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制作 腰带采购合同公告(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一、合同编号: 4530700HT2024008700201
二、合同名称: 云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制作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4530700JH202400870
四、项目名称: 云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制作项目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古城区太和西路142号
联系方式:0888-5156370
供应商(乙方):浙江金萨克服饰皮具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平阳县昆镇联东北路135号
联系方式:0577-637388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皮鞋皮具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30
主要标的单价:10000
合同金额: 1.1295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9-0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9-0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皮鞋、皮带合同.pdf
皮鞋、皮带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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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招标编合同自编招标编号:号:号:YNZC2024-G1-03663-YNWB-0040●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法律法规实施的“云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制作项目采购-2标段”项目,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甲方所属的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合称“采购单位”)向乙方采购制式服装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具体采购事项,由采购单位遵循本合同确定的有关条款的内容,与乙方签订具体的采购合同。一、合同总价本合同的总价为:人民币11295.00;大写:壹万壹仟贰佰玖拾伍元正,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包括成本、包装费、保管费、利润、送检及检验费、运费、保险、税收、中标服务费、公证费、装卸费及售后服务等费用。二、产品名称、数量及金额明细(详见附件)1.产品名称、数量及金额明细(具体结算以采购单位实际验收数量为准)序号品名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交货期(日历天)备注1单皮鞋双15203.003045.00合同签订并收到数据后60天内完成2皮凉鞋双15203.003045.00合同签订并收到数据后60天内完成3棉皮鞋双15257.003855.00合同签订并收到数据后60天内完成4毛皮靴双0288.000.00合同签订并收到数据后60天内完成5腰带条3045.001350.00合同签订并收到数据后60天内完成合计:壹万壹仟贰佰玖拾伍元正合计:壹万壹仟贰佰玖拾伍元正合计:壹万壹仟贰佰玖拾伍元正合计:壹万壹仟贰佰玖拾伍元正合计:壹万壹仟贰佰玖拾伍元正11295.002.随货资料和配套附属货物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生产厂家的货物出厂标准随货物相应的质量保证文件等资料和相应的技术服务。三、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2-1.质量要求和包装要求等技术标准,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技术标准和投标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执行,产品执行的标准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和采购文件中有关产品质量、工艺要求的补充规定。2.采购单位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三包”、“五免”服务技术服务:(一)“三包”服务:乙方生产的产品发放到采购单位,在质保期,如发现不合体的情况,乙方负责包修、包换、包退。在质保期内,如发现服装材料及加工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换;(二)“五免”服务:终身提供免费量体、免费送货、免费维修服务、免费提供易损备件、免费培训。(三)成立“售后服务专线”,专线人员24小时做好服务接听,电话:0577-63738018(四)因乙方质量问题所引起的售后服务,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四、项目完成时间整体项目完成时间或产品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的时间为:自各采购单位与乙方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交货和验收。五、验收及验收标准1.乙方采购的面辅材料到厂后,需严格抽检,确保面辅材料各项参数相符。在成品交付时乙方需提供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2.乙方产品下线后,由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抽检,检测项目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将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整改,确保产品质量。3.乙方生产任务结束并将货物运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对产品进行抽样送质检中心检验,检验不合格,甲方将按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验收标准按相关验收标准执行。5.采购单位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质量和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并有权退货或部分退货,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乙方应在接到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后1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六、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七、售后服务-3-1.