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准价编制 人员费 办公费 印刷费采购合同公告(林芝市自然资源局2024)



林芝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编制项目合同公告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林芝市自然资源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林芝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编制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林芝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ZDYR-LZZB-202406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梦玲
项目联系电话:133089388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林芝市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林芝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边玛德措182890430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梦玲(13308938816)
代理机构地址: 林芝市巴宜区云景公寓二期3号楼1单元1层121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合同编号:2024-09
二、合同名称: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DYR-LZZB-20240602
四、项目名称:林芝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编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林芝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林芝市
联系方式:边玛德措(18289043058)
供应商(乙方):四川中天晟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中路20号16层14、15 号
六、合同主要信息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金额:396000.00元(大写:叁拾玖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90日历天
地点:林芝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1、合同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林芝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编制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林芝市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林芝地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2日 15:32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梦玲

项目联系电话
13308938816

采购单位
林芝市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林芝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边玛德措18289043058

代理机构名称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林芝市巴宜区云景公寓二期3号楼1单元1层12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韩梦玲(13308938816)

附件:

附件1
林芝市基准价合同-中天晟源-2024.7.31(1).pdf

#idc error#甲方:林芝市自然资源局(采购人)乙方:四川中天晟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成交人)甲方于2024年6月25日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确定乙方为林芝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编制项目成交/成交人。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详见报价表,附后)1、项目编号:ZDYR-LZZB-202406022、项目名称:林芝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编制项目3、具体内容:对2019年发布的《林芝市非金属矿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进行采矿权出让收益基准价修编,并结合林芝市矿产规划对部分矿种进行采矿权出让收益基准价制定,编制完成后应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和听证,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评审中心评审通过后,市政府或市自然资源局同意发布实施,实现基准价平稳、合理衔接,确保矿业权出让有序推进。(详见乙方报价表)4、合同金额:人民币396000.00元(大写:叁拾玖万陆仟元整),该价格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各项工作所产生的现场调查费、交通费、编制费、项目后期服务费、管理费、利润、国家强制性收费、税金、材料费、人工成本费、设备费、咨询费、文本打印费、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保险、组织会务、专家费、差旅费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第2页共15页二、付款方式及期限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50%,即198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捌仟元整);2、在乙方提交经评审通过后的《林芝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编制报告》成果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服务费的50%,即198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捌仟元整);3、乙方申请甲方付款前,应按照甲方财务管理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有效发票即税率为【6】%的增值税(回普通/口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不视为甲方违约,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乙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继续履行,甲方发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林芝市自然资源局;纳税人识别号:11542600741930416C。4、本合同费用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乙方应提供无付款障碍的对公账户,并对其指定的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甲方不承担此信息外的任何责任。合作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其他与支付相关的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乙方账户信息:四川中天晟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户名称:四川中天晟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户账号:2281710104002244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成华支行上述账户信息如有变动,乙方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三、合同期限/交货时间、服务地点及交付方式1、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起90日历天第3页共15页2、服务地点:按采购人要求执行、林芝市3、服务方式:技术服务四、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本部分具体条款应来源采购文件、响应文件)1、项目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②项目组成员应包括地质、采矿、财务会计专业人员。③供应商应为在西藏自治区土地矿权交易和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备案的矿业权评估机构,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业务素养,对编制过程中收集到的涉密资料的保密工作负责。2、质量承诺及保证要求①供应商须作出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措施应全面、合理、可行、能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要的。②基准价修编项目应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制定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90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2023年9月26日)要求编制,参数选取合理准确,真实地反映林芝市基准价,符合林芝矿业发展要求。:3、售后服务要求①供应商须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承诺,应包括项目成果存在疑问时的书面答复或电话、网络咨询、现场答疑、服务响应时间等。②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人需要售后服务时,1个小时内响应,项目负责人4个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办公地点。i第4页共15页③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对项目成果的评价和审批工作。五、履约责任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整体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六、相关权利及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所配备的人员、设备等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甲方有义务并指派专人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服务。指派人员:边玛德描电话:182890430584、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5、乙方有义务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6、乙方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8、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9、乙方应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10、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服务事宜。第5页共15页指派人员:宋唐斌电话:1592846733811、甲方、见证方有义务对因本项目而知悉的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12、乙方严格按委托内容和技术要求及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工作。乙方对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直至审查、验收通过为止,并以此为最终验收时间,但不得迟于本合同约定期限。1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服务要求及质量标准独立完成相关工作,不得与任何形式转包、分包于第三人,应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完成相关工作,若乙方转包、分包于其它第三人或乙方自身原因导致造成的损失一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为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4、乙方承担其乙方工作人员的吃、住、行,并为其购买工伤等社会保险和意外险等商业保险。乙方应对乙方人员人身、财产安全和因提供服务过程中乙方原因造成的第三人人身、财产安全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休息期间事故的责任承担,特别是高原反应引起的疾病、其他人为或非人为原因引起的事故,比如绑架、抢劫等。15、乙方不得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拖欠第三方的费用,如因此致使甲方被牵连或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16、工作执行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提供咨询服务,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成果负相应的法律责任。17、乙方必须依法履行其对员工的各项法律义务,应按期发放员工工资,不得因拖欠工资、克扣工资、工伤事件等任何违法违规情形影响本项目的顺利推进,由此产生的责任都由乙方承担,若给甲方造成影响的,视为乙方违约。本合同履约期间,由于工作原因乙方技术工作人员的劳务纠纷、经济纠纷都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第6页共15页18、乙方保证,于本合同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持续具备开展本合同项下工作所必须的一切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业务资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乙方资质文件以附件的形式附在本合同后面。19、当甲方认定乙方工作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方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起【5】日内更换该人员,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20、乙方进行工作时未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政策,致使甲方被追责的,则承担违约责任。