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卫生室智慧随访设备配置 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公告(威海市文登区泽头镇卫生院2024)
威海市文登区泽头镇卫生院泽头镇卫生院一体化卫生室智慧随访设备配置政府采购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003000202402000157A_001
二、合同名称:泽头镇卫生院一体化卫生室智慧随访设备配置政府采购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003000202402000157
四、采购项目名称:泽头镇卫生院一体化卫生室智慧随访设备配置政府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威海市文登区泽头镇卫生院
地 址:威海市文登区泽头镇东程格村村北
联系方式:18389113878
供应商(乙方):威海固远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威高路一号
联系方式:186631601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医疗设备
ZL-0306
1
3.486
3.486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后20日内 文登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9-0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9-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合同-随访设备-固远.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项目名称:泽头镇卫生院一体化卫生室智慧随访设备配置政府采购合同编号:SDGP371003000202402000157A_001计划编号:37100300040007620240006采购人:威海市文登区泽头镇卫生院供应商:威海固远贸易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采购人(甲方全称):威海市文登区泽头镇卫生院供应商(乙方全称):威海固远贸易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泽头镇卫生院一体化卫生室智慧随访设备配置政府采购项目(SDGP371003000202402000157)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的组成部分:1、中标通知书2、本合同书3、SDGP371000000202302000435招标文件4、乙方的投标文件上述文件将相互补充,合同各方必须予以遵守执行。二、标的物及数量:本合同标的物为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东莞一测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东莞一测BA-803蓝牙血压计7台;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诺生物安稳+Air蓝牙血糖仪7台;深圳市爱立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爱立康AET-R181蓝牙额温枪7台;深圳市乐福衡器有限公司生产的乐福衡器CF-516体脂称7台;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诺生物Sinocare腰围尺7个;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诺生物SN-10尼龙丝7套;山东中联佳裕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山东中联ZL-0306随访包7个;联想(北京)有限公司生产的联想LenovoTB-X306NC移动随访终端7套。三、价款:本合同含税总价款为人民币叁万肆仟捌佰陆拾元整(¥34860.00元)。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具中:蓝牙血压计单价270.00元/台,合计1890元;蓝牙血糖仪单价260.00元/台,合计1820.00元;蓝牙额温枪单价260.00元/台,合计1820.00元;体脂称单价160.00元/台,合计1120.00元;腰围尺单价60.00元/个,合计420.00元;尼龙丝单价50.00元/套,合计350.00元;随访包单价160.00元/个,合计1120.00元;移动随访终端单价3760.00元/套,合计26320.00元。四、质量及专利权:1、乙方提供的标的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原装正品,其技术参数必须符合SDGP371000000202302000435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2、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其提供的标的物或标的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起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产权纠纷,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3、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三年。五、供货安装调试地点及甲方联系方式:供货安装调试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联系人:邢晓杰;联系电话:18963140127。六、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七、验收:1、标的物应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包装,以确保其安全无损地运抵供货安装调试地点,并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等。2、供货安装前,乙方如果认为某些事项需要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回复乙方。如果乙方未作书面通知,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反之,如果甲方未按照其承诺提供配合,则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3、标的物必须在运抵供货安装调试地点经甲方检验同意后才能开启包装。4、乙方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后向甲方发出项目验收建议,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启动验收。验收严格按照鲁财采〔2021〕25号《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八、《验收书》:1、验收后,甲方应当对验收小组出具的验收意见进行确认,并形成《验收书》。2、除涉密情形外,甲方应当在验收意见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开验收意见。九、付款:(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2)付款方式:共分二次支付。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第二次付款:供货安装调试完毕,由甲方组织进行验收,甲方出具标明“验收合格”的《验收书》核对无误后将剩余应付合同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单位税务发票。未能通过验收的,甲方不予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已经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返还。(3)付款按以下资信办理收款人:威海固远贸易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振兴支行银行帐号:817850001421012323联系人:孙文选联系电话:182****1118十、售后服务:1、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派技术人员现场服务,负责培训甲方人员熟练使用标的物,处理现场出现的技术问题等。2、乙方要保证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其服务必须达到或超过标的物生产厂家的承诺。出现质量问题时,质保期内,免费负责三包(包退、包换、包修),进行定期维护保养;质保期外,应负责维修并只收取成本费,所需的备品备件应优惠供应。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后续设备数据上传对接。3、标的物出现问题时,无论质保期内、外乙方均需保证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对于影响紧急事件,在2小时内修复;对于非紧急故障,在24小时内修复,如2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质保期内乙方提供备选方案,以保证甲方工作的正常运行。十一、变更、修改及转让:乙方应严格按合同要求供货安装调试,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就合同标的物的数量、质量、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时间、技术规格以及其他的合同条款进行变更、修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在履约过程中确需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的,应当报财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十二、合同解除: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以及违反其他有关规定而应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十三、违约赔偿:1、乙方违反第四条质量及专利权第一款的约定而降低标准及违反第十一条变更、修改及转让的约定,甲方将责令其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纳入诚信记录,情节严重的,并与其解除合同。2、乙方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其他约定(规定),甲方将责令其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纳入诚信记录,情节严重的,并与其解除合同。3、乙方违反第六条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时间的约定,逾期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或者经验收不合格而重新供货安装,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部分合同价款的3‰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下同)。4、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验收的,每延期一日按照延期验收部分合同价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由于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按照损失金额的100%给予赔偿。6、由于乙方违约而可能出现其产品(设备)等被甲方使用的情形,其所遭受的损失甲方不需要负责或者承担。7、上述违约责任“不可抗力”除外,“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事件。十四、争议解决: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将争议提交威海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无争议的部分应继续执行。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十六、签约地点: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甲方:威海市文登区泽头镇卫生院乙方:威海固远贸易有限公司地址:威海市文登区泽头镇地址: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程格村北初村镇威高西路9-4号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一体化卫生室智慧随访设备配置 医疗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