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 职业病防治宣传设施建设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风险评估报告 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评估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SZDL2024001466-A
二、合同名称:深圳市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项目服务协议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ZDL2024001466
四、项目名称:深圳市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2019号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深圳市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根据我市电子、电镀和印刷等职业卫生重点行业分布特征,确定 1~2个某一类重点行业相对聚集的工业园区,并在工业园区内至少选取50家职业病危害严重生产车间开展园区职业健康帮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95000
合同金额:995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深圳市福田区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8-1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9-06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附件列表:
附件1:【合同】深圳市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项目.pdf
2024A00109深圳市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项目服务协议甲方: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定代表人:吴红艳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乙方: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法定代表人:张乃兴单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2019号为贯彻落实《深圳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部署,探索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模式,推动小微型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广东省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为做好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工作,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承办深圳市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委托与承接的项目甲方委托乙方承接“深圳市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项目”,乙方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实施服务工作。第二条承接项目服务事项的办理要求(一)委托项目事项和基本内容。根据我市电子、电镀和印刷等职业卫生重点行业分布特征,确定1~2个某一类重点行业相对聚集的工业园区,并在工业园区内至少选取50家职业病危害严重生产车间开展园区职业健康帮扶。1.园区职业病防治宣传设施建设:主要包括配合工业园区配备职业健康科普需要的设备器材、模型,定期更新、完善职业健康科普展示内容。2.制定园区“小微企业服务包”:主要包括编制职业健康培训教材与课件、制作宣传科普视频;实施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职业健康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涵盖职业健康法律体系及用人单位基础建设管理要求、职业病危害及健康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控要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等;指导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管理自查;指导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告知和防护用品配置。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风险评估:主要包括开展职业卫生调查,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采样与检测,针对生产车间重点岗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开展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指导企业实施针对性的职业病危害治理措施。4.园区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评估:指导和帮助企业通过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等方法,对职业健康帮扶结果进行自评估。(二)考核指标。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等规定,遵循科学、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认真做好深圳市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项目工作。1.配合园区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设施建设,不少于2个工业园区。2.制定园区“小微企业服务包”,编制职业健康培训教材与课件,制作宣传科普视频,实施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职业健康培训,不少于4场。3.指导园区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管理自查;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采样与检测,至少选取50家职业病危害严重生产车间。业4.编制园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风险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指导企业实施针对性的职业病危害治理措施;指导和帮助园区企业对职业健康帮扶结果进行自评估。(三)项目服务期限。乙方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工作任务。第三条项目经费乙方承接市卫生健康委“深圳市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项目”工作。甲方为乙方提供人民币:¥995000.00元(大写:玖拾玖万伍仟元整)经费,签订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60%经费,人民币¥597000.00(大写:伍拾玖万柒仟元整);项目服务完毕且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40%经费,人民币¥398000.00(大写:叁拾玖万捌仟元整)。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1账户名: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账号:4000024519200009875开户行:工商银行深圳桂园支行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对乙方实施承接职能负有指导、评估和监督责任。2.乙方实施职能过程中出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情形的,甲方可责令其改正。3.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解除或者终止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交还实施职能事项的档案资料。(二)乙方权利义务。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开展深圳市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项目的相关工作,按时按要求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做好服务工作。2.定期向甲方报告相关工作情况及提交工作量报表。.3.乙方为履行项目服务工作制定的办事工作制度、程序、规范和指引等应报甲方备案。4.乙方不得将依照本协议所承接的项目转委托给任何第三方。5.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如乙方提供的服务侵犯第三人权利,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条违违约责任(一)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支付本协议约定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可要求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且守约方有权选择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或者终止协议。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协议的,违约方应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完成工作。违约方要求终止协议的,双方根据项目实际履行进度结算服务费用。(二)协议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病拒绝接受,要求乙方继续依照协议规定履行,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服务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服务内容经多次修改仍然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根据项目实际履行进度结算服务费用,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2.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完成项目工作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服务费用总额1‰的违约金;逾期1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不再支付服务费用,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3.经甲方通知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拒不予以整改或未按期整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服务费用总额1‰的违约金;逾期1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须退还已收费用,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4.如因乙方原因产生与第三人的侵权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失败的,双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其他(一)甲乙双方对协议履行过程中提供的、获取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信息,以及知悉对方的工作机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转让第三方。保密期限直至前述信息及资料为公众所知悉之日,不受本协议有效时间的限制。一方违反保密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对方损害的责任。(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乙方: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公章)(公章)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张兴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名)严辉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2日1附件:经费明细序号工作内容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设施建设21000002000002编制职业健康培训教材与课件110000100003制定职业健康宣传科普视频5310001550004开展1期企业负责人与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4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职业健康培训52000100005开展50家职业病危害严重生产车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调查与监测50120006000007编制园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风险评估报告,开展园区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评估12000020000合计合计合计合计995000A(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 职业病防治宣传设施建设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风险评估报告 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评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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