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TC模式运营费用清算 审核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4)



2021-2022年公交TC模式运营费用清算及2023-2024年季度审核(汇总清算)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2021-2022年公交TC模式运营费用清算及2023-2024年季度审核(汇总清算)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3044566608832406170997

项目业主: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交通运输和海洋经济局

服务机构:

深圳中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合同名称:

2021-2022年公交TC模式运营费用清算及2023-2024年季度审核(汇总清算)服务

合同编号:

4413044566608832406170997

合同总金额:

¥305,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7月26日至2025年06月30日

服务内容:

遵循公平、合理、规范、效率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交IC模式相关成本项目进行专项评审,对2021-2022年公交TC模式运营费用清算及2023-2024年公交TC模式运营费用季度审核(汇总清算)服务。

合同附件

服务合同(扫描版).pdf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交通运输和海洋经济局 2024-09-05

合同编号(甲方):7-724-17合同编号(乙方):深中法约202410121号2021-2022年公交TC模式运营费用清算及2023-2024年季度审核(汇总清算)服务合同项目名称:2021-2022年公交TC模式运营费用清算及2023-2024年季度审核(汇总清算)服务项目类型:服务类委托方(甲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交通运输和海洋经济局受托方(乙方):深圳中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签订时间:2024年7月签订地点:惠州大亚湾第1页共12页2021-2022年公交TC模式运营费用清算及2023-2024年季度审核(汇总清算)服务项目合同委托方(甲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交通运输和海洋经济局林伟豪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李意中联系方式:0752-5181819通讯地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大道中电话:0752-5181819传真:受托方(乙方):深圳中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19920E法定代表人:张玉清项目负责人:张玉清项目联系人:董娟联系方式:0755-82995930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荔村社区红荔路38号群星广场A座1511-1516房电话:0755-82995930传真:0755-82999503电子信箱:zhongfacpa@188.com第2页共12页2021-2022年公交TC模式运营费用清算及2023-2024年季度审核(汇总清算)服务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2021-2022年公交TC模式运营费用清算及2023-2024年季度审核(汇总清算)服务提供专项服务,并支付服务报酬。双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本合同的所有内容,明了合同的法律含义,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第一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书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补充等方面的协议等;2.中标通知书;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合同双方约定的其他文件。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审核服务的内容如下:(一)审核服务目标遵循公平、合理、规范、效率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开展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2022年公交TC模式运营费用清算及2023-2024年公交TC模式运营费用季度审核(汇总清算)服务。(二)审核服务内容1.服务内容(1)开展2021-2022年公交TC模式运营费用清算项目。在甲方既有的预结算基础上,开展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2022年公交财政补贴年度清算工作,出具2021、2022年公交财政补贴清算报告。(2)开展2023-2024年季度审核(汇总清算)服务项目。根据甲方既定的补贴政策规则,开展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2024年公交财政补贴分季度预审核及年度清算工作,分别出具2023-2024年季度审核报告及2023、2024年公交财政补贴清算报告。第3页共12页2.提交成果内容(1)2023、2024年度公交TC模式运营费用分季度审核报告(2)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公交TC模式运营费用清算报告(三)审核服务的方式现场驻点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四)项目服务人员乙方应指派1名联系人,必须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及文字表达能力,且熟悉公交财政补贴政策结算及审核等工作,代表乙方签收甲方发出的任务书,配合甲方开展项目全过程管理的相关工作。签收人需持乙方法人授权委托书报甲方备案,授权有效期与双方签订的框架合同期限一致。更换授权签收人须提前30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服务期限内,项目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服务人员,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及被审计单位对乙方审计人员中可能涉及与被审计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有权提出回避。第三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审核服务工作:(一)审核服务地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审核服务期限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到2025年6月30日。本项目要求乙方提供1年的售后技术支持(最后成果提交甲方验收合格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三)审核服务进度合同分项进度要求项目报告初稿提交截止日2021-2022年公交TC模式运营费用清算项目2021年清算报告2024年8月31日2021-2022年公交TC模式运营费用清算项目2022年清算报告2024年8月31日2023-2024年季度审核(汇总清算)服务项目2023年季度审核及年度清算报告2024年9月30日2023-2024年季度审核(汇总清算)服务项目2024年一、二季度审核报告2024年8月31日项目报告初稿提交截止日2023-2024年季度审核(汇总清算)服务项目2024年三季度审核报告2024年10月31日2023-2024年季度审核(汇总清算)服务项目2024年四季度审核报告2025年1月27日2023-2024年季度审核(汇总清算)服务项目2024年清算报告2025年3月31日注:各项审核报告初稿提交后,按照甲方的意见及要求进行修改,相关时间进度要求按照甲方审核后的要求为准。(四)审核服务质量要求1.按照《中国注册会计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文件及甲方相关要求进行审计工作,出具专项审核报告。2.服务工作思路和方法完全满足甲方需求,且内容详尽,措施得力,可行性和针对性强;3.服务工作重难点分析完全满足甲方和有关法律法规文件需求,应对措施得力,解决思路开阔,区工作建议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4.