服务时间(单位)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每年合同金额为6045840元,三年合计18137520元服务范围本项目需90名保安人员成立反恐机动保安大队;主要从事应急处突、安全保卫、徒步巡逻等相关勤务工作。本项目需90名保安人员成立反恐机动保安大队;主要从事应急处突、安全保卫、徒步巡逻等相关勤务工作。本项目需90名保安人员成立反恐机动保安大队;主要从事应急处突、安全保卫、徒步巡逻等相关勤务工作。服务要求保安人员须经过岗前培训,持证上岗;保安人员须经过岗前培训,持证上岗;保安人员须经过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服务标准男性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身高不得矮于1.70米,女性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身高不得矮于1.60米,女性招收数量不超过10位。退伍军人或转业军人队员需达队伍人数20%,平均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队伍中需驾驶员至少4名,其中持有A1证驾驶员2名,持有B1证驾驶员2名。男性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身高不得矮于1.70米,女性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身高不得矮于1.60米,女性招收数量不超过10位。退伍军人或转业军人队员需达队伍人数20%,平均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队伍中需驾驶员至少4名,其中持有A1证驾驶员2名,持有B1证驾驶员2名。男性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身高不得矮于1.70米,女性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身高不得矮于1.60米,女性招收数量不超过10位。退伍军人或转业军人队员需达队伍人数20%,平均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队伍中需驾驶员至少4名,其中持有A1证驾驶员2名,持有B1证驾驶员2名。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陆佰零肆万伍仟捌佰肆拾元整(¥6,045,840.00)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其他方式。服务费月人均5598元,服务费用根据实际人员使用情况,按照本项目服务费单价据实结算。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人员服务费单价含保安人均基本工时工资(含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固定餐补、超时工时绩效工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不少于100万元额度的意外伤害险)、管理费、辅助发放工资费、税费等一切费用。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无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反恐机动保安大队保安服务项目4.2服务范围:主要从事应急处突、安全保卫、徒步巡逻等相关勤务工作。4.3服务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甘路21号4.4服务完成时间:2024年9月4日至2027年9月3日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5.2服务内容:乙方派出90名保安人员,成立反恐机动保安大队;主要从事应急处突、安全保卫、徒步巡逻等相关勤务工作。日常管理、训练、勤务指挥等由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下称使用部门)负责,由使用部门提供住宿场所及服装,装备配备。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第2页-(1)服务技术保障: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2)服务人员组成: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组成(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规定。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保证具有保安服务资质证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保安服务许可证。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应当按照保安业界和***门公允的管理模式,以及乙方的管理制度对保安队伍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和要求,执行安全防范任务。5.4.3其他要求:无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乙方每个月须制作工资表单及工资明细,提供给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由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审核把关后报甲方支付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张女士为联系人,联系方式0591-87512660,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2024年09月04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甲方负责委托招标公司依法通过公开招投标向社会购买保安服务,协调财政部门做好工资的审核、发放等工作,同时监督乙方的履约情况及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使用乙方派驻的反恐机动保安大队队员参与公安机关相应勤务工作的-第3页-情况。甲方采取抽查考勤等方式开展监督。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江苏娜为联系人,联系方式0591-83806355,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等要求开展保安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乙方派驻甲方的福州市鼓楼区反恐机动保安大队队员驻扎在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内;受甲方的委托,由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统一负责对保安人员进行日常勤务管理使用和绩效考评,甲方负责监督。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503,820.002024-10-30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乙方每个月须制作工资表单及工资明细,提供给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由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审核把关后报甲方支付,在次月30日内公对公转账给乙方。(每月据实结算,共计36个月)2503,820.002024-11-30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乙方每个月须制作工资表单及工资明细,提供给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由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审核把关后报甲方支付,在次月30日内公对公转账给乙方。(每月据实结算,共计36个月)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3503,820.002024-12-30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乙方每个月须制作工资表单及工资明细,提供给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由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审核把关后报甲方支付,在次月30日内公对公转账给乙方。(每月据实结算,共计36个月)4503,820.002025-01-30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乙方每个月须制作工资表单及工资明细,提供给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由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审核把关后报甲方支付,在次月30日内公对公转账给乙方。(每月据实结算,共计36个月)5503,820.002025-02-28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乙方每个月须制作工资表单及工资明细,提供给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由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审核把关后报甲方支付,在次月30日内公对公转账给乙方。(每月据实结算,共计36个月)6503,820.002025-03-30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乙方每个月须制作工资表单及工资明细,提供给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由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审核把关后报甲方支付,在次月30日内公对公转账给乙方。(每月据实结算,共计36个月)7503,820.002025-04-30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乙方每个月须制作工资表单及工资明细,提供给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由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审核把关后报甲方支付,在次月30日内公对公转账给乙方。(每月据实结算,共计36个月)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8503,820.002025-05-30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乙方每个月须制作工资表单及工资明细,提供给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由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审核把关后报甲方支付,在次月30日内公对公转账给乙方。(每月据实结算,共计36个月)9503,820.002025-06-30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乙方每个月须制作工资表单及工资明细,提供给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由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审核把关后报甲方支付,在次月30日内公对公转账给乙方。(每月据实结算,共计36个月)10503,820.002025-07-30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乙方每个月须制作工资表单及工资明细,提供给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由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审核把关后报甲方支付,在次月30日内公对公转账给乙方。(每月据实结算,共计36个月)11503,820.002025-08-30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乙方每个月须制作工资表单及工资明细,提供给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由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审核把关后报甲方支付,在次月30日内公对公转账给乙方。(每月据实结算,共计36个月)12503,820.002025-09-30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乙方每个月须制作工资表单及工资明细,提供给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由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审核把关后报甲方支付,在次月30日内公对公转账给乙方。(每月据实结算,共计36个月)十、履约保证金10.