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炮广告牌采购合同公告(伽师县英买里镇中心小学2024)
一、采购人名称:伽师县英买里镇中心小学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捷灵科技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伽师县英买里镇中心小学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791101000014457724
五、合同编号:11N6680378X620248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高炮广告牌,大型户外广告,钢结构立柱广告牌
详见附件
平方米
29.0
84.51
2450.79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伽师县英买里镇中心小学
联系人:张永兴
联系电话:15739944507
传真:/
地址:英买里乡10村2组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6680378X620248401).pdf
合同编号:11N6680378X620248401采购单位(甲方):伽师县英买里镇中心小学服务单位(乙方):新疆捷灵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伽师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捷灵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捷灵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捷灵科技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高炮广告牌,大型户外广告,钢结构立柱广告牌--增值服务:安装拆卸,设计类型:宣传栏,生产机器:国内机器,生产工艺:写真打印,制作时效:1-3天,产品材质:PVC29平方米84.512450.79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2450.792450.792450.792450.792450.792450.792450.79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贰仟肆佰伍拾元柒角玖分贰仟肆佰伍拾元柒角玖分贰仟肆佰伍拾元柒角玖分贰仟肆佰伍拾元柒角玖分贰仟肆佰伍拾元柒角玖分贰仟肆佰伍拾元柒角玖分贰仟肆佰伍拾元柒角玖分二、付款方式1、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甲方应根据采购计划确认的资金支付方式,按规定将货款全部支付(或申请支付)给乙方。其中确认“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提出申请支付令、办理国库支付手续,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计入甲方付款期限),将货款支付给乙方;确认“财政授权支付或单位自行支付方式”的,由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2、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由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三、服务条款1、维修质保期为,自维修服务验收合格或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2、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8个小时内响应,24个小时内排除故障。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新疆捷灵科技有限公司1/2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伽师县迎宾路02号电话:,电话:13364884577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伽师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卧里托格拉克信用社账号:,账号:86506001201011208452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炮广告牌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