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增殖放流采购合同公告(江山市农业农村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1593581202415201
二、合同名称:江山市2024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标项二)(第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ZJZZ-ZFCG-2024-0232-2
四、项目名称:江山市2024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标项二)(第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山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江山市江城北路8号
联系方式:13735053112
供应商(乙方):衢州市衢江区长河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尹家村
联系方式:1890570998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圆吻鲴夏花
数量:1.00
单价(元):2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衢州市衢江区长河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规格型号:≥5cm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草鱼夏花
数量:1.00
单价(元):3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衢州市衢江区长河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规格型号:≥5cm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鲢鱼夏花
数量:1.00
单价(元):10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衢州市衢江区长河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规格型号:≥5cm

标项四
主要标的名称:鳙鱼夏花
数量:1.00
单价(元):6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衢州市衢江区长河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规格型号:≥5cm

标项五
主要标的名称:斑鳜
数量:1.00
单价(元):5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衢州市衢江区长河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规格型号:≥7cm

2.合同金额(元):44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浙江省江山市范围,2024年8-9月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江山市2024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标项二).pdf

(2024)126号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江山市2024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标项二)(第二次)甲方:江山市农业农村局乙方:衢州市衢江区长河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签订地:浙江省江山市签订日期:2024年9月2日第1页共14页2024年8月22日,江山市农业农村局以公开招标对江山市2024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标项二)(第二次)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衢州市衢江区长河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江山市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甲方)和衢州市衢江区长河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1.2.1货物名称:详见分项价格1.2.2货物数量:详见分项价格1.2.3货物质量:详见分项价格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445000元(大写:肆拾肆万伍仟元人民币)。单价中标报价费率为95%。第2页共14页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圆吻鲷夏花≥5cm570元/万尾2草鱼夏花>5cm285元/万尾3鲢鱼夏花≥5cm247元/万尾4鳙鱼夏花≥5cm285元/万尾5斑鳜>7cm66500元/万尾总价总价445000元1.4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1.4.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4.2甲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4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为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低于20%。甲方可以根据项目特点、乙方信用等实际情况提高预付款比例,最高预付比例可以达到70%。乙方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一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1.4.3甲方迟延支付乙方款项的,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可以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逾期利率,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1.4.4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第3页共14页1.5.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5.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2%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2%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第4页共14页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合同专用条款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盖章时生效。甲方:江山市农业农村局乙方:衢州市衢江区长河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特押水心11330881MB1593581B91330803777238739Y住所:江山市江城北路8号住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尹家村的维法定代表天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第5页共14页何用联系人:联系人:何用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江山市江城北路8号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尹家村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浙江衢州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府山支行开户名称:1开户名称:衢州市衢江区长河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开户账号:1开户账号:201000012428912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江山市江城北路8号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尹家村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浙江衢州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府山支行开户名称:1开户名称:衢州市衢江区长河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开户账号:1开户账号:201000012428912第6页共14页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黑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办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型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第7页共14页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第8页共14页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9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0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1合同转让和分包2.11.1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面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第9页共14页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2乙方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直接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2.12不可抗力2.12.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2.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3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14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5合同中止、终止2.15.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5.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6检验和验收2.16.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第10页共14页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6.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6.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7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8计量单位C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9.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9.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0履约保证金2.20.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鼓励和支持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第11页共14页2.20.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乙方在前述约定期间届满前能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的,甲方在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2.20.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20.4甲方在乙方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21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2.22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12页共14页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4.4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出具相关合法票据,采购方在30日内付清总货款;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但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的合同价。1.5.12024年8月-9月,具体运输时间由甲乙双方在运输前商定。1.5.2江山市范围,甲方指定地点。1.5.3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相关运输费用。1.6.711.71.7.21.7.1V1.7.2甲方所在地2.3.2甲方2.4.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根据气候条件分次运输,如运输中途出现死亡率过高,停运输,分析原因后再行运输,但暂停运输必须提前告知甲方。运输到点后方对苗种进行抽样检查,允许5‰的运输死亡率。死亡率超过约定比例的,超少核减多少,例如:抽样检查死亡率为10‰的,则在本次运输数量中核减59运输死亡率超过10‰,甲方可以拒收。2.4.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提供质量承诺函,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2.8风险由乙方承担。2.12.3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5天2.12.4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5天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5天2.16.1具备验收条件的5个工作日2.16.31.苗种应规格整齐。供货前由甲方对苗种规格进行抽样测量,抽样2次,每次抽样的样品数量约100尾,2次测量结果中低于约定规格的苗种数量占样品总数量的比例不得超过20%,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收货。2.苗种应健康无伤、无寄生虫,并出具当地主管部门检疫证明。抽样样品中体表大面积受损个体超过10%,或肉眼观察体表有寄生虫的,甲方可以拒收3.苗种运输。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根据气候条件分次运输,如运输中途出现死亡率过高,可暂停运输,分析原因后再行运输,但暂停运输必须提前告知甲方。运输到点后,甲方对苗种进行抽样检查,允许5‰的运输死亡率。死亡率超过约定比例的,超过多少核减多少,例如:抽样检查死亡率为10%的,则在本次运输数量中核减5。运输死亡率超过10‰,甲方可以拒收。4.乙方运输苗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按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要求进行验收,实施放流。2.20.1中标人通过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向采购人交纳中标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2.20.2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不计息全额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22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第14页共1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渔业增殖放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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