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外装备 重型防化服 轻型防化服采购合同公告(淄博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



淄博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重大项目目录外装备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ZBWT-SJ2024015-1

二、合同名称:淄博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重大项目目录外装备采购项目包1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BWT-SJ2024015

四、项目名称:淄博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重大项目目录外装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淄博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淄博市华光路390号
联系方式:0533-2827063
供应商(乙方):山东德鑫泰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济北街道澄波湖路96号连城数码港智造产业园12号楼102室
联系方式:0531-6865805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重型防化服、轻型防化服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见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见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见附件
合同金额:5298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8-0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9-05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包1-淄博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重大项目目录外装备采购项目(1).pdf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ZBWT-SJ2024015-1项目编号:ZBWT-SJ2024015项目名称:淄博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重大项目目录外装备采购项目甲方:淄博市消防救援支队乙方:山东德鑫泰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月日1合同文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A,中标通知书B.投标文件C.投标报价表D.招标技术规范(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E其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二、产品的名称、数量、单价、规格和标准(详见投标文件)序号货物名称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重型防化服雷克兰雷克兰(北京)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ICP645A套302轻型防化服海安特济南海安特安防装备有限公司RHF-II-H套60总价(元)总价(元)三、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大写):(小写):(元)价格说明:(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合同金额是完成本项目所要求购买货物落地、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质保期内维修保养、伴随服务及售后服务的全部费用。合同金额包含但不限于货物、配件、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耗品、辅材、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验检测费用、验收、保险、人员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的各项费用、技术指导、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并同时考虑合同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除不可抗力2以外的一切风险因素。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的合同价不作任何调整。(2)中标后不允许擅自改变采购内容、质量标准、期限与追加项目预算。(3)中标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参数中有关产品/软件升级的相关费用均应包含在单价中,中标人不得以产品/软件升级为由另行索要费用。(4)实际供货数量如有变化,价格依据合同清单价格结算,单价不再发生变化。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后,甲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0%,货到并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履约保证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五、交付日期、地点(一)交付日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50日内供货完毕。(二)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三)风险负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验收不合格造成的一切损失及风险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六、质量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装备,确保装备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知识产权。2、乙方提供的装备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质保期为【4年】,自产品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3、测试包1中标供应商中标后7天内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携带一套产品、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完整的测试,检测合格后予以签订合同,测试不合格将取消中标资格。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与测试,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乙方保证在质保期内和乙方承诺的质保期外设备的寿命期限内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所有装备所需的足够数量的零部件;当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3要求乙方提供相应零部件时,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送达甲方的指定地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因装备设计、制造、材质等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赔偿责任。6、在甲方未办理装备正式交接手续前发生的一切人为和意外情况,以及装备毁损灭失等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因运输、保险、管理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七、包装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八、运输要求1、运输方式及线路:乙方将装备运抵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保证装备以出厂检验标准到达用户手中;整个运输过程如需经水路及陆路运输两种方式的,长时间经历海上运输的,应对装备进行防腐保护,保证装备在海面运输过程中免受海水侵蚀。2、装备出厂前,乙方应对装备进行详细检查,保证装备外观及所有可见配置完好无缺;国内至最终用户指定地点,运输乙方选用正规物流运输公司,为装备办理运输保险,选用驾驶经验丰富、技术能力强、责任心强的驾驶员进行运输,同时派遣服务工程师全程跟随运输,保证装备安全顺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3、运输风险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九、保险条款货物交付运输前,招标人已经支付部分或全部款项的,中标人应当办理以招标人为受益人的货物“一切险”,投保金额不少于招标人已经支付款项总额,保险保至项目最终交货时点。十、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如因乙方提供货物存在知识产权瑕疵,产生的一切不利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损失、第三方侵权等)均由乙方承担。4十一、验收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和乙方内共同开箱检验货物的规格、质量和数量等状况,如货物需要安装、调试、培训由乙方负责,如需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专家实施所有验收活动由甲方提请并组织,以上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安装调试后10日内,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验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及邀请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专家共同在《采购项目验收单》上签字确认。2、验收标准:(1)装备应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行业标准)、合同要求(包括不限于投标文件承诺)。(2)交付装备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3)交付验收时,乙方应提交装备技术文本、软件、视频、配件、配套工具等。(4)交付验收时,应提供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其他国家级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5)交付装备为全新装备,拒绝接受用于经过试验、检测、破坏性测试等程序的非全新装备。(6)装备质量、规格要求达不到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约定条款的,乙方应该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整改并再次进行验收,如乙方超出甲方要求的整改期限,按第十四条第1款处理;再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按第十四条第7款处理。3.验收结束后,对装备存在的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5日内负责处理。如果乙方在投标文件及询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4.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5十二、售后技术服务1.乙方为甲方提供售后技术服务,装备在质保期内出现一切故障,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报修通知之时起0.5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处理完成。2.乙方应保证甲方为装备的正常使用和维修所提出的零备件、工具等订货的供应。对甲方提出的紧急订货,乙方应及时协助处理。3.若乙方发现本合同项下的装备的设计、制造、材质等质量问题涉及已出厂使用的装备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召回装备,同时在发出通知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4.乙方应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积极做好特殊紧急情况下的专项技术服务工作。5.本合同项下的装备在使用过程中,经有关人员发现并经相关部门鉴定装备存在安全隐患或质量缺陷,继续使用可能造成生命、财产损失情况发生,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退换装备。6.乙方应按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十三、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相关合同义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迟延履行一日按本合同总价款的0.1%计算违约金,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三日内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付款项;2.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63.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4.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6.如国家政策或消防救援队伍政策、规定或其他具体情况发生变化时,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均不视为甲方违约。7.如乙方因其自身原因单方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或乙方明确表示不再履行本合同,或乙方的行为致使甲方无法实现本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乙方应向甲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六、合同保存合g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日方:(公章)乙方:(公章)全权代表(签章)·薛之军全权代表(签章):郭莲祥tY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390号地址:济南市历城区火炬东第电话:0533电话: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录外装备 重型防化服 轻型防化服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