货物人员鞋号由甲方提供。货物到达采购单位所在地后三年内,如发现货物原材料及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换。质保期满后,采购单位若有售后服务需求的,乙方收取售后服务的成本费(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采购单位的权利和义务1.按合同规定最终享有乙方提供的产品或项目服务。2.负责合同签订后的项目可能的接续工作(包括:指定相关人员负责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根据双方商定的时间计划,按时完成产品生产和发放工作;产品规格的更改或调整通知等)。3.必要时甲方将组成检查组对企业生产及产品质量进行现场监督检查。4.负责提供产品存放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5.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或委托质检部门验收人员)对产品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6.采购单位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及时收货,若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收货的,自货物到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开始4小时后,视为乙方完成交货,由此发生的货物风险由采购单位承担,采购单位还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全额货款。7.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权在所有货物(鞋类、皮带)类别中各抽检1双(条),地域由甲方决定。抽检后,数量由乙方补齐。抽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条款完成合同规定的内容,并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符合市场监管总局的技术标准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产品出厂标准的货物。2.保证采购单位在合同产品(包括配套包装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的主张。3.严格遵守响应文件和本合同中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产品交货后,甲方可邀请有关部门或专家检验合格才予以验收,乙方参与产品和项目的验收。5.凡属国家规定强制性检测(定)费用由乙方承担。6.乙方保证在交货期内向采购单位交货,同意货物到库以后的费用(含装卸费)和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4-九、项目变更本合同履行中若采购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变更合同产品名称或数量的,有报单价的,按响应文件所报单价结算;没有报单价的,签定补充合同确定。十、合同价款的支付及结算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及所有产品后,在一个月内付清货款。公司名称:浙江金萨克服饰皮具有限公司公司账号:19250401040666668开户行:农行浙江平阳昆阳支行(农行行号:103333525045)纳税人识别号:913303266094052517地址、电话:浙江省平阳县昆镇联东北路135号00577-63738866十一、违约责任1.采购单位违约责任(1)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拒收产品,采购单位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2)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时,将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2.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1)乙方没有能力履行合同,采购单位有权收回项目的剩余部分另行安排。(2)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服装制作工作委托给分支企业或分包其他企业的,一经查实,采购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损失,并向采购单位支付全部货款业5%的违约金。(3)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全部交货,应向采购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款额的2%计收。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迟交货达到4周以上,采购单位可以终止合同,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损失。(4)乙方交货后经采购单位验收被视为整批货物不合格的,应向采购单位承担相当于全部货款10%的违约金。部分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标准的,应按不合格比例支付违约金.-5-(5)乙方提前交货的,采购单位应予以接收,并妥善保管,期间所发生的保管费用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仍可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货款。(6)因运输原因发生的延迟交货,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延迟交货处理。(7)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货物的损坏、灭失等损失由乙方承担。(9)乙方所供产品若涉及仿制假冒他人商标或以次充好等情形时,乙方除应按照本协议承担赔偿外,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乙方对原料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不严格把关,造成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出现问题时,由乙方全部负责。(1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的。3.采购单位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4.甲乙双方如单方面终止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和不可抗力外),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全部货款20%的违约金。