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采购合同公告(新华乡政府2024)
合同编号:
4532523HT202400036
合同名称:
新华乡岩蜂村委会猫狸山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合同追加
项目编号:
4532523JH202400679
项目名称:
新华乡岩蜂村委会猫狸山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补充协议)
采购人(甲方):
新华乡政府
供应商(乙方):
屏边苗族自治县建筑装璜安装工程公司
所属地域:
红河州
所属行业:
其他土木工程建筑
合同金额:
15834.06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4-07-02
合同公告日期:
2024-09-09
代理机构: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专家抽取记录:
中标、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新华乡岩蜂村委会猫狸山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补充协议.pdf
新华乡岩蜂村委会猫狸山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补充协议甲方:屏边县新华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屏边苗族自治县建筑装璜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于2024年7月2日就新华乡岩蜂村委会猫狸山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另行约定执行条款,达成一致共识,特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并与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一、工程名称:新华乡岩蜂村委会猫狸山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二、工程建设内容:(1)道路工程:拆除旧路面,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新建片块石护肩墙;新建混凝土盖板沟。(2)雨污水工程:铺设PVC110塑料管道及DN300HDPE双壁波纹管道等;新建砖砌检查井和污水井;安装玻璃钢化成品化粪池。(3)景观工程:新建花池及栽种暮春菊花卉。(4)涵洞工程:铺设ф300mmHDPE双壁波纹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三、工程造价:合同金额794165.94元,实际结算价815054.53元,经甲乙双方约定工程单价按照中标清单价执行,总工程价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现实际支付金额810000.00元,差额支付金额15834.06元。—1—第九条附则1、本补充协议一式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2份,乙方执1份。2、本补充协议所含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附款,经审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以便共同遵守。3、本补充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结束并结清余款后失效。乙方平签章甲方(签章):屏边县新华乡人民政府屏边苗族自治县建筑装璜安装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工地负责人签字:程年秋工地负责人签字:2024年7月2日—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