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执勤、执法车辆租赁服务 车辆租赁采购合同公告(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
一、合同编号: HNZE-ZC-2024066
二、合同名称: 开福大队执勤、执法车辆租赁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HNZE-ZC-2024066
四、项目名称: 开福大队执勤、执法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455号
联系方式:85511423
供应商(乙方):湖南极致特种车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街道开元西路与319国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1335731053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附件
合同金额: 19.58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9-0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9-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2024车辆租赁合同.pdf
2024车辆租赁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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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甲方)供应商(全称):湖南极致特种车有限公司(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1采购项目名称:开福大队执勤、执法车辆租赁服务项目1.2采购计划编号:HNZE-ZC-20240661.3项目内容:5台车辆租赁服务2.合同金额2.1合同金额小写:195800元含税大写:壹拾玖万伍仟捌佰元整含税2.2服务内容: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2024年9月83.1履行时间:自合同双方约定之日(即服务起始日,暂定与年日,最终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时间为准)起至目完成最终验收合格时止。3.2履约地点:长沙市开福区3.3履行方式:送货上门4.付款:4.1合同签订后支付50%。租赁使用至半年后无任何问题验收后,一次性付清。4.2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式有效发票及甲方所需的其他付款结算材料,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启动付款程序并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安排付款。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验收程序采用【简易】验收程序,验收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5.2服务要求(1)乙方按甲方要求委派乙方人员负责相关服务工作(乙方及乙方人员统称乙方)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尽足够的勤勉和谨慎义务。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成果应当符合甲方的需求。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甲方反映,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和整改措施。(2)乙方应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准时不延期地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和完成其它甲方所要求的类似的工作。乙方不得与承建单位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直到合同期限届满。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尽职尽责完成工作内容。(4)在乙方与甲方合作关系期内及该关系终止后的任何时间内,应保守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一切的未公开信息等,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有关甲方的任何信息。(5)在合同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及相关管理制度,爱护甲方的公共财物和设施及环境。(6)服务期限内,乙方保持服务人员的稳定性,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变更服务人员。在服务期内乙方及所聘人员所发生的劳务纠纷、工伤、病残和安全事故及处理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项目顾问咨询意见,有义务帮助承建单位实现合同所规定的目标,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在本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资料。(3)对于承建单位在项目实施中不符合工程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情形,乙方要监督承建单位停工整改或返工。如承建单位人员工作不力,甲方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4)如果承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时限,乙方应协助甲方追究有关承建单位的责任。(5)如果因乙方监督不力,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要向甲方赔偿承建单位造成的损失。(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和物品属甲方所有,在监理工作完成或终止时,应将设备和剩余物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甲方。(7)疫情防控期间,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如需进入甲方场地或与甲方人员面谈,应遵守甲方及长沙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配合甲方采取相关疫情防控措施。7.违约责任1.如乙方服务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或存在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整改,如整改无效,甲方有权按不低于服务费总额的5%/次扣减服务费,并单方解除本协议。.2.乙方及其所聘人员对甲方公共财物、设施、设备和环境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照价赔偿。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单方面变更、解除或终止的,违约方应按合同服务费的10%向守约方支付赔偿金,由此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另行赔偿。1用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如果有)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11.合同份数6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采购代理机构(如有)执2份,均具有前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4.9.合同订立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12.其他条款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长沙市开福区消防救援大队(公章)乙方:湖南极致特种车有限公司(公章)亳会回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说个委托代理人李文正西十委托代理人:电话:联电话:13467601119量传真:传真: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星沙支行账号:800332997302013附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一、车辆事故与保险1.租赁期限内,租赁车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和补充商业保险均由乙方购买。甲方同意乙方根据不同车型购买: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元)或车辆损失险或甲方同意乙方未购买保险的参照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条款在200万元限额内代为赔偿。2.甲方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各类事故的,应当立即通知乙方、公安机关、保险公司及其他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予以处理(但乙方不负责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保留相关证据、疏散交通等)。因甲方未及时采取措施或操作不当等情形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3.本合同提前/到期终止或合同解除之日,乙方有权停止承租车辆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并免于承担本条第4款的赔偿责任,逾期还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4.当乙方未按照本条第1款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和车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或承租人责任险的,在对应期限内,由乙方代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以下情形的,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免于赔偿,由甲方自行承担对乙方或第三人赔偿责任:(1)因甲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2)因甲方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而造成交通事故的;(3)甲方驾照被没收、暂扣、吊销、注销期间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的;(4)甲方酒驾、毒驾、药驾(见以下解释)等造成交通事故的;(5)甲方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不论事故主次责任,逃离事故现场或不配合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勘察现场或配合调查的;(6)甲方严重过失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7)甲方驾驶车辆进行营运活动及非法活动的;(8)甲方将承租车辆外借给他人使用时发生的交通事故;(9)甲方向乙方主张赔偿时,缺失事故认定书、车辆维修单据、发票、及缺失其他有关证明事故事实的材料和赔偿依据材南料的。本条中药驾是指:服用含有抑制中枢神经的成分的药物,产生嗜睡、头晕、反应迟钝等不良反应,这些因素将严重影响驾驶人的驾车安全。5.乙方代为理赔的情形中,应当协助乙方勘验事故各方车辆、核实事故责任,经乙方同意后,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规定签订协议书6.符合乙方代为赔偿的。甲方申请赔偿时应当向乙方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证明、具体损失清单、损失支付费用单据、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等相关资料。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甲方还应当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法定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及相关法律文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裁决书等)。7.乙方代为赔偿的情形中,乙方按照最新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同类医疗费用标准核定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超出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担。8乙方代为赔偿的情形中,甲方(包括经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发生属于保险保障范围的意外事故后,先由保险公司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范围承担保险责任,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部分在乙方代为赔偿的保障范围内的,乙方按照车辆保险承担事故代为赔偿责任。9.乙方代为赔偿的情形中,乙方收到甲方的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60日内作出核定。乙方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甲方,对属于乙方代为赔偿范围的,在与甲方就赔偿数额等达成一致后20个工作日内,履行赔偿义务。10.事故违约金及事故处理费的计算甲方在租赁期间应当谨慎驾驶车辆,甲方(包括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责或者其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事故,导致保险公司或乙方承担赔付责任的,属于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违约金,标准如下:(1)甲方自签订租赁协议之日起每一顺延年度内,按乙方承担同等责任及以上第一次300元,第二次600元,第三次及以上每次1800元为标准收取违约金;(2)承租车辆损失金额超出2000元的,乙方有权向甲方加收折旧损失作为事故补偿金,金额为车损超出2000元以上部分的10%。甲方须于事故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剩余租金等费用中扣除或提起索赔。第六条延期、换车服务车辆本身质量原因产生的故障3日内无法修复的,在乙方直营门店覆盖的大市区范围内,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代用车服务。,二、交通违法行为处理1.租赁期内甲方有义务自行查询违章事项,并自行处理违章事项。乙方通知甲方处理违章事项的,甲方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完成处理;2.若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处理完毕,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50元/日的违约金,甲方逾期处理交通违章超过5日的,或5日内未能补足保证金或剩余租金的,乙方有权收回车辆或切断动力,或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3.若甲方未处理的违章累计达到3条以上,或扣分达到8分以上,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收回车辆或切断动力。4.甲方有义务提供驾驶证配合乙方处理租赁车辆前期遗留违章事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执勤、执法车辆租赁服务 车辆租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沙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