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无偿献血纪念套装采购合同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血液中心2024)



【合同详情】

宁夏回族自治区血液中心2024年物资采购项目(三)【1标段-无偿献血纪念套装】合同

一、合同编号:20240911HT000008
二、合同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血液中心2024年物资采购项目(三)【1标段-无偿献血纪念套装】合同
三、项目编号:D640000-20240606142854120
四、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血液中心2024年物资采购项目(三)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血液中心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盈南巷148号
联系方式:0951-5950073
供应商(乙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市分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2号
联系方式:1779504406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无偿献血纪念币(重新招标)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无偿献血纪念套装
主要标的数量:4000
主要标的单价:49.5
合同金额:19.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为1年,在甲方下单后,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9-1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9-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一、合同附件: 合同-纪念币套装-中国邮政.pdf
十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宁夏回族自治区血液中心2024年物资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XBC2024-105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001397项目编号:D6400-20240606000005-1电话:0951-5950073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血液中心乙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市分公司电话:0951-6920116甲方通过招标人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的认真评审并经采购机关确认,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一、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经甲方委托,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无偿献血纪念套装进行设计、制作,具体内容如下:序号产品名称原产地和制造商规格型号数量(套)单价(元)总价(元)1无偿献血纪念套装原产地:中国制造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市分公司无偿献血纪念套装,14.8*10.5cm400049.5198000总价大写:壹拾玖万捌仟元整元整(小写:¥198000元)总价大写:壹拾玖万捌仟元整元整(小写:¥198000元)总价大写:壹拾玖万捌仟元整元整(小写:¥198000元)总价大写:壹拾玖万捌仟元整元整(小写:¥198000元)总价大写:壹拾玖万捌仟元整元整(小写:¥198000元)总价大写:壹拾玖万捌仟元整元整(小写:¥198000元)总价大写:壹拾玖万捌仟元整元整(小写:¥198000元)二、合同金额及有效期元(人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承诺,本合同的总金额为198000I民币大写:壹拾玖万捌仟元整),分项价格在本合同第一条中已明确约定。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所需货物数量超出本合同的约定,而且乙方能够提供的,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追加采购。所追加货物的单价与本合同单价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的采购金额不超过本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追加的货物甲方按以下第(1)种方式付款:(1)本合同第三条付款条件的约定;(2)在补充协议中另行约定。三、付款条件乙方根据里方要求及指示分批提供货物,并按每批货物实际价款开具发票,甲方验收合格并确认货物价款与乙方出具的发票相符后的15个工作且内,按每批次货物实际价款支付乙方货款。乙方银行帐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市分公司开户银行:虫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解放西路支行N帐号:96400901000022675709000甲方账户开票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血液中心开户银行:宁夏银行宝湖支行45000141100000017地址、电话:银川市金凤区盈南巷148号,0951-5021235纳税识别号:12640000454002940P四、供货要求(一)乙方应按合同、中标通知书标明的数量、规格、质量、品牌提供货物。(二)乙方应按照甲方具体要求分批提供货物,应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交付全部货物,同时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责任与义务,直到2约定的货物供完为止。(三)甲方通过书面订单或电话订单的形式定购乙方货物,乙方应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点,货物运送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四)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货物质量保证,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货物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五)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供货物,乙方必须保证供货的连续性。由于乙方供货不及时或不能连续供货对甲方工作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所有经济损失。(六)乙方在向甲方供应货物的过程中负责向甲方提供与货物有关的技术支持服务和相关的售后服务。五、货物质量要求(一)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规格型号、品牌、原产地和制造商、各项技术指标等必须符合乙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参数要求,产品质可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原厂标准。对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的货物,方应及时负责免费调换货物。若连续出现质量问题且乙方不能及时解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民事侵权责任。(二)乙方需提供符合标准的货运服务,以确保货物运输质量。(三)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六、货物验收(一)甲方负责货物的入库验收,货物到货后甲方组织人员对货物数量及质量的相关指标进行验收。乙方应提供本批货物的批检合格报告,若货物验收质量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或调换,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3(二)乙方有权在接到甲方的退货或调换通知后,对货物进行复检,若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应邀请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结果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七、违约责任(一)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日期供货的,逾期50天内的,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按日依本合同总价款的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0天后,甲方在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七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30%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金额的违约责任,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二)若因乙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等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发生医疗事故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事故赔偿责任,并支付甲方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若因乙方货物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对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支付甲方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三)因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及由此产生的间接经济损失,但属于不可抗力情形除外。(四)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物期间,应每日按调换货物金额的八、不可抗力(一)由于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照本合同项下之约定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乙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书面证明,该项证明文件应当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出具。4(二)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双方应当协商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九、合同争议处理方式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将争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十、合同文件内容以下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包括特殊条款);(二)招标文件说明函;(三)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四)中标通知书;三OS华(五)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招标文件框架内另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二、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贰份、代理机构壹份,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立即生效。乙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银川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血液中心市分公司中电三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90经办人商系保经办人:签订日期:24年9月11日5#idc error#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无偿献血纪念套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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