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视频监控汇聚融合平台建设采购合同公告(山东省应急管理厅2024)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机关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视频监控汇聚融合平台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19471_001_001
二、合同名称: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视频监控汇聚融合平台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视频监控汇聚融合平台建设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000000202402001947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机关
地    址:洄龙路1号
联系方式:51783598
供应商(乙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19层
联系方式:178053680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信息化设备
视频监控汇聚融合平台建设项目
1.0
499.7
499.7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5-2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9-1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视频监控汇聚融合平台建设项目合同 (1).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设备类)项目名称: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视频监控汇聚融合平台建设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19471_001计划编号:37000000013100120240017采购人: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机关供应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人(全称):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机关供应商(全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视频监控汇聚融合平台建设项目项目(SDGP370000000202402001947)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二)中标人投标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中标通知书(六)本合同附件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货物内容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详见合同清单。见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四、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94940000.00元,大写:玖仟肆佰玖拾肆万元整。由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机关支付人民币4997000.00元,大写:肆佰玖拾玖万柒仟元整,其余份额由相关地市、县(区)应急管理局分别支付(相关地市、县(区)分合同详见附件3)。乙方开户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安慧支行银行账号:11001018500059588888五、付款途径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转账支付。六、付款方式本项目采用分期支付方式,按要求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项目经履约验收合格且双方无异议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其中省本级支付499700.00元,大写:肆佰玖拾玖万柒仟元整,按要求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2498500.00元,大写:贰佰肆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项目经履约验收合格且双方无异议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2498500.00元,大写:贰佰肆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相关地市、县(区)参照省本级付款模式执行,相关支付计划详见合同附件5-(1-11)。七、交付日期和地点1、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月(实施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风险负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八、质量货物的质量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九、包装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十、运输要求1、运输方式及线路:由甲方指定。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一、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十二、验收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交付前,甲方和乙方在3日内共同开箱检验货物的规格、质量和数量等状况,如货物需要安装、调试,则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安装调试后5日内,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验收,并共同在《采购项目验收单》上签字确认。2、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和应当发现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5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货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投标文件及询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3、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4、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完成项目建设后,由相应地市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本市项目进行初步验收;试运行结束后,由省厅组织对项目整体进行竣工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十三、售后服务乙方应按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及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详见附件4)。十四、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或货物)本合同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3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3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十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七、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招标代理机构贰份。此页无正文甲方: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机关乙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院北区14洄龙路1号号楼-1至3层101邮政编码:开户单位: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安慧支行帐号:11001018500059588888电话:电话:刘长城17805390752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条款甲方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机关在本项目中所需货物由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还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2、“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3、“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服务。4、“货物”指合同货物清单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5、“免费维护期”指自验收单签署之日起,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时期。6、“保修期”指自验收单签署之日起,乙方免费对所卖给甲方货物更换整件或零部件,维修、保养及技术支持、产品升级并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的时期。7、“第三人”是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8、“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批准的中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公)约的有关规定。