在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况下,若乙方已经采购完毕全部面料的,采购单位除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支付乙方所有的采购面料的损失和人工支出。5.因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未履行完的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十二、纠纷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十三、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处理。十四、其他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结合项目实际,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双方有关本项目的洽商、变更等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十六、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6-(一)招标文件;(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三)中标通知书;(四)合同书附件;(五)甲乙双方后续签订的补充合同。上述文件应互相补充,互为解释,具有同等的效力,执行中如有不吻合处,以所签字日期在后为准。-7-市场监督管理局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古城区太和路142号邮编:674/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钟韦电话:5156370签订日期:20219.6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浙江金萨克服饰皮具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联东北路135号邮编:325400法定代表人或要托代理人:杨学宜经办人:白素明电话:13355773888签订日期:8附件1:技术参数综合行政执法皮鞋皮带技术参数序号面料名称技术规格及参数检验项目1男单皮鞋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男单皮鞋》材料技术要求;主要材料规格:铬鞣黄牛黑色正面软革厚度:(1.2~1.4)mm。成鞋材质应符合:黄牛黑色正面软革:猪头层里革;成鞋物理性能:成鞋耐折性能:鞋底裂口长度≤8mm,不应出现新裂纹;鞋面:折后不应出现裂浆裂面;帮底结合处:不应出现开胶现象;外底耐磨性能:磨痕长度≤10mm;外底硬度(邵尔A):60±5;粘合强度(N/mm):W2.5或材破;帮底剥离强度(N/cm):W70成品外观质量应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男单皮鞋》要求。2女单皮鞋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女单皮鞋》材料技术要求:主要材料规格:铬鞣黄牛黑色正面软革厚度:(1.0~1.2)mm。成鞋材质应符合:黄牛黑色正面软革;猪头层里革;成鞋物理性能:成鞋耐折性能:鞋底裂口长度≤8mm,不应出现新裂纹;鞋面:折后无裂纹且不应出现裂浆裂面;帮底结合处:不应出现开胶现象;外底耐磨性能:磨痕长度≤10mm;外底硬度(邵尔A):60±5;粘合强度(N/mm):W2.5或材破;帮底剥离强度(N/cm):W70成品外观质量应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女单皮鞋》要求。3男皮凉鞋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成鞋材质应符合:黄牛黑色正面软革;猪头层里革;3男皮凉鞋技术规范男皮凉鞋》材料技术要求:主要材料规格:铬鞣黄牛黑色正面软革厚度:(1.2-1.4)mm。成鞋物理性能:成鞋耐折性能鞋底裂口长度≤8mm,不应出现新裂纹;鞋面:折后不应出现裂浆裂面;帮底结合处:不应出现开胶现象;外底耐磨性能:磨痕长度≤10mm;;外底硬度(邵尔A:60±5;粘合强度(N/mm):W2.5或材破;剥离强度(N/cm):W70成品外观质量应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男皮凉鞋》要求。4女皮凉鞋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女皮凉鞋》材料技术要求:主要材料规格:铬鞣黑色黄牛正面革厚度:(1.0-1.2)mm。成鞋材质应符合:黄牛黑色正面软革;猪头层里革;成鞋物理性能:成鞋耐折性能:鞋底裂口长度≤8mm,不应出现新裂纹;鞋面:折后无裂纹且不应出现裂面;帮底结合处:不应出现开胶现象;外底耐磨性能:磨痕长度≤10mm;;外底硬度(邵尔A):60±5;粘合强度(N/mm):W2.5或材破;剥离强度(N/cm):W70成品外观质量应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女皮凉鞋》要求。5男棉皮鞋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男棉皮鞋与毛皮靴》材料技术要求;主要材料规格:铬鞣黄牛黑色正软面革厚度(1.2-1.4)mm成鞋材质应符合:黄牛黑色正面软革;猪头层里革;成鞋物理性能:成鞋耐折性能:鞋底裂口长度≤8mm,不应出现新裂纹;鞋面:折后不应出现裂浆裂面;帮底结合处:不应出现开胶现象;外底耐磨性能:磨痕长度≤10mm;外底硬度(邵尔A):60±5;粘合强度(N/mm):W2.5或材破;帮底剥离强度(N/cm):W70成品外观质量应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男棉皮5男棉皮鞋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男棉皮鞋与毛皮靴》材料技术要求;主要材料规格:铬鞣黄牛黑色正软面革厚度(1.2-1.4)mm鞋、毛皮靴》要求。6女棉皮鞋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女棉皮鞋与毛皮靴》材料技术要求;主要材料规格:铬鞣黄牛黑色正软面革厚度:(1.2~1.4)mm成鞋材质应符合:黄牛黑色正面软革;猪头层里革;成鞋物理性能:成鞋耐折性能:鞋底裂口长度≤8mm,不应出现新裂纹;鞋面:折后无裂纹且不应出现裂面:帮底结合处:不应出现开胶现象:外底耐磨性能:磨痕长度≤10mm;外底硬度(邵尔A):60±5;粘合强度(N/mm):W2.5或材破;帮底剥离强度(N/cm):W70成品外观质量应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女棉皮鞋、毛皮靴》要求。7男毛皮靴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8女毛皮靴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9腰带扣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腰带扣》主辅料规格及要求:主要材料规格:压铸锌合金YZZnA14A。成品外观质量应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腰带扣》要求。-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制作 腰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