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坑塘复垦 土地翻耕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 排涝沟清淤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固镇县杨庙镇人民政府2024)



固镇县杨庙镇安集村废弃坑塘复垦项目合同公告

固镇县杨庙镇安集村废弃坑塘复垦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BB2024GZCGJ1161

二、合同名称:固镇县杨庙镇安集村废弃坑塘复垦项目

三、项目编号

:BB2024GZCGJ116

四、项目名称:固镇县杨庙镇安集村废弃坑塘复垦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固镇县杨庙镇人民政府



址:固镇县杨庙镇十字路口西北角

联系方式:13035016272

供应商(乙方):中科汉兴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大庆街道友谊路836号

联系方式:139563865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固镇县杨庙镇安集村废弃坑塘复垦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土地翻耕工程、土地平整工程、排涝沟清淤工程等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00.946110万元

合同金额:200.94611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杨庙镇,30日历天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0日

九、

其他

补充事宜:无

附件:上传合同(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0分0秒

保证保险.pdf

施工合同.pdf

旨长安保险CHANGANINSURANCE长安责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单独履约保证保险凭证致:固镇县杨庙镇人民政府鉴于承包方中科汉兴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加以你方为发包方的固镇县杨庙镇安集村废弃坑塘复垦项目工程投标并中标,拟签订正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公司已接受承包方的请求,出具以你方为被保险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单独履约保证保险》保险单,具体如下:一、我公司对上述建设工程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单独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号码为:620242024340300000033二、上述保险单项下我公司的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人民币:肆万零壹佰玖拾元整(¥:40190元)。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将随下列情形而自动相应递减:(一)承包方逐步履行《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或法定义务;或(二)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三、保险期限:自2024年9月10日零时起至2024年11月9日二十四时止。如本项目合同中途解除或提前竣工则本保险凭证自动失效。如需变更保证截止日期,须提前书面通知我公司并经我公司同意后,按照变更后日期调整。四、在本保险凭证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放以书面形式提出的保险凭证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本保险凭证及保险单保证期间届满贵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解除保证责任。你方应立即将本保险凭证及上述保险单原件退还我公司;你方未履行上述义务,本保险凭证及保险单项下的责任仍在有效期届满或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之日失效。六、免责条款1.因贵方原因致使承包人未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担保责任。2.依照法律规定或贵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承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包人未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本保险凭证适用条款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单独履约保证保险条款(长安责任)(审G扫描全能王亿人都在用的推App长安保险CHANGANINSURANCE一保证)【2015】(主)3号》。八、本保证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证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另本保险凭证未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九、本保证保险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提交人民法院诉讼。十、本保险凭证自保险人盖保险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保险人名称: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中心支公司(盖章)地址:蚌埠市黄山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电商大厦A栋23层邮政编码:233000电话:0552-7115068日期:2024年9月9日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A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废弃坑塘复垦 土地翻耕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 排涝沟清淤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