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长期监测样地建设采购合同公告(仙居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4)



一、合同编号:11N0992428182024201
二、合同名称:仙居县2024年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长期监测样地建设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TZXYCS2024-23号
四、项目名称:仙居县2024年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长期监测样地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仙居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仙居县镇前路1号
联系方式:0576-89389721
供应商(乙方):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浙江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71号
联系方式:0571-8190039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仙居县2024年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长期监测样地建设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492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外业调查工作,于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项目内容(红外数据服务标准: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492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扫描件_建设项目.pdf

仙居县2024年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长期监测样地建设项目甲方:仙居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4乙方: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浙江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甲、乙双方根据仙居县2024年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长期监测样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TZXYCS2024-23号)招标结果及采购文件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公正、公平、诚实、信用和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一、合同内容按照《浙江省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长期监测样地建设和调查技术规范》完成1个1ha和10个400m2长期监测样地的新建与调查任务,具体内容要求如下:1.样地建设:在仙居县自然保护地内选择具有区域典型代表性的森林群落,完成1个1ha和10个400m长期监测样地的新建,包括打点、设立管/标桩、拉线分割样地、木本植物刷漆、钉/挂牌等工作。2.样地调查:完成包括胸径Wlcm的木本植物每木定种、定位和胸径、树高等数据测量,开展灌草层、环境因子、森林郁闭度等调查和布设红外相机监测动物,准确填写系列调查记录表。3.数据整理:按照《浙江省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长期监测样地建设和调查技术规范》,规范整理汇总样地调查数据,经质检后按规范向上提交。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肆拾玖万贰仟元(¥492000元)人民币。注:合同金额包括整个服务期内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节假日补贴、夜餐费、各种社会保险、劳保福利、安全保险、食宿与交通、设备及工具、器材、安全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用、推广浙江省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移动端数字化采集系统V1.0、浙江省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监测样地数据处理软件V1.0、野生动物红外相机图像数据管理与分析集成系统V2.0等科技成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取得的净收益作为科技成果转化费用。1三、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外业调查工作,于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项目内容(红外数据整理除外)并通过验收。四、提交成果要求提交样地建设和调查记录的表格、检查汇总后的数据和成果验收报告。五、履行地点及方式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2.履行方式:提交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质量检查。六、款项支付合同生效且具备支付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外业调查结束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完成所有工作提交数据库和调查报告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七、甲乙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项目从招标到完成报告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甲方。2、根据合同要求支付项目合同款项。(二)乙方责任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存项目成果,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成果。2、资料档案及保密要求:(1)乙方应当对每宗作业情况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在合同正常终止后全部移交给甲方保管。(2)乙方应当遵守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确保甲方及清查信息的安全。3、乙方须将技术(服务)成果送到指定地点,各项技术参数及成果必须满足甲方的要求。4、服务时限要求:乙方应按时提交成果报告。5、其他服务承诺: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服务计划书中的承诺标准低于国家新颁布的技术标准及要求时,则乙方应该按照新颁布的标准执行。6、乙方在合同生效后,服务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用户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八、技术资料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九、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十、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十一、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7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最终规划报告和相关成果须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十三、服务要求1、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单位的合法权益。2、乙方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的项目小组,按照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工作,并按约定向委托单位汇报工作进展。3、乙方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责任,甲方及使用单位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4、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应注意环境保护问题和相关乡镇的协调工作。5、后续配合要求:在项目成果通过验收并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实际需求,配合甲方进一步完善规划细节,以满足建设要求。3十四、违约责任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一的滞纳金;乙方逾期60日(非工作日)不能提交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音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解决争议的方法1、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两种解决方式只能择其一):(1)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期间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壹式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叁份,乙方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及仙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各执壹份。甲方(公章)乙方(公曩月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海本或委托代理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0576-8938970联系电话:0571-819003951经办人:]经办人:陈锋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农行杭州南肖埠支行帐号:帐号:19015201040000744地址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71号签订时间:204年8月20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长期监测样地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