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流净化系统及DR设备维保服务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日照市中医医院2024)



日照市中医医院日照市中医医院层流净化系统及DR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100000202402000540B_001
二、合同名称:日照市中医医院层流净化系统及DR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100000202402000540
四、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中医医院层流净化系统及DR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日照市中医医院
地    址:日照市望海路35号
联系方式:0633-8290829
供应商(乙方):山东和时丰影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韩庙镇朝阳街与兴商西路交叉口北侧大院367号
联系方式:1861525993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1
17.8
17.8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一年,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9-0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9-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日照市中医医院层流净化系统及DR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合同【B包】.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日照市中医医院层流净化系统及DR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100000202402000540B_001计划编号:37110000040101020240056采购人:日照市中医医院供应商:山东和时丰影贸易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采购人(全称):日照市中医医院供应商(全称):山东和时丰影贸易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日照市中医医院层流净化系统及DR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标的服务名称:日照市中医医院层流净化系统及DR设备维保服务项目【B包DR设备维保服务】。服务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技术标准:满足甲方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及满足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捌仟元整(¥178000.00元)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服务期内产生的维修、保养、调校的所有配件费用以及人工差旅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服务交付1.服务期限:一年2.服务地点:日照市中医医院指定地点第四条交付验收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机构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人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本项目如邀请相关机构进行评审、验收,评审、验收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2.验收程序及标准:服务完成后对合同项目进行一次验收,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的验收日前做好验收的必要准备并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甲方将按照采购需求、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标准、规范(若需)进行验收。第五条权利瑕疵担保1.乙方工作人员与甲方无任何人事劳动关系,乙方参加本项目的维保服务人员,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的人身安全、工资福利等,以及差旅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和事宜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乙方所有员工签署合法的劳动合同。2.乙方保证在安全状态下对本项目提供全保服务。维修保养前应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和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自身人员、周围人员和建筑物等安全,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第一,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在全保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出现的人员受伤等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第六条所有权归属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第七条包装、装运及运输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3.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对乙方提出的具体包装要求:/第八条款项支付1.服务成果交付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2.允许并鼓励乙方提供电子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并不得附加未经约定的其他条件。3.付款方式:本项目采用先维保后付款,每6个月后按比例付款。4.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提前中止单项维保服务,维保费根据实际维保天数和报价明细据实结算。第九条售后服务及承诺1.服务质量保证期限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且赔偿甲方的损失。2.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3.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后移交。4.服务范围:负责采购文件所涉及到的所有服务。第十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产生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应归甲方所有。第十一条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十二条乙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投标(响应)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到期拒付服务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服务费1%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的,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服务费10%的违约金。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提供服务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10%的违约金。5、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十四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五条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第十六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采购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代理机构壹份。第十八条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自2025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25日。本合同期限届满,如需续签,根据《政府采购目录》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双方可以根据法律及各项规定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第十九条政府采购合同融资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开展融资业务的。中标(成交)投标人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提前与金融机构进行合同融资商洽,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中标(成交)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中投标人的银行账户要与合同融资的回款账户一致。中标(成交)投标人和贷款金融机构要及时将政府采购合同作为融资质押的信息告知采购人。采购人要从严加强合同付款账户管理,未经贷款银行同意,不随意更改合同付款账户。2.政府采购合同签定后开展融资的账户管理。在合同履约期间,中标(成交)投标人持已经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可能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中投标人收款的银行账户与拟贷款银行回款账户不一致的情形。为支持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合同成功获得银行贷款,采购人应积极协助投标人及时变更政府采购合同中的投标人收款银行账户,保障投标人收款的银行账户与拟贷款银行回款账户一致。3.当中标(成交)投标人成功获批银行贷款后,采购人还应根据信息公开平台推送的“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未看见“确认单”信息为由,不经贷款银行同意擅自更改合同账户、非法支付项目资金,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政府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4.中标(成交)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甲方(章):日照市中医医院乙方(章):山东和时丰影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社会信用代码:1237110049517655XR社会信用代码:91370126MA3W9H0239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日照海曲支行自贸试验区分行帐号:37001715436059290538帐号:37050161880100001993,详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韩庙镇朝阳详细地址:日照市望海路35号街与兴商西路交叉口北侧大院367号联系人:胡海瑞联系人:沈琪联系电话:0633-8290158联系电话:18615259937,2024年09月09日,附件:维保项目内容及要求一、维保项目内容: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设备位置安装日期签约合同价移动DRMobileDiagnostwDR放射科2017年17.8万元二、维保期限:一年。三、维保项目技术要求:1.移动DR(1台)设备型号MobileDiagnostwDR安装时间2017年设备位置日照市中医医院放射科保修形式全保修:在保修期内,乙方负责维修、保养、调校、费用(含所有配件)以及人工差旅费用。保修范围球管、探测器,主机工作站、电池等所有配件。设备情况目前工作正常。保修维护要求1、全部工时。2、全部配件。3、每年提供不少于4次的定期维护、保养、调校服务。包括安全性能检查、影像质量检查、设备除尘保养、运行状态检测,确保设备始终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并提供保养、维修报告。4、更换易损耗材,提升设备性能。5、保证维修设备所需要的所有零配件及时供应,设备配件合同期内不限更换次数,所提供的零配件必须是原厂全新配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口配件须提供海关商检等进口证明材料),更换配件须由医学装备部、使用科室及乙方维修工程师三方共同签字确认。6、质量保证:须按照设备原厂技术标准,制定并实施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进行定期设备清洁、性能测试、校准以及必要的机械和电气检测等维保服务。7、提供设备的安全检查、影像质量检查报告。9、向甲方医学装备部提供全年维修保养记录。过失赔偿因乙方判断错误或因更换的配件质量问题引起的扩大故障,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并每次扣除年保修费的20%。服务联系及时限1、提供免费保修服务电话。服务联系及时限2、乙方保证提供7*24的服务,即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保修服务。3、即时的电话响应时间,乙方接到报修电话时,维修工程师应在12小时内到达医院现场并开展工作。承保时间一年开机时间开机率须达到95%,按照一年365天计算,全年停机时间不超过18天,停机时间每超出一天,维修服务合同期限自动延长两天(合同金额不变)。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层流净化系统及DR设备维保服务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