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采购合同公告(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



 

 

 

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采购K包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06

一、合同编号:青教体采 3600012024029 二、合同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采购K包合同公告 三、项目编码:HB2024073600010188 四、项目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本级 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宋春 供应商:青龙满族自治县晟源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平方子乡平方子村村东100米 联系方式:鲍承玉0335-777825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采购K包 规格型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及售后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批 主要标的单价:224506.08 合同金额:224506.08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供货期: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日—2025年春季学期结束日(不含休息日、节假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4-09-06 八、合同公告2024-09-0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采购K包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9-06      采购人:
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本级

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采购(K包)合同(合同号:青教体采3600012024029)甲方(需方):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乙方(供方):青龙满族自治县晟源商贸有限公司乙方在2024年8月29日河北标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Z1303212400922001-11号,采购名称为: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采购(K包)项目中中标。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一、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中标单价1、产品名称:鸡蛋2、品牌:青谭3、生产厂家:青龙满族自治县青谭养殖专业合作社4、中标单价:9.18元/千克二、供货合同签订、合同单价、总价及付款方式1、供货合同签订:乙方与供货学校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签订供货合同。2、合同单价:执行中标价9.18元/千克。原则上合同执行期间,供货价格以投标中标价为准。但因国家政策调整、疫情、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一定时期价格涨跌很大(超过原市场价格±20%),为确保供餐,结算价格需要双方共同协商解决,采取浮动价格办法,即中标价+同品市场价格的增减额,市场价格波动的研判依据以同品鸡蛋在原产地的市场价格为准。调整价格的确定由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乙方或营养餐食堂供餐项目校的申请组织市场询价,并参考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官网当期公布的“每周民生价格信息”主要粮食副食品价格表中鸡蛋均价作为调整参考价;依据当地鸡蛋市场调研价格形成调整建议价,经县教体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作为调整后结算价。3、合同总价:224506.08元(预计数),结算时,各食堂供餐学校按照营养餐实际所用产品的数量及合同单价进行计算。4、付款方式:由学校按每月实际用量和合同单价结算货款,在财政拨款后,供餐学校下月结算上个月货款,乙方向所供学校提供税票。5、特殊说明:每生每天所用的鸡蛋用量及食堂供餐人数为测算采购总金额时的中小学每天生均参考用量,食堂供餐人数为2024年春季学期的预计人数,不作为必须达到的用量及人数,鸡蛋用量以学校实际用量作为结算的依据。三、供货期限、地点及方式1、供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25年暑假结束日,合同签订后便开始供货,供货天数以学生实际在校天数为准。2、供货地点:乙方中标所供的学校。序号包别学校学生人数备注1K祖山兰亭中学8742K祖山小学(幼儿园内)8743K山神庙小学1354K三间房小学2195K安子岭乡河北远洋学校5136K干树沟小学1007K凤凰山向益海学校3498K龙王庙中学4749K龙王庙小学68510K神州数码希望小学19211K三星口九年一贯制学校70512K双山子初级中学91413K双山子中心小学74214K平方子中心小学2123、供货方式:由乙方配送到所供学校。四、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利,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必须与投标文件中写明的质量、参数指标一致,不得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必须确保食品质量及食品安全。一旦发现乙方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或产品质量有严重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再退回,乙方并承担相关责任及一切损失。甲方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及食堂供餐学校联合建立供应商信用档案,对乙方提供商品质量、价格及服务进行评价,在供应过程中出现比较严重后果的,将被取消供货资格,执行供应商退出机制。2、乙方未按照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配送货物,或未按照与学校签订的供货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承诺供货,双方协商无果的,学校有权终止供货,学校另找其他供应商。3、甲方为乙方提供乙方中标所供的食堂供餐学校花名册(总校名称、学校名称、联系方式等)。4、乙方与学校(总校、学校)签订供货合同。5、在财政拨款的情况下,学校下月结算上个月货款。(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前,必须把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打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上。合同期满,无违约供货行为、无任何质量问题、无食品安全事故,全额退还(不付利息)。2、乙方必须按照与学校签订的送货日期将货物送到学校。按照甲方提供的送货点清单无偿将货物送到食堂供餐学校,具体配送日期及配送数量根据学校需求确定,必须做到不断货;乙方须制定具体切实可行配送方案,确保学生每天吃上营养餐。相关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3、乙方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食品质量、参数指标、投标样品和售后服务承诺供货。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同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本批次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等有关证明文件。每批次供货时需要向学校提供检测报告、发货票、货物来源证明等文件,同时要提供运输车辆信息、驾驶人信息和送货人信息。4、乙方须有完整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并与当地医院签订应急接收处置协议书;一旦发生因乙方所供食品原材料原因所造成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按照应急处理方案救助学生,并承担全部救助费用,同时承担相关经济赔偿责任与刑事责任。5、乙方在配送货物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自己承担,与甲方无责。五、验收与质量监督学校验收与教体局抽检相结合方式进行验收与质量监督。验收、质量监督主要由学校负责。验收方法:将所送的产品与投标文件进行对比,查看两者的生产厂家、品牌、规格、重量等是否一致,是否有该批次的质检报告;教体局对供应商所供的产品进行抽检,抽检质量合格,相关费用由教体局承担,抽检质量不合格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六、违约责任1、因乙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履约保证金作为救助先期费用,实行多退少补。2、乙方所供产品质量与投标文件中写明的质量、参数指标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再退回,乙方承担一切损失。3、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学校,造成影响供餐,乙方按照所晚供学校一周用量的货物金额向学校交违约金。4、食堂供餐(午餐)学校必须使用乙方所供的产品,如果乙方发现食堂供餐(午餐)学校未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甲方负责督促相关学校立即整改。5、疫情防控期间,乙方人员和车辆在进入校园送货时,未遵守地方防疫政策和学校防疫规定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七、争议解决方式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合同的主要要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承诺书、应急救助协议、配送学校花名表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九、合同份数及生效日期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分,乙方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宋春,联系人:鲍承玉电话:0335-7861484,电话:0335-7778259单位地址:青龙镇燕山路262号,公司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平方子乡平方子村村东100米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材料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