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训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奎屯市第三中学2024)



一、采购人名称:奎屯市第三中学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行之泉研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奎屯市第三中学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81101000014621664
五、合同编号:11N458213665202411205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军训服务
详见附件

1.0
50274
50274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奎屯市第三中学
联系人:赵生义
联系电话:18099921509
传真:/
地址:奎屯乌鲁木齐西路74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8213665202411205).pdf

合同编号:11N458213665202411205采购单位(甲方):奎屯市第三中学服务单位(乙方):新疆行之泉研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米东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新疆行之泉研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新疆行之泉研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新疆行之泉研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军训服务--品牌:1项50274.0050274.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50274.0050274.0050274.0050274.0050274.0050274.0050274.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伍万零贰佰柒拾肆元整伍万零贰佰柒拾肆元整伍万零贰佰柒拾肆元整伍万零贰佰柒拾肆元整伍万零贰佰柒拾肆元整伍万零贰佰柒拾肆元整伍万零贰佰柒拾肆元整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本合同全部军训费用;双方结算支付军训费用的方式为银行转账,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新疆行之泉研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米东支行,银行账号:3002812109100455917三、服务条款第一条军训服务内容1.军训项目名称:奎屯市第三中学学校内初班学生军训。2.军训开始日期:2024年8月31日;预计结束日期:2024年9月6日。3.军训时间:每日9:30开始,23:30结束。4.军训地点:奎屯市第三中学操场。第二条军训项目与计划1.乙方为甲方新生提供军训服务的项目包括:队列训练、军歌学习、思想教育、军体拳等军政素养方面的训练。1/32.详细军训计划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交甲方审核,双方确认后实施。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接受乙方军训服务的权利。2.甲方应当按照与乙方协商确定的付费方式以及时限,向乙方足额支付军训服务费用。3.甲方应当知晓并自觉遵守乙方制定的军训计划和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军训秩序,不得妨碍乙方正常军训活动。4.甲方需确保接受军训的学生身体健康,若有各种既往病史(如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小儿麻痹后遗症、智力发育不全、痴呆、四肢不健全等)、目前已患有各类传染病或者不宜接受大体能活动的学生,应提前通知乙方并不得参加培训。5.军训期间,甲方学生必须服从乙方管理,遵守乙方的军训制度和纪律;对于不服从管理或者有违规违纪的学生,乙方有权立即制止处理,并通知甲方带队领导,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措施。6.甲方分管领导和辅导员应全力配合学生军训工作。7.军训期间,乙方住宿由甲方负责安排。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当选派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优秀、军事作风优良、军事素质过硬的军训教官,并应严格按照与甲方商讨的军训计划进行施训。2.按照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收取军训费用,有义务向甲方开具发票(包括电子发票)。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军训方式、军训内容、军训计划等内容,如有改变需与甲方协商一致。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军训服务转让给第三方,不得擅自将甲方新生转交给第三方机构进行培训。乙方若与其他机构合作开展军训服务,应在合同订立前确保甲方知晓。5.乙方教官在军训过程中,应严密观察学生训练中出现的身体异样状况,并及时妥善处理,保障学生安全;乙方教官严格要求,文明训练。严禁出现打骂体罚学生现象。如有因教官自身训练问题导致发生学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违约责任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军训费用20%的违约金:(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军训计划和内容,经甲方书面通知后拒不整改的;(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约定的军训服务转给第三方。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军训费用20%的违约金:(1)甲方拒不配合乙方开展新生军训工作,导致乙方军训计划无法有效实施,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改善的;(2)乙方逾期支付军训费用,经乙方催告后15日内仍未支付的。第六条不可抗力因战争、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疫情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按照实际履约情况协商确定合同终止的执行方案,包括退还费用、调整军训周期或调整军训项目等。第七条争议处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且为双方唯一、有效、完整合同。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确认。3.双方同意指定本合同首部所载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作为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事项的指定送达方式。一方拟变更上述联系信息的,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视同上述联系信息未变更,另一方将相关文件、资料、信息发送到上述电子邮箱或通讯地址即视为已送达。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2/3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米东支行账号:,账号:3002812109100455917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军训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