项目成果要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更新的,以新标准、规范为准,相关标准和规范存在冲突的,以标准要求更严格的为准,乙方应自行搜集上述标准及材料。5.服务报告应做到文字流畅、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数据详实可靠、图表规范清晰。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定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审核服务工作。2.根据本合同项目实际需要按照乙方书面合理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文字资料及图片资料等,并进行相关的协调工作,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合法。3.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4.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和乙方利用本合同中取得的信息、资料、技术、成果再加工产生的全部知识产权由甲方单方所有。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行使以上权利,乙方不得干涉或限制。5.甲方对乙方项目组人员不满意时,可以向乙方提出更换人员的要求,乙方应在收到要求后7日内无条件更换,更换后的人员资质条件不应低于更换前。第5页共12页(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当对审计结果负责。乙方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关工作,出具报告。按照双方确认的审核服务方案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在实施过程中,根据甲方要求及时修改方案,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所委托完成的任何工作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人。乙方不得自行更换项目组工作人员。3.乙方保证履行本合同过程合法,不得损害任何第三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且乙方已获得充分授权并保证甲方有权永久以任何形式及目的予以使用。如发生第三人以甲方或本合同涉及的成果侵权为由与甲方发生纠纷,使甲方名誉受损害,或向甲方索赔的情况,乙方应当承担由此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甲方支付给第三人的赔偿金等),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4.在本合同约定的成果提交后1年内,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对审计成果提供相关后期咨询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5.乙方应对提交的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负责,若因乙方提交的成果存在瑕疵引发问题,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6.依合同收取费用。7.乙方在履行合同时不得有损害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8.乙方现场审计的工作人员服务时间与本单位上班时间一致,不得无故缺勤。9.乙方有权按照相关审计、会计准则的要求,独立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拒绝甲方违反审计、会计准则的不合理要求。10.乙方已经承接或将要承接本项目相关主体的业务的,应向甲方提前报告。乙方不得承接与本项目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11.乙方需要对项目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甲方需要时,积极协助甲方做好接受审计、检查等的材料回复工作。12.乙方应严格服从甲方关于项目的总体协调和统筹安排,合理组织现场服务工作,第6页共12页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和数据资料。第五条合同总价款及其支付方式(一)合同总价款合同价款:人民币叁拾万伍仟元整(¥305,000.00),含一切税、费。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务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甲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二)支付方式:分期支付。1.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首期款,即人民币玖万壹仟伍佰元整(¥91,500.00);2.在乙方出具并提交正式的2021-2022年清算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陆万壹仟元整(¥61,000.00);3.在乙方出具并提交正式的2023年季度审核报告及年度清算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陆万壹仟元整(¥61,000.00);4.在乙方出具并提交正式的2024年季度审核报告及年度清算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即人民币玖万壹仟伍佰元整(¥91,500.00)。每次款项支付的前提条件除本条前款约定的内容以外,乙方还必须按照财政支付政策要求先提供当期应付款等额的合法发票在内的支付申请材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全部款项。以上甲方支付时间是指甲方申请政府财政部门向乙方支付的时间,如因政府财政部门审批、政策变动或发票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导致价款不能及时到账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此拒绝或怠于履行合同义务。若因乙方提供的付款材料缺失、错误或者延误,后果皆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乙方前述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害或者给甲方增加额外成本的,乙方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三)指定账户乙方指定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为:开户名称:深圳中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第7页共12页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账号:11002878576401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荔村社区红荔路38号群星广场A1511-1516房乙方确保上述银行账号信息准确无误。如账号发生错误、变更等情况,应当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原账户信息付款的,视为乙方已收到相应支付款项。第六条知识产权(一)乙方履行本合同形成的知识产权及成果归甲方单方所有。(二)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知识产权及成果,归甲方单方所有。(三)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否则其因此取得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收益归甲方所有,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本合同。(四)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行使上述权利,乙方不得干涉。第七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一)保密内容乙方及其关联方、服务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从甲方或第三方处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非公开信息,及合同各阶段成果文件。(二)涉密人员范围乙方本项目相关服务人员及管理人员。