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模式构建和应用 眼表眼底一体机 验光仪 AI智能诊断系统采购合同公告(新疆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2024)
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购置基于数字眼科智能体系的新三级眼科诊疗的模式构建和应用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57927148U202419803
二、合同名称: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购置基于数字眼科智能体系的新三级眼科诊疗的模式构建和应用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分-2024-01-226
四、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购置基于数字眼科智能体系的新三级眼科诊疗的模式构建和应用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阿克苏
联系方式:0997-2129520
供应商(乙方):国药控股新疆新特阿克苏药业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长兴街15号阿克苏药品集散中心7楼801-805,809-814
联系方式:1527641585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眼表眼底一体机 数量:6.00 单价(元):19832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明星规格型号:AFC-100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验光仪 数量:6.00 单价(元):48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明星规格型号:AR-900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AI智能诊断系统 数量:1.00 单价(元):4453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先德规格型号:人工智能眼病辅助评估系统V6.0
2.合同金额(元):192802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北京西路25号,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购置基于数字眼科智能体系的新三级眼科诊疗的模式构建和应用项目合同.pdf
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购置基于数字眼科智能体系的新三级眼科诊疗的模式构建和应用项目合同项目编号:分2024-01-226签约地点:阿克苏市甲方: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乙方:国药控股新疆新特阿克苏药业有限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购置基于数字眼科智能体系的新三级眼科诊疗的模式构建和应用项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分2024-01-226)的要求,依据阿克苏启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下发的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采购标的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生产企业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备注1眼表眼底一体机AFC-100浙械注准20232161066宁波明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套198320.001189920.002验光仪AR-900浙械注准20202160894宁波明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套48800.00292800.003AI智能诊断系统V6.0/上海先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1套445300.00445300.002、合同总价:总价为人民币:壹佰玖拾贰万捌仟零贰拾元整(大写),即¥:1928020.00元,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税费以及保修期间包括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费用。13、付款方式:31甲方付款的,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真实有效的等额增信税普通发,甲方来电公子技术验6L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因发票税率、税目使用错误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3.2由甲方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验收合格,并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后,根据医院付款计划付款。4、履约保证金(如有)4.1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证。4.2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自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5、设备运输、安装及验收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踏勘现场并以书面形式明确安装要求后,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组织安装、验收和培训。5.1乙方承担设备货物运费、保险等所产生的所有费用。5.2货物的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不同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承担因包装不当导致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受损的责任。5.3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开箱清点检查验收,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设备如发现有数量不足或质量等问题,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损失及费用,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应重新计算。5.4乙方派遣工程师应对科室相关使用人员免费操作培训,至科室操作人员熟练操作为止。5.5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合同的技术标准进2未收到厅技术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5.6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货物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目录、天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及其他技术资料等。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2、交货方式:送货上门3、收货人: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学工程科;联系方式:0997-21201854、收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北京西路25号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与用户需求相矛盾的,以用户需求为准)6.1乙方因保证所供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制造标准及合同技术标准要求。6.2乙方应提供所投产品中的设备整机保修3年,质保期为36个月,保修期的期限应以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部件及工时费。6.3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人工及工时费全免。7、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8、违约责任8.1乙方逾期供货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的,应承担违约责任。38.2乙方这反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甲方有权委托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9、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9.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9.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0、合同生效及其他1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0.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3合同会签表、附件清单作为合同一部分与合同一起保存,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为签章页,无正文内容)甲万(公章):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乙方(公章):国药控股新精新特阿克苏药建医院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萍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印雅1191752277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签字):联系人(签字):联系人身份证号码:******************电话:0997-2120185联系人电话:17699072617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北京西路25地址:阿克苏地区温宿县长兴街15号阿克苏药号品集散中心7楼801-805,809-814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宿支行账号:账号:650501696286000006632024年9月p日9月2024年9月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模式构建和应用 眼表眼底一体机 验光仪 AI智能诊断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