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单位和市 排污单位监督性执法、信访投诉、专项行动监测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孝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2024)



一、合同编号:003
二、合同名称: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和市本级排污单位监督性执法、信访投诉、专项行动监测项目
三、项目编号:003
四、项目名称: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和市本级排污单位监督性执法、信访投诉、专项行动监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孝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2、地址:孝感市槐荫大道7号
3、联系方式:15342556102
4、供应商(乙方):湖北省地质局第六地质大队
5、地址:孝感市建设路163号
6、联系方式:0712232777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138707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138707元
5、合同金额:13.8707(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3年06月22日至2024年09月11日;履约地点:孝感市槐荫大道7号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00-2024-01155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6-2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9-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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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pdf

合同书项目名称:孝感市2023年重点排污单位及市本级排污单位日常环境监管、信访投诉、专项行动监测项目委托方(甲方):孝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受托方(乙方):湖北省地质局第六地质大队签订地点:湖北省孝感市孝感市2023年重点排污单位及市本级排污单位日常环境监管、信访投诉、专项行动监测项目甲方:孝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下称甲方)乙方:湖北省地质局第六地质大队(下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孝感市2023年重点排污单位及市本级排污单位日常环境监管、信访投诉、专项行动监测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法律地位一、声明及保证甲乙双方均声明及保证:(一)有资格从事本合同项下之服务,而该等服务符合乙方的经营范围之规定。(二)可全权订立本合同并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之义务。(三)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授权,可代表授权方签署本合同。(四)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及根据本合同所计划之商业行为在任何方面均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二、法律效力(一)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本合同相关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条服务内容及方式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完成以下工作:一、检测内容对2023年重点排污单位及市本级排污单位日常环境监管、信访投诉、专项行动中环境监测任务开展执法监测。因环境执法检测的随机性,监测因子要根据监管需要随机选择,实际监测因子以乙方和甲方最后核实为准。二、检测依据口甲方指定检测标准或方法;按照国家现行有效标准且在检测公司资质认定范围内执行;口甲方同意采用乙方所确定的非标准方法。三、服务期及交付要求(一)服务期限:2023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0日。(二)交付时间:按照监测指标规范要求,采样完毕后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数据报告。部分监测指标理论出具报告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另行协商出具报告时间。按照监测技术规范和甲方的使用要求,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正式检测报告交付的时间。(三)交付地点:甲方所在地或甲方届时指定的交付地点。第三条付款及履约保证金一、合同金额本项目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伍拾伍万圆整(¥550000.00元)(即合同最高限价);收费标准:2022年竞争性碳商中标中规定的标准和《湖北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鄂价环资规[2013]223号)中规定的相关标准;因环境执法检测的随机性,每次监测指标、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由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为固定合同单价据实结算方式,即本合同以每次具体监测内容为核算对象。现场采样及检测所需交通工具、人员,开孔搭架、夜间监测住宿及安全措施等,由乙方提供,根据实际情况与甲方结算,结算标准按照孝感市市直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最终结算款项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超过部分乙方自行承担。二、付款方式根据实际结算,总费用分两笔支付,第一笔在2023年12月31日前,乙方提供等额正规发票给甲方,甲方10日内向乙方支付发票相应数额检测费用;第二笔尾款支付在项目合同到期完成后,由甲方委托审计部门对本项目发生费用进行决算审计,经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的实际决算审计金额,由乙方提供等额正规发票给甲方,甲方10日内向乙方支付发票相应数额尾款的检测费用。每次支付价款前乙方开具相应正规票据。乙方收款账户发生变动的,应当于5日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因财务关账导致延期支付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一)对双方约定采用乙方到现场采样方式检测的项目,甲方应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安排一名熟悉现场情况的人员配合乙方进行现场采样工作,并排除阻碍检测的行为等,以保证乙方采样的顺利进行。(二)对双方约定由甲方自送样方式检测的项目,应保证其自行采样过程的规范性和样品运输安全,并对样品在由乙方签收之前的质量和安全等负责。(三)如甲方对检测报告有异议,可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乙方提出异议或咨询。(四)甲方工作人员有权对乙方出具的检测数据报告进行初步核实,并决定是否采用。(五)按本合同约定之时间及方式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六)乙方若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甲方有权立即无条件终止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并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即开始提供合同规定之服务:(一)乙方应按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进行检测,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分析测试结果,并保证分析结果真实准确可靠。如有检测指标不在乙方能力附表范围内,乙方可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第(二)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安排水平较高的技术人员及精良装备且充足的现场检测力量提供优质服务。(三)对于双方约定采用乙方到现场采样方式检测的项目,1乙方应对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样品的质量和安全负责,并保证其采样人员在现场采样过程中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在甲方明确告知后仍因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而对自身、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四)对所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乙方检测报告仅提供甲方使用,不允许擅自作其他任何用途。甲方使用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五)乙方确定具体对接人为甲方提供24小时监测服务,乙方接到甲方监测需求电话后必须半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六)就检测报告的有关内容,接受甲方的咨询。第五条违约责任一、乙方若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甲方有权立即无条件解除本合同的继续履行,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二、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出具的检测数据报告无法实现甲方合同目的,甲方有权不予通过初步核实,当次检测无效且不得收取检测费用。三、如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正式检测报告,每逾期1日,支付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逾期累计违约金达到合同总金额10%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四、因乙方未履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产生的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公告费等。第六条争议解决对于本合同履行中产生之争议,甲乙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其他一、保密(一)甲乙双方对所获取的对方一切信息(以下称保密信息)应仅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使用,且双方承认这些信息具有一定的商业或经济价值。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亦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出售、出租、转让、复制、传送或收藏这些保密信息。(二)甲乙双方应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三)甲乙双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四)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所承担的保密义务长期有效,不因本合同的变更或终止而终止。除非法律规定或事先书面声明,否则甲乙双方都应遵守以上保密规定,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违约方承担。(五)甲方正当应用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检测报告时不受上述保密条款约束。甲方及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其执行。(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样品以及检测结果必须履行保密义务。(七)合同中相关保密条款的效力不受合同的无效、解除、履行完毕影响。二、不可抗力(一)因火灾、战争、墨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妨碍、影响或延误本合同履行的,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问题之方案,经双方认可,合同期限可相应延长。(二)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时间对本合同之履行产生实质性或重大不利影响,则任何一方均可发出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经对方书面同意后本合同终止。(三)因不可抗力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对方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合同(一)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甲乙双方之完整合同。对本合同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均需甲乙双方各自的合法授权代表书面确认,否则无效。(二)本合同的条款是可分割的,如果本合同一条或多条条款被认定全部或部分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合同其他部分在此情形下应保持完全有效。(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四、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商定的内容以书面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合同正文有相抵触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名称:乙方名称:孝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湖北省地质局第六地质大队(代理人)负责人:负责人:(代理人)展X电话:0712-2581859电话:0712-23277768005572地址:湖北省孝感市槐荫大道7号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建设路163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行孝感直属支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42001688608050001210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1242000042000314496月/日6月/日日期:日期:年62(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污单位和市 排污单位监督性执法、信访投诉、专项行动监测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