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中心能力提升 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公告(红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N5132332024000077-1

二、合同名称:红原县疾控中心能力提升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32332024000077

四、项目名称:红原县疾控中心能力提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红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四川省阿坝州红原县邛溪镇霞日路2号
联系方式:18828803100
供应商(乙方):四川禾浩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都区新繁街道会展大道466号3栋附4072号
联系方式:1878018085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其他医疗设备
1(套)
¥2,489,000.00
¥2,489,000.00
GCMS-QP2020NX、PT3000LSE、SGWzz-1等

合同金额: 2,489,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捌万玖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30日至2025年08月30日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询价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红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09月06日

红原县疾控中心能力提升项目-合同包一(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32332024000077-1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签订地点:红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时间:2024年08月30日采购人(甲方):红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人地址:四川省阿坝州红原县邛溪镇霞日路2号供应商(乙方):四川禾浩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新都区新繁街道会展大道466号3栋附4072号-第1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红原县疾控中心能力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询价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单价(元):2,489,000.00数量:1.00单位:套,总金额(元):¥2,489,000.00品目编码A02329900品目名称其他医疗设备采购标的其他医疗设备品牌岛津、莱伯泰科、上光等规格型号GCMS-QP2020NX、PT3000LSE、SGWzz-1等GCMS-QP2020NX、PT3000LSE、SGWzz-1等GCMS-QP2020NX、PT3000LSE、SGWzz-1等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捌万玖仟元整(¥2,489,000.00)二、货物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2.包装方式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4.其他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746,700.002024-09-30四川禾浩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21,742,300.002024-10-30四川禾浩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六、验收标准和方法本项目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2页-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5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5/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5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5/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5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不能履行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而违约的,除补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外,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10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3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10的赔偿金给甲方。(5)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6)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十、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第3页-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红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盖章),乙方:四川禾浩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郭先生,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杨进文地址:四川省阿坝州红原县邛溪镇霞日路2号,地址:新都区新繁街道会展大道466号3栋附4072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红原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账号:22605501040003655,账号:50420188000070863签订时间:2024年08月30日,签订时间:2024年08月30日-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疾控中心能力提升 医疗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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