9、“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10、“投标文件”指乙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终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投标文件。二、货物内容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内容详见合同清单(附件1)(同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三、合同价格1、合同金额详见合同格式。2、本合同价格包括服务期间时所发生或引起的本合同相关的全部成本、费用等,且为完税后价格。四、付款1、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2、双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3、付款途径:国库集中支付4、付款方式:本项目采用分期支付方式,按要求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项目经履约验收合格且双方无异议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其中省本级支付人民币4997000.00元,大写:肆佰玖拾玖万柒仟元整,按要求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2498500.00元,大写:贰佰肆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项目经履约验收合格且双方无异议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2498500.00元,大写:贰佰肆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相关地市、县(区)参照省本级付款模式执行,相关支付计划详见合同附件5-(1-11)。5、如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款项并于事后通知乙方,该情形下应当视为甲方已经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所扣乙方的款项金额未达到乙方依照其责任所应当向甲方支付的金额时,乙方仍应向甲方补足。同时,若乙方对甲方的扣款有异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关于解决争议的约定方式解决。但存在或解决相关争议的期间,乙方不得停滞或减缓其合同的履行,否则对因停滞或减缓合同的履行所引起的任何及所有责任均应当全部给予赔偿。6、甲方直接与乙方付款结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付款承担连带责任或任何其它责任,在任何情形下乙方亦只能直接向甲方追索而不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追索。五、交付日期和地点1、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月(实施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2、交付地点:山东省内指定地点。六、服务质量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3、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4、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即:在收到投标人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实质性验收。5、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七、违约责任1、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当一方认为对方的违约属于严重违约时,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认识,确属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响,则应当被认为属于严重违约。若双方对某一违约是否属于严重违约仍有争议,可以提交争议解决机构裁决认定。2、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2)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3、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4、甲方如延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应付金额0.1%支付违约金。5、乙方延期交付,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总额0.1%支付违约金。6、若发生上述情形之外的任何违约时,违约方在接到对方关于违约的通知时,均应当就每一项违约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时,对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违约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7、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附件5-10-6: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视频监控汇聚融合平台建设项目-滨州市无棣县子合同甲方:无棣县应急管理局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3KM热成像双目摄像头云台大华DH-TPCPT83BCD59900049500025KM热成像双目摄像头云台海康微影HM-TD62FG-A00/SZ01190000310KM热成像双目摄像头云台大华DH-TPCPT8641C029800004视频监控汇聚融合平台中国铁塔定制04980000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495000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95000.00元,大写:肆拾玖万伍仟元整。按要求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247500.00元(大写)贰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项目经履约验收合格且双方无异议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247500.00元(大写)贰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甲方:无棣县应急管理局乙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附件5-10-7: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视频监控汇聚融合平台建设项目-滨州市博兴县子合同甲方:博兴县应急管理局乙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1、货物明细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明细单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3KM热成像双目摄像头云台大华DH-TPCPT83BCD79900069300025KM热成像双目摄像头云台海康微影HM-TD62FG-A00/SZ01190000310KM热成像双目摄像头云台大华DH-TPCPT8641C029800004视频监控汇聚融合平台中国铁塔定制04980000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6930002、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93000.00元,大写:陆拾玖万叁仟元整。按要求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346500.00元(大写)叁拾肆万陆仟伍佰元整,项目经履约验收合格且双方无异议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346500.00元(大写)叁拾肆万陆仟伍佰元整。乙方开户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安慧支行银行账号:11001018500059588888签章页甲方:博兴县应急管理局乙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附件5-10-8: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视频监控汇聚融合平台建设项目-滨州市北海经济开发区子合同甲方:滨州市应急管理局北海经济开发区分局乙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1、货物明细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明细单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3KM热成像双目摄像头云台大华DH-TPCPT83BCD1990009900025KM热成像双目摄像头云台海康微影HM-TD62FG-A00/SZ01190000310KM热成像双目摄像头云台大华DH-TPCPT8641C029800004视频监控汇聚融合平台中国铁塔定制04980000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990002、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合同金额为人民币99000.00元,大写:玖万玖仟元整。