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采购合同公告(夏津县新盛店镇人民政府2024)



夏津县新盛店镇2024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合同公告

一、项目名称:夏津县新盛店镇 2024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DZSXJGC-202400466001
合同编号:DZSXJGC-202400466001
三、 合同订立信息:
一标段:

建设单位
承包人
承包人地址
合同金额(元)
合同期限
签约时间

新盛店镇人民政府
夏津县鸿顺通路桥有限公司
夏津县银城路交警大队东邻
7151830.17
90
2024年9月4日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夏津县新盛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夏津县新盛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方式:18506406719
2.代理机构:夏津县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市夏津县银城街道花园路82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8606400045

 

附件:扫描件_政府采购合同.pdf

 

发 布 人:夏津县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年9月6日

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项目名称:夏津县新盛店镇2024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项目编号:DZSXJGC-202400466001001合同编号:DZSXJGC-202400466001001甲方:夏津县新盛店镇人民政府乙方:夏津县鸿顺通路桥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日期:合同条款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夏津县新盛店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夏津县鸿顺通路桥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夏津县新盛店镇2024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且。2.工程地点:德州市夏津县。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二、合同工期年月计划开工日期: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等相关现行最新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柒佰壹拾伍万壹仟捌佰叁拾元壹角柒分(大写)¥7,151,830.17元(小写):其中(1)安主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K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_(¥元)(4)暂列金额:(¥元)。人民币(大写)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红:级别:二级:执业证书信息:鲁2372018202110943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询价记录及承诺书;(4)投标书及附件;(5)磋商文件及招标答疑;(6)本合同通用条款;(7)工程量清单;(8)图纸:(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夏津县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夏津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壹份,代理机构壹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海法定代表人或授校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并户单位: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海法定代表人或授校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并户单位: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代理机构:夏津县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P-2017-0201)中”通用合同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合同协议书:(2)磋商文件(3)成交通知书(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其他合同文件。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语言文字。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及山东省或德州市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2.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现行的各相关专业质量验收标准及国家和地方办法的有关标准、规范。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本合同签署时,承包人已经知悉上述标准的获得渠道,不需要发包人另外提供。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承包方应按发包方要求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监理组织有关专家论证认可后执行。3.图纸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执行通用条款第4.2条。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约定。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工程师4.1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由发包人委派一名工程师,由监理单位委派一名工程师:两者的具体职权分配依据本专用条款确定。4.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1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按照发包人就本工程与监理单位签订的施工监理合同的授权执行。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本合同中发包人委托监理工程师职权范围以外的其他职权,须由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该书面文件后监理工程师方可行使其职权。4.3发包人派驻的现场代表姓名:职务:职权:代表发包人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及变更进行全面控制。接受、审核并确认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报告及工程验收报告:协调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种矛盾:代表发包人在施工现场履行合同。5.项目经理姓名:李红职务:工程师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鲁23720182021109436.发包人工作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完成(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完成(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完成(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无(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7日内,发包人监理单位及承包人在现场以书面形式交验(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后7日内(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另行约定6.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另行约定7.承包人工作7.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约定(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0日提供当月施工统计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一式四份。(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自行承担所提供设备、材料等的保管工作及施工时必要的照明,费用含在合同价内。(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执行《通用条款》第9.1条及第9.1条第5款。(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反费用承担:执行通用条款第9.1条第6款,竣工验收并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全部施工内容的成品保护,费用含在合同价内,如发生损坏的由承包人自费修复。(7)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而周围环境,以免破坏地下管线及周围构筑物,否则承担全部责任。(8)按期支付工人工资的要求: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每月按期足额向全体施工工人发放工资,为其购买国家规定的各种强制移保险。如因承包人未按期足额发放工资,造成的所有责任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发生发包人代垫的,发包人有权在下一期工程进度款中将代垫款项本息扣除(利息自代垫之日起计算至实际在进度款中扣除之日止,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公司书面提出的相关工作内容。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8.进度计划8.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后7日内,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工程师确认的时间:工程师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度计划后15日内确认8.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无9.工期延误9.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执行《通用条款》规定9.2、工程竣工9.3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该约定的竣工日期加上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天数之日期止竣工,满足按照本专用条款第9条确定的竣工日期止的各项验收要求。