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302,292.0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10.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保函(保险)-第6页-10.3履约保证金退还情况说明:乙方向甲方提交本项目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将在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出具履约确认书且在乙方履行合同满三个月后解除担保。十一、合同期限3年,即2024年9月4日至2027年9月3日(本项目合同采用一签三年方式,2025年、2026年、2027年执行2024年的采购结果)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无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无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七个工作日内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其他违约情形1、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另行支付按照中标年金额的20%支付赔偿金。2、在签订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另行支付按照合同年度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4、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单方解除合同,对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另行支付按照合同年度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6、因采购或与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第7页-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16.1本项目需90名保安人员成立反恐机动保安大队,主要从事应急处突、安全保卫、徒步巡逻等相关勤务工作。日常管理、训练、勤务指挥等由鼓楼公安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负责。由甲方提供住宿场所及服装、装备配备。为满足紧急处突任务的快速响应需要,由乙方提供性能良好且能满足使用需求的车辆。16.2本项目由甲方负责采购,使用部门为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乙方与甲方及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签署《保安服务合同》。本项目服务期:3年,合同采用一签三年方式,本项目是跨年度采购项目,2025年、2026年、2027年执行2024年的采购结果。乙方派出90名安保人员,服务费月人均5598元,月服务费计503820元,年服务费为6045840元,三年期合同总计为18137520元。90名福州市鼓楼区反恐机动保安大队队员服务费由甲方每月对公转账给乙方。16.3乙方派驻到甲方的反恐机动保安大队队员的基本工时工资为月人均4000元(含福利、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固定餐补800元/人/月、超时工时绩效工资人均600元/人/月,乙方根据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对福州市鼓楼区反恐机动保安大队队员的奖惩考评情况及制定的工资表发放工资,不得私自克扣工资;乙方根据中标结果,每个月收取198元/人的管理费(含乙方为保安人员办理单人不少于100万元额度的意外伤害险及税费、管理费、辅助发放工资等事宜)。乙方每个月须制作工资表单及工资明细,提供给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每月工资报销需按实提供人员工资明细表给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由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审核把关后报甲方支付。若甲方发现乙方报送的员工工资违反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签订或终止并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另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按照年度合同金额的20%计算。16.4乙方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提供相应的保安服务并按时发放工资和缴纳相应的费用。若因此给甲方、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造成损失的,甲方、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有权向乙方索赔。16.5若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有重大活动或临时任务、需要使用的保安人数大于90人时,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增加安保人员并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2日内,保证所增加的安保人员按时到岗。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根据实际需求状况,若需要使用的保安人数小于90人时,乙方须在接到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书面通知后无条件配合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减少安保人员。使用的人员基数90人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人员的费用根据本合同约定人员单价,每个月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结算。16.6乙方保安员若由于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在执行任务或临时安排规定工作任务,造成人身伤害的,乙方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16.7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负责的日常管理、训练、勤务指挥。16.8乙方应爱护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的财产和设施设备,如因乙方失职造成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的财产或设施设备丢失、损失、损坏的,应由乙方赔偿,按照年度合同金额的20%支付赔偿金。16.9乙方应保证人员在岗,不得随意更换保安,如必须更换,应提前一周向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提出书面申请,得到同意后方可更换,并随时接受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检查,及时整改。16.10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与新的中标人进行工作交接,以确保保卫工作平稳过渡。16.11保安人员与乙方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等由乙方自行处理,若因此给甲方、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造成损失的,甲方、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有权向乙方索赔。16.12人员健康方面要求:必须由乙方组织入职体检并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相关体检报告,至少包含:血常规五分类、肝功普查、肾功能、血糖、尿常规、血压身高体重、心电图、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含辨色力检测)、数字化X线胸部正位片等,符合身心健康的要求。16.13人身意外保障:乙方应确保为本项目保安人员均购置人身意外险,保安人员在上、下班期间若发生个人意外伤害均由乙方全权负责承担。-第8页-16.14工时由基本工时和加班工时组成,基本工时是每天8小时,每月22个工作日,合计176小时/月;加班工时由节假日勤务安排、每天8小时以外加班时长和备勤工时组成。工时时长由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考核评定。16.15乙方每个月须按时支付保安队员工资。如遇财政未及时转账相关款项于乙方,乙方应在规定时限内(7日)进行垫付,垫付期不超过3个月。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负责管理使用乙方派驻的福州市鼓楼区反恐机动大队队员参与公安机关相应的勤务工作。16.16按照规定,乙方每个月为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提供保安服务,如乙方管理混乱,达不到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要求的,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通知整改。一个月后乙方整改未达到良好以上,则甲方有权终止并解除合同。16.17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要求乙方的保安人员,负责做好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规定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文明值勤,依法办事。16.18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有权对保安员的各项工作进行核查、指导,调整保安员的工作内容。16.19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核查发现保安员有违反保安职责行为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16.20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为了妥善处理遇到的突发或不可抗力事件时,有权安排保安员紧急岗位或任务。16.21节日或重大活动,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需要乙方增派保安员,乙方应服从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的人员调配。16.22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要求乙方上岗前或调动前应事先向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提交书面申请并审批后方可执行,乙方应将保安人员档案报备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16.23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有权对当班的保安员进行抽查点名,发现保安员未如数在岗,按每人每次200元扣除,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有权直接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保安服务费中扣除。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副本/份,/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7.6其他无十八、合同附件福州市鼓楼区反恐机动大队保安项目合同(三方)甲方(采购人):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政法委员会(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11350102003609225N-第9页-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中标或成交人):福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钟季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01543817823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广达支行账号:35001870007050009873签订地点:福州市签订日期:2024年09月04日-第10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安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