按要求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4500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项目经履约验收合格且双方无异议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4500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乙方开户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安慧支行银行账号:11001018500059588888签章页甲方:滨州市应急管理局北海经济开发区分局乙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附件5-11: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视频监控汇聚融合平台建设项目-菏泽市子合同甲方:菏泽市应急管理局乙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1、货物明细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明细单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3KM热成像双目摄像头云台大华DH-TPCPT83BCD099000025KM热成像双目摄像头云台海康微影HM-TD62FG-A00/SZ01190000310KM热成像双目摄像头云台大华DH-TPCPT8641C029800004视频监控汇聚融合平台中国铁塔定制1498000498000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4980002、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98000.00元,大写:肆拾玖万捌仟元整。按要求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249000.00元(大写)贰拾肆万玖仟元整,项目经履约验收合格且双方无异议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249000.00元(大写)贰拾肆万玖仟元整。乙方开户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安慧支行银行账号:11001018500059588888签章页甲方:菏泽市应急管理局乙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附件5-11-1: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视频监控汇聚融合平台建设项目-菏泽市定陶区子合同甲方:定陶区应急管理局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3KM热成像双目摄像头云台大华DH-TPCPT83BCD099000025KM热成像双目摄像头云台海康微影HM-TD62FG-A00/SZ5119000595000310KM热成像双目摄像头云台大华DH-TPCPT8641C529800014900004视频监控汇聚融合平台中国铁塔定制04980000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2085000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85000.00元,大写:贰佰零捌万伍仟元整。按要求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1042500.00元(大写)壹佰零肆万贰仟伍佰元整,项目经履约验收合格且双方无异议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1042500.00元(大写)壹佰零肆万贰仟伍佰元整。甲方:定陶区应急管理局乙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附件5-11-2: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视频监控汇聚融合平台建设项目-菏泽市单县子合同甲方:单县应急管理局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3KM热成像双目摄像头云台大华DH-TPCPT83BCD1990009900025KM热成像双目摄像头云台海康微影HM-TD62FG-A00/SZ01190000310KM热成像双目摄像头云台大华DH-TPCPT8641C029800004视频监控汇聚融合平台中国铁塔定制04980000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99000合同金额为人民币99000.00元,大写:玖万玖仟元整。按要求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4500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项目经履约验收合格且双方无异议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4500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甲方:单县应急管理局乙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附件5-11-3: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视频监控汇聚融合平台建设项目-菏泽市成武县子合同甲方:成武县应急管理局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3KM热成像双目摄像头云台大华DH-TPCPT83BCD099000025KM热成像双目摄像头云台海康微影HM-TD62FG-A00/SZ5119000595000310KM热成像双目摄像头云台大华DH-TPCPT8641C529800014900004视频监控汇聚融合平台中国铁塔定制04980000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2085000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85000.00元,大写:贰佰零捌万伍仟元整。按要求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1042500.00元(大写)壹佰零肆万贰仟伍佰元整,项目经履约验收合格且双方无异议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1042500.00元(大写)壹佰零肆万贰仟伍佰元整。甲方:成武县应急管理局乙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附件5-11-4: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视频监控汇聚融合平台建设项目-菏泽市东明县子合同甲方:东明县应急管理局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3KM热成像双目摄像头云台大华DH-TPCPT83BCD1990009900025KM热成像双目摄像头云台海康微影HM-TD62FG-A00/SZ01190000310KM热成像双目摄像头云台大华DH-TPCPT8641C029800004视频监控汇聚融合平台中国铁塔定制04980000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99000合同金额为人民币99000.00元,大写:玖万玖仟元整。按要求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4500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项目经履约验收合格且双方无异议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4500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甲方:东明县应急管理局乙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附件5-11-5: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视频监控汇聚融合平台建设项目-菏泽市鄄城县子合同甲方:鄄城县应急管理局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3KM热成像双目摄像头云台大华DH-TPCPT83BCD099000025KM热成像双目摄像头云台海康微影HM-TD62FG-A00/SZ4119000476000310KM热成像双目摄像头云台大华DH-TPCPT8641C029800004视频监控汇聚融合平台中国铁塔定制04980000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476000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76000.00元,大写:肆拾柒万陆仟元整。按要求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238000.00元(大写)贰拾叁万捌仟元整,项目经履约验收合格且双方无异议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238000.00元(大写)贰拾叁万捌仟元整。甲方:鄄城县应急管理局乙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附件5-11-6: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视频监控汇聚融合平台建设项目-菏泽鲁西新区子合同甲方:菏泽鲁西新区应急管理局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3KM热成像双目摄像头云台大华DH-TPCPT83BCD1990009900025KM热成像双目摄像头云台海康微影HM-TD62FG-A00/SZ01190000310KM热成像双目摄像头云台大华DH-TPCPT8641C029800004视频监控汇聚融合平台中国铁塔定制04980000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合计(元)99000合同金额为人民币99000.00元,大写:玖万玖仟元整。按要求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4500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项目经履约验收合格且双方无异议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4500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甲方:菏泽鲁西新区应急管理局乙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视频监控汇聚融合平台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