9.4竣工日期届满日止,承包人承包的工程应当满足下列全部竣工验收要求,否则,不能视为承包人已经按期竣工:(1)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已经施工完毕;(2)有完整并经内部核定、监理确认的工程竣工资料,符合验收规定;(3)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确认的工程质量合格文件:(4)承包人应在完成施工项目竣工收尾计划后,提交发包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内部验收,并获得内部验收的合格证书。实行分包的项目,分包人应按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检验工程质量,并将验收结论及资料交承包人汇总:(5)承包人的机械设备、施工人员(经过发包人书面允许的工程扫尾人员除外)已经全部撤出施工现场,建筑施工垃圾已经全部搬出施工现场:(6)满足竣工验收要求的其他必要条件及文件资料。四、质量与验收10.1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现行的各相关专业质量验收标准及国家和地方办法的有关标准、规范,工程质量确保”合格”:1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1.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执行山东省或德州市市质量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承包人不得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否则,由此造成费用的增加有承包人承担。12.工程试车12.1试车卷用的承担:无。五、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要求1、承包人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及防尘治理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现场施工等原因造成所有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合同价中全部包含因环保问题所涉及的费用,不再重新考虑:如扬尘治理、防尘网铺盖、人造草皮、洒水等费用。结算时除签证、工程量变更以外,其他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不再进行任何调整,结算时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据实结算。承包人应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相关标准达到相关环保要求。临时设施、加工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等设施须投标人或承包人自行解决。3、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操作不当、施工不规范、管理不力等导致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3,合同价款及调整13.1本合同价款采用1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1)工程合同价款的调整及结算方法: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变更签证应经采购人、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或委托的中介机构)、施工单位确认,其价款应按下列办法执行: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发包方与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或委托的中介机构)审核批准后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且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合同双方与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或委托的中介机构)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④签证增加工程量造价依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进行编制。施工和生活用水用电均由施工方承担费用。施工过程中如遇政策性规定除规费、税金外不做调整,不执行上调标准:有监理的要求监理公司同时确认。年材料调整:主材的材料价格市场波动超过士5%时,超过部分进行调整,以德州市出具的施工当期信息价为基准价进行调整。(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不采用。(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不采用。13.3.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a.设计变更:-b.发包人指派的新的工作:c.双方约定的其他因14、工程预付款详见付款方式。15.工程量确认1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1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16.1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完成工程价款的80%作为进度款项,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付至审计额的97%,剩余3%质量保修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七、材料设备供应17、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17.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设备材料均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产品。设备材料采购时,承包人应将设备材料的厂家、品牌、质量、价格等发包人确认,发包人确认后承包人方可按正规招标手续组织采购,未经发包人确认或者采购后经检测达不到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录退还,所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保留变更承包人投标时所报设备材料或将任何设备材料改为发包人要求的权利。暂定价格材料或发生变更的材料,遵循暂估价为最高限价的原则,在相应单价中置换主材价格,其他子项不动。凡因承包人使用不合格产品或材料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八、工程变更18、工程设计变更:依据通用条款九、竣工验收与结算19、竣工验收19.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19.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无约定十、违约、索赔和争议20、违约20.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确定。无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约定20.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1、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依据现场施工安排,除因雨季、环保等不可抗力导致的逾期,逾期竣工违约金每天按2000.00元扣除,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工程款的5%。2、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质量如不能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承担质量违约赔偿,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问接损失。3、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须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不得更换。拟派项目经理成交后必须到岗,每月出勤率不得少于26天,不得更换,若现场项目经理与成交项目经理不一致的,甲方将按成交金额的2%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解除合同。若拟派项目经理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项目经理街任,甲方奋权视情况处以中标金额2%及以内的罚款。4、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21、争议21.1双方约定,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本若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提出诉讼。十一、其他22.工程分包22.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不允许。23.不可抗力23.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4.保险24.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2)承包人投保内容:重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从开工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承包人还应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旅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5.担保25.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展约担保,担保方式为:(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无约定(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26.合同份数2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合同一式陆份,正本贰份,副本肆份。27.补充条款1、由于承包人的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及工期延误,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本工程的试验桩、水、电承包人白备。3、本工程年月日前进场。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个称):夏津县新盛店镇人民政府承包入(全称):夏津县鸿顺通路桥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路灯、灯头、灯杆、管线及道路附属设施,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资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期:1年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可向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39676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