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防设施检查评价专项工作-共管 安防设施检查评价专项工作采购合同公告(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2024)
一、合同编号: N5100012024002070-1
二、合同名称: 国省干线公路安防设施检查评价专项工作-共管
三、项目编号: N5100012024002070
四、项目名称: 国省干线公路安防设施检查评价专项工作-共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横街26号
联系方式:85587365
供应商(乙方):四川京炜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3栋10层6号
联系方式:028-8702322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国省干线公路安防设施检查评价专项工作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19980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199.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9-0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9-0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详见合同
附件:
国省干线公路安防设施检查评价专项工作政府采购合同1.pdf
国省干线公路安防设施检查评价专项工作政府采购合同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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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干线公路安防设施检查评价专项工作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00002024075签订地点:四川成都签订时间:2024年9月5日采购人(甲方):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供应商(乙方):四川京炜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省干线公路安防设施检查评价专项工作_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2070)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鼓励创新检测技术在项目中的应用。利用快速巡查设备对全省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全面巡查,重点排查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利用自动化快速检测设备重点抽查波形梁中心高度;采用数字化手段存储巡查数据并进行直观展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应有图像或视频记录,并精确记录位置;对项目的巡查和检测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出具检查及检测报告。2.合同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3.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服务内容:1.1乙方利用快速巡查设备对全省范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线、波形梁护栏等交安设施进行巡查,重点巡查标志设置及损坏情况、路面标线破损情况、路侧波形梁护栏缺损及未及时修复情况,现场采集图像或视频;快速巡查设备应具备图像信息采集的功能、现场采集图像信息实时上传系统平台的功能、纵向距离测量功能(可为采集图像提供桩号位置)、卫星定位功能(可为采集图像提供地理位置信息)。项目计划对全省3.9万公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标志、标线、波形梁护栏等交安设施进行全面巡查。1.2乙方利用自动化快速检测设备对路侧波形梁护栏的中心高度进行抽检;自动化快速检测设备应具备护栏中心高度实时计算并显示结果的功能、纵向距离测量功能(可为检测数据提供桩号位置)卫星定位功能(可为检测数据提供地理位置信息),设备的护栏中心高度检测精度在±7mm以内。项目计划对全省21个市(州)各抽取60公里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来进行波形梁护栏中心高度的检测。1.3乙方提供检测系统软件平台,平台可对检查过程中采集的图像或视频等数据进行安全存储和智能运算,统计分析设施病害情况,精准定位病害位置,分析结果可通过平台搭载的GIS地图进行直观展示。(2)交付成果:按期交付《国省干线公路安防设施检查评价专项工作报告》、《检查及检测报告》、《重要路段安防设施技术评定报告》、检查检测影像资料。(3)质量标准:(1)《公路养护技术标准》JTG5110-2023;(2)《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C5210-2018;(3)《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T16311-2009;(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22;(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5768.3-2009;(6)《波形梁钢护栏第1部分:两波形梁钢护栏》GB/T31439.1-2015;(7)《波形梁钢护栏第2部分:三波形梁钢护栏》GB/T31439.2-2015;(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F80/1-2017;(9)《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5220-2020;(10)《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2017;(1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D81-2017;(1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13)《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JTGB05-01-2013);(14)《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D82-2009);(15)《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1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关键技术指南》2023年4月交通运输部发布;(17)《关于做好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排查工作的通知》交公便字(2022)141号;(18)《2024年度国家公路网技术状况监测项目一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监测工作细则》交路标函(2024)80号;(1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部厅公路安全行业相关文件。4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本合同总价(含税价)为¥1998000.00(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玖万捌仟元整)。(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999000元(人民币大写:玖拾玖万玖仟元整)(2)完成项目任务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①完成50%交安设施巡查任务支付25%;¥499500元(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②完成剩余交安设施巡查任务支付20%;¥3996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玖仟陆百元整)(3)项目履约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99900元(人民币大写:玖万玖仟玖佰元整)。每次甲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发票和相关工作完成量证明材料进行支付结算。乙方开具的发票在送达甲方前如发生丢失、灭失或被盗等情况,导致相应票据未顺利送达甲方的,乙方应负责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应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协议费用,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该种情况下乙方仍应履行协议义务。5.知识产权(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2)所有提交给甲方的技术服务报告及相关的资料(含电子数据资料)的最后文本的知识产权都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任何权利。6.无产权瑕疵条款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供应商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供应商违约。供应商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7.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款额¥99,900.00,人民币大写:玖万玖仟玖佰元整(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计算),以保函形式提交。(2)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原交纳渠道无息退还。(3)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及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4)履约保证金退还不予退还的情形:成交供应商履约不合格。8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供应商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供应商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供应商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9.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乙方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以及对为甲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甲方保密的责任。(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责任。10.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发生一次违约行为,应向甲方支付3000元违约金。(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为本项目安全主体责任,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作业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切实落实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乙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失的,概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甲方因此受牵连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若甲方先行垫付费用的,有权向乙方追偿。(4)本合同项下所称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而产生的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执行费、差旅费、他人的索赔费用、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产生的费用等。(5)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1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13.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叁份,乙方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附件(1)项目磋商文件(另册)(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无)(3)项目响应文件(另册)(4)成交通知书(5)其他甲方: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乙方:四川京烤交通工程技术有(盖章)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3栋10层横街26号6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成都南郊支开户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行司金河支行账号:51001875136050593155账号:1001300000630314电话:028-85587365电话:028-87023229传真:028-85587327传真:028-87023229签约日期:2024年9月5日签约日期:2024年9月5日成交通知书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SChuanZrHengBiicingAgontinc成交通知书四川京炜交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你方于2024年08月23日所递交的国省干线公路安防设施检查评价专项工作共管应文件经磋商小组评审,并经采购人同意,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采购项目编号:N510002024002070主成交事项:国省干线公路安防设施检评价专项工作成交金额:199.8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玖万捌仟元整)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天内到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横街26号)处签订成交合同,并确保于合同签订后次日内送交一份合同原件到我公司。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应按政府采购相关要求,白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公告: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本项目可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申请信用贷款融资特此迪知四川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2029年08月28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防设施检查评价专项工作-共管 安防设施检查评价专项工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