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升级采购合同公告(永州市零陵区财政局2024)
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升级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6日
一、采购项目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升级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永零财购单计[2024]0002号
采购代理编号:HNFY-HUNZB-2024009
招标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二、中标单位名称:广西标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南宁综合保税区金海路20号商务中
心1号楼6层0603号
联系人:刘镝
电话:18260845848
三、中标金额:人民币陆拾贰万玖仟元整(¥629000.00元)
四、1.采购人名称:永州市零陵区财政局
地 址:永州市南津中路7号
联系人:罗明伟
联系电话:13187103721
2.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富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桐木井路与中兴路交汇处2栋1-22A户
联系人:谢定强
电 话:18707463530
五、合同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下载:
财税采购协议.rar
GA-/-Du合同编号:技术开发(委托)合同项目名称:零陵区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升级建设服务项且委托方(甲方):零陵区财政局受托方(乙方):广西标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8月签订地点:_永州市零陵区财政局有效期限:2024年8月--202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写说明、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者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技术开发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委托方(甲方):永州市零陵区财政局住所地:永州市零陵区南津中路7号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罗明伟联系方式:13187103721通讯地址:永州市零陵区南津中路7号财源办电真:话:传电子信箱:邮乡编:受托方(乙方):广西标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五象大道665号前海人寿金融中心T3栋1002-1003房法定代表人:程海丰项目联系人:刘镝联系方式:0771-2210650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五象大道665号前海人寿金融中心T3栋1002-1003房电话:0771-2210650传真:0771-2210650电子信箱:bp123@gxbiaopu.com邮编:530200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零陵区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升级建设服务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1、技术目标:零陵区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升级的开发与服务。2、技术内容:零陵区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系统,具体开发需求和技术要求以《零陵区财政局所需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升级项目招标文件》的第三章内容为系统要求,构建具有慈利特色的财税综合信息管理平台。3、技术方法和路线:系统采用J2EE技术框架,具有跨平台性,支持当前主流操作系统,支持主流大型关系型数据库。第二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交付及系统使用培训。主要内容:1、1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总体结构、划分功能模块。2、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库设计、编写程序源代码3、20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写用户手册、进行模块测试和调试4、20个工作日内测试整个软件系统、培训服务、系统交付。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1、技术资料清单:甲方协助乙方获取各涉税部门的涉税数据样式,督促各涉税部门在上线运行期间按要求提供相关涉税数据。2、提供时间和方式:项目上线阶段,现场交付无3、其他协作事项: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在系统研发过程中资料归甲乙双方共有,双方拥有共同使用权。各涉税部门的涉税数据归甲方所有,乙方无使用权。第四条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陆拾贰万玖仟元整(¥629000.00)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合同预付款30%,即人民币壹拾捌万捌仟柒佰元整(¥188700.00);(2)、项目建设完成时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合同款项40%,即人民币贰拾伍万壹仟陆佰元整(¥251600.00)(3)、项目验收单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尾款30%,即人民币壹拾捌万捌仟柒佰元整(¥188700.00)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账户户名:广西标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双拥路支行地址: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2-1号新城国际1层03号铺帐号:771902165810601第五条甲方有权以监督研发开发进度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的工作。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12日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发生了使合同基础发生变化的客观情况2、国家政策变动等使原合同的继续履行显失公平或合同无法履行;3、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可以有变更的情况下第七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第八条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协商解决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一方发现技才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10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标普财税综合信息平台2、涉密人员范围:相关技术人员永久保密3、保密期限:4、泄密责任:(1)双方共负技术资料的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期刊、文献上发表项目相关工艺和相关数据资料。(2)参与技术开发(合作)的乙方人员应和甲方签署保密协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者公开或泄露,也不得为其他相同产品或项目的生产企业提供相应项目技术服务或担任技术顾问等。乙方:零陵区财税综合信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息平台建设数据、报表、涉税信息等相关技术人员2、涉密人员范围:永久保密3、保密期限:同甲方4、泄密责任:第十条乙方应当按以下内容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内容:乙方交付的零陵区财税综合信息平台的功能模块内容以《零陵区财政局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升级建设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内容为标准,平台的其他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文件内容为交付标准。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时间)合同签订后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交付工作,(地点)零陵区财政局第十一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1、甲方以招标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为依据,成立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2、系统安装调试结束后,甲方对其进行全面测试,对测试中暴露出来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最终测试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签发最终验收证明。第十二条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和其他责任。第十三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1、2种方式处理:1、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专利权为双方共有,利益归双方共有。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双方共同所有(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双方共同所有(3)相关利益的分配方法:软件研发成果应用于甲方进行综合治税、税源管理和财源建设相关工作。由此产生的收益归属甲方。双方对合同有关软件的著作权归属特别约定如下:乙方拥有本合同项下的软件系统著作权。第十四条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第十五条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第十六条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乙方所有。第十七条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无偿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甲方技术人员和主要操作人员掌握该技术成果,包括设计指导、技术指导,技术培训。2、地点和方式:零陵区范围内;方式:培训、现场指导。3、服务内容:现场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支持、系统升级。4、服务时间:系统上线验收合格后1年内为免费服务(现场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第十八条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延期,在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系统整体交付,延期一个月应当按合同总额的3%赔偿支付给甲方,延期一个月以上的以此类推。若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延期,甲方有义务签署相关书面证明文件并提交给乙方。2、甲方违背第十一条保密协议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的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方享有。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Z方所有。第二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指定罗明伟13187103721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刘镝18260845848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按照约定的联系时间、联系方式和地点完成交办的相关工作2、防止因人事变动而使合同难以履行或无法履行3、保证按约定和法律法规、以适当的时间、方式、标准履行合同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2、技术风险出现,技术风险指当事人努力履行,现有水平无法达到,有足够技术难度,同行专家认定为合理失败。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1、提交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组成部分:《零陵区财政局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升级建设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未涉及的内容以招投标文件规定为依据。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乙方:(盖章)刘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印花税票粘贴处:(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合同登记编号:1、申请登记人:2、登记材料:(1)(2)(3)3、合同类型:4、合同交易额:5、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经办人: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升级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