21、编制成果的技术质量须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齐全性、合规性、合法性负责,否则乙方应承担提供虚假成果或隐瞒事实的法律后果。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解除的,甲方有权就其于终止、解除之日前对约定的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不支付任何费用。22、乙方应当列出甲方需提供的条件及资料清单,甲方按照乙方所列出的清单提交相应的资料。乙方认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接收甲方资料后的【3】日内提出异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已经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资料,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延期委托事项或以此作出的成果失败的抗辩理由。乙方应妥善保管在委托工作开展过程中所收集的所有材料,完成工作任务后,应顺序完整且无缺漏地交付甲方归档。2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甲、乙各方应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保密条款及知识产权1、本合同涉及的所有资料,乙方应将从甲方处获得的资料全部退还给甲方,不得有复印、复制、传阅、摘抄等行为;不得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内容在市面上做商业演示;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有关技术、数据等信息第7页共15页和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应用于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活动。2、甲乙双方相关人员应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引用、发表和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相关资料和信息,否则对违约一方追究法律责任。3、本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均不能免除甲乙双方应履行的保密义务。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甲方的信息及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本合同不作为任何知识产权的许可或转让的依据,乙方不得以本合同的任何整体或部分以知识产权作为营利开展任何活动,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6、乙方基于完成本合同工作而形成的所有成果资料的版权、专利、著作权、商标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是该等成果的著作权、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他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各类成果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扩散或公开发表、使用及提供给第三方。基于本合同各类成果形成后的全部收入及其他经济收益归甲方所有。7、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由乙方承担。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非因不可抗力而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的,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除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外,应返还已付款项,并由甲方提请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第8页共15页2、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提供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请示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且由乙方向甲方支付25%的违约金,按照当地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视情况在延迟服务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按照当地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七条处理。3、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并限期10日内整改,否则,视作乙方无法提供合格的服务违约,按第六条第2款进行处理。4、乙方保证本合同服务的权利无瑕疵,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应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如有违约,将赔偿因服务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即承担本合同总价【25】%的违约金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并按照当地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6、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及时支付合同款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付款延误的,乙方视情况在延迟付款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第9页共15页7、乙方未按约定要求提供最终服务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0.3】%的迟延履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付款项,同时承担本合同总价【25%的违约金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8、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付款项,同时承担本合同总价的【25】%违约金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应在期限内更正其违约行为并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1)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更改具备相应的资质人员的;(2)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将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合同内容整体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的;(3)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泄露甲方保密资料的;(5)乙方履行的内容存在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情形的;(6)乙方所提供的成果出现重大误差、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或因乙方原因相关方找甲方承担责任的;(7)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符合相关单位要求的或成果缺乏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齐全性、合规性、合法性的;(8)乙方进行调查、勘探工作时未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政策,致使甲方被追责的;(9)乙方指派人员中涉及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人员经甲方提出回避更换后,乙方未作出更换或回避的,(10)乙方违反合同其他约定内容的。9、如有多种违约行为,可以多次计算违约行为,要求对方承担多种违第10页共15页约行为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10、一方存在违约行为的,除了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之外,还应承担由于该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检测费、提存费等各项费用。九、不可抗力1、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和见证方、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服务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和见证方、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者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者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影响。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应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需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3、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方无法预料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客观情况,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者不实际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第11页共15页十、争议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合同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解决。十一、合同标的减少与追加处理1、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存在减少服务的情况,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乙方成交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减,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2、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追加与本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总价不得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0%,在不改变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乙方成交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增,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3、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不同意进行变更的,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视为提出变更方违约。十二、其它事项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贰份。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3、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第12页共15页的法律效力。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合同为准。6、附件作为本合同重要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乙方报价表、乙方资质文件、乙方授权委托书。第13页共15页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林芝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编制项目采购编号:ZDYR-LZZB-20240602序号名称内容数量单价总金额备注1人员费林芝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编制项目159850.0059850.002办公费林芝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编制项目151870.0051870.003印刷费林芝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编制项目119950.0019950.004邮电费林芝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编制项目13990.003990.005交通费林芝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编制项目167830.0067830.006差旅费林芝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编制项目179800.0079800.007专用材料和燃料费林芝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编制项目119950.0019950.008咨询劳务费林芝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编制项目119950.0019950.009其他费用林芝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编制项目111970.0011970.0010税金林芝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编制项目123940.0023940.0011利润林芝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编制项目136900.0036900.00合计(元)396000.00合计(元)396000.00合计(元)396000.00合计(元)396000.00合计(元)396000.00合计(元)396000.00第14页共15页(以下无正文)甲方(印章):乙方(印章):林芝市自然资源局四川中天晟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甲方代表签字:沈明谁乙方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第15页共1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准价编制 人员费 办公费 印刷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