(三)保密期限长期。本条为独立条款,合同无效、被撤销、终止或者解除的,不影响本条的法律效力,乙方仍应当承担保密义务及约定的法律责任。(四)泄密责任若乙方涉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所有已经支付的价款。甲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5%-10%的违约金(具体金额由甲方确定)。甲方损失超出上述数额的,乙方还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乙方因泄密取得的所有权益,归甲方所有。第8页共12页第八条违约责任(一)乙方逾期提交本合同约定的成果或逾期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二)乙方提供的成果不能通过甲方任一阶段审查或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有权另行委托其它单位继续开展此项工作。如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在7天内完成修改完善工作,未如期完成修善并通过甲方审核的,甲方仍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三)乙方须保证所调查和统计的信息和数据真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存在抄袭、弄虚作假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乙方经调研形成的相关数据、报告及建议应当真实、准确、合理、可行,如乙方调查统计的信息、数据和资料不真实、不准确、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或者存在抄袭现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造成不良影响或引起其他后果的,乙方还应承担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一切法律责任。(四)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甲方所委托完成的任何工作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五)没有发生法律或者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事项,乙方解除合同的,除返还甲方全部已支付费用外,还应支付甲方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本条款不视为赋予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权利。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机构改革、履职要求、产权变更、形势变更以及公共利益需要等原因,甲方不需要乙方继续提供服务的,经甲方提前10天通知乙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这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作量支付服务价款,此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六)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具有履行本合同的相应资质并安排具有相应履行资质的人员向甲方提供服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七)除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外,乙方有任何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和补救,并按照合同总价3%每次的标准计扣违约金。乙方拒不改正、第9页共12页未改正至甲方满意或累计3次(含本数)出现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八)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承担补足责任。(九)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当在10日内向甲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甲方收到款项后,结合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比例、合同解除影响甲方实现合同的程度等因素进行结算,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其他任何赔偿、补偿责任或费用。(十)乙方向甲方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的赔偿金、补偿金、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担保费、保全费、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执行费、鉴定费、交通费等费用。第九条合同变更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时,另一方应当在收到该请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不同意变更。第十条合同履行、撤销与不安抗辩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合同签订过程存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威胁的情形的,另一方可以撤销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全部损失。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如对方及时改正或提供适当担保的,经中止履行的一方同意后可以恢复履行。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有其他违反本合同行为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没收对方的履约担保金,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合同中止履行后,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改正违约行为或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的约定因不可抗力,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第10页共12页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等。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不可抗力事件出现前已经发生的违约责任除外。不可抗力事件出现在一方迟延履行期间的,迟延履行方应就不可抗力发生导致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条过失追究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前款权利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撤销、无效而消失。第十三条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第十四条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的终止、撤销、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第十五条通讯与联系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第十六条其他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第11页共12页甲方(盖章):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交通运输和海洋经济局价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20年7月26日乙方(盖章):深圳中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20年7月2日第12页共1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交TC模式运营费用清算 审核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