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1583658202411001
二、合同名称: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地产估价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CNDL2024152
四、项目名称: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地产估价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工人文化宫南侧
联系方式:0577-64258012
供应商(乙方):温州方正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
联系方式:1395888965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地产估价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144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地产估价服务服务要求:按要求执行服务时间:按要求执行服务标准:按要求执行
2.合同金额(元):144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温州方正合同.pdf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地产估价服务合同甲方(采购人):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定代表人:黄孟恒乙方(中标供应商):温州方正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邱烨云甲、乙双方根据2024年7月30日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地产估价服务的采购结果,确定乙方作为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地产估价服务项目标项一的中标供应商,双方达成以下条款1.服务内容1.1工作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属地自然所)指令,对苍南县2013年前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违法建设的个人违建增容补办的建筑物进行折价评估,供政府机构对处罚没收回购补办提供参考依据。1.2具体评估范围:灵溪镇及其撤扩并前的建成区。2.合同金额2.1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肆万元(¥1440,000元)。2.2房屋评估服务费单价按照中标(成交)单价:175元/宗来确定,该单价已包含交通费、外业调查、实地踏勘、人工费、加班费、税等全部费用。3技术资料3.1甲方根据磋商采购文件向乙方提供《土地分摊面积表》、宗地图、房产分户图等评估必需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4.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因乙方原因与第三方产生知识产权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与第三方的纠纷,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4.2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版权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按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一切责任。4.3本项目作业过程中提供的或涉及的所有数据属甲方拥有,乙方无权在技术要求规定之外自行处置数据,不得自行删除、复制、修改、转移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5.转包或分包5.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5.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服务工作部分分包给他人。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5.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通知终止合同,乙方需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6.评估有效期6.1乙方保证评估有效期为1年,自乙方出具评估报告之日起算。7.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7.1乙方应按磋商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7.2乙方提供的房屋评估结果出现错误的,乙方应重新进行评估。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评估错误的,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或第三方因此产生的损失。7.3若乙方在服务期间内,出现3宗以上(含3宗)的评估错误情形,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7.4如在服务期间,甲方或其他第三方对评估报告内容有疑问的,乙方需及时进行解答,并依据甲方要求提供书面说明。因评估报告发生争议的,乙方需配合甲方解决争议。8.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8.1合同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若合同总金额提前使用完毕,则合同提前终止。8.2单宗房屋评估服务履行时间:若甲方对乙方发出的指令无特殊时间要求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指令及评估必需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结果。8.3单宗房屋评估履行方式:交付纸质评估报告一式2份及电子版。8.4履行地点:乙方根据实际需要前往评估对象所在地。8.5乙方设置固定办公地点:乙方应在中标后30天内在甲方所在地设置固定办公地点,并书面通知甲方。9.合同支付方式9.1合同款根据实际发生的房屋评估服务费分四次结算,每季度一次。期间,乙方发现合同总金额将提前使用完毕,需及时告知甲方,提前终止合同并结算服务费。9.2乙方申请支付合同款的,应提供产生合同款的依据,并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经审查后予以支付。10.违约责任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1作为违约金。10.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每日1000元违约崔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0.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向第三方提供《土地分摊面积表》、宗地图、房产分户图、房屋评估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因此解除合同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20%合同款的违约金。10.4乙方未按照约定设置固定办公地点的,每延期1日,向甲方支付1000资元违约金。超过约定日期30日后仍未设置固定办公地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2.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3送达地址约定乙方确定浙江省瑞安市安阳街道罗阳大厦F幢7层作为本合同通知事项及诉讼中文书的送达地址,若该送达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14合同生效14.1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14.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及时将合同复印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备案。14.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14.4.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磋商响应文件;(4)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14.4.2如文件中发现有歧义或不一致,以上述文件在前者为准。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以其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文件为准;15.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印章乙方:(印章)全权代表:(签全权代表:(签字)董三H地址:地址:客9月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地产估价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