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机械收获、农田地旋耕等2个环节的社会化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正定县农业农村局2024)
正定县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玉米机械收获作业、农田地旋耕作业)服务项目(二标段包)
发布时间: 2024-09-09
一、合同编号:HBJY-2024013-002 二、合同名称:正定县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玉米机械收获作业、农田地旋耕作业)服务项目(二标段包) 三、项目编码:HB2024073260010190 四、项目名称:正定县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玉米机械收获作业、农田地旋耕作业)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正定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正定县正定新区商务中心大楼B区550室 联系方式:李丽勇 供应商:正定县春景农机专业合作社 地址:正定县西叩村 联系方式:马春景0311-888023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玉米机械收获(含机器自带秸秆粉碎)、农田地旋耕(两遍)等2个环节的社会化服务 规格型号:/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5.90 合同金额:5995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4-09-09 八、合同公告2024-09-09 九、其他补充事宜:玉米机械收获环节(含机器自带秸秆粉碎)小农户补贴报价:30.10元/亩;农田地旋耕环节(两遍)小农户补贴报价:15.80元/亩。
二标段
发布时间:
2024-09-09 采购人:
正定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2024年正定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合同(二标段包)项目名称:2024年正定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委托方:正定县农业农村局服务方:正定县春景农机专业合作社签订地点:正定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时间:2024年9月9日-1甲方:正定县农业农村局乙方:正定县春景农机专业合作社依据2024年正定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为:HBJY-2024013)和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作业面积及标准作业地点正定县曲阳桥镇全域,作业内容为玉米机械化收获、农田地旋耕(两遍)。作业面积为:玉米机械化收获≥13000亩,收取小农户或规模经营主体≤79.8元/亩;农田地旋耕(两遍)W13000亩,收取小农户或规模经营主体≤49.06元/亩;服务主体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不低于65%。乙方自行安排与小农户或规模经营主体费用结算事宜,但费用标准不得超过上述约定。第二条项目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0日。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玉米机械化收获:NY/T1355--2007;旋耕:NY/T499-2013。如合同中约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有更新,则按最新标准执行。第四条核查验收服务作业完成后,依据监测终端的监测数据面积结合村委会与第三方质检检验确认的作业数量和质量,填写《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单》,服务组织法人代表、接受服务的经营主体代表、质检员三方签字(对经营主体是小农户的,可经小农户同意后,由村委会负责人、村民代表等代签),并对服务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村委会对服务组织作业单进行审核确认,填写《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单审核确认表》,将确认表(后附作业单)在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以村为单位填写《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申请表》(附后),加盖村委会公章,经乡镇审核后报农业农村局,作为验收核查和结算的依据。第三方质检公司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强化全程动态管理,确保-2-0项目实施质量。同时,农业农村局对服务组织作业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抽查。检查结束后,将验收核实确认的结果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第五条结算服务费用总价款(暂定)为小写:¥599500元,(大写):伍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最高不超过上述金额,以上价格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中标单价为:玉米机械化收获小农户补贴30.1元/亩;土地旋耕(两遍)小农户补贴15.8元/亩,服务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标准按照服务小农户的标准的90%执行。结算按照监测终端的监测数据面积结合质检报告和作业单结算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乙方。结算时间:项目实施内容检查验收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乙方提供相关税票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具相关税票;乙方未能开具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质按时完成作业任务。如果乙方出现准备不足、作业迟缓、农机短缺、作业质量差等严重影响项目完成或者因天气等原因作业任务和时间变化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减少其作业面积,调整给其它作业方,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2、甲方保证按项目结算要求及本合同约定拨付补助款。如因财政拨款不到位造成付款逾期,双方确认免除逾期付款责任,乙方保证予以谅解并承诺不向甲方主张任何利息或赔偿责任。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4、乙方应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和作业机械正常运转,若出现意外VD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由乙方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与甲M方无关。15、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如实填写作业单,接受第三方质量检查和项目管理单位核查。6、本项目实行“先作业后补助”,服务组织应在作业前安装监控定位设备,做到远程监控,作为核查的重要依据。第七条违约责任-3-1、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应按照合同价款10%进行赔偿。2、乙方作业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工期内无条件予以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3、因作业质量不符合要求,在工期内拒不整改,致使社会化服务工作不能按期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拒付补助款,并可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4、乙方擅自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予支付补助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八条不可抗力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说明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认可后,根据具体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政府指令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变更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者变更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甲方通知之日起解除,合同权利义务即行终止。尚未开始作业的,不支付补助资金;已开展作业的,已作业部分按上级补助资金拨付情况结合本合同约定执行。甲方变更合同的,按变更后合同内容继续履行。第九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乙方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补助等情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相应补助资金,乙方按应退还补助资金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附则1、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正定县农业农村局建任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印学1301238626244乙方(盖章):正定县春景农机专业合作社景卫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印三130105日期:2024年9月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玉米机械收获、农田地旋耕等2个环节的社会化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