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残土杂物清运 残土 杂物清运采购合同公告(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2024)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4-210105-00105-001-01
二、合同名称:皇姑区非物业小区及街路残土杂物清运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210105-00105
四、项目名称:皇姑区非物业小区及街路残土杂物清运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皇姑区昆山西路119号
联系方式:17609888767
供应商(乙方):沈阳澜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中路1甲号5F层Z-5F-A-A,Z-5F-A-B号商铺DZ-001
联系方式:1316666773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皇姑区非物业小区及街路残土杂物清运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根据2024年皇姑区的城建计划,对皇姑区区域内街路产生残土杂物及非物业小区无主残土杂物清运。 1、街路残土杂物及非物业小区无主残土杂物清运运输车辆,装载量大于8立方米自卸车辆,要求车况良好。 2、供应商需提供12台以上装载量大于8立方米的自卸车辆及装载等配套设备,每台运输车辆的行驶证名称必须和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名称相符。 3、供应商资质齐全并在市执法局平台备案的运输车辆,车载量8立方米,运距40公里左右,每车费用为290元,其中包括司机、燃料、装卸车辆保险、车辆维修、人工、清底、分拣等费用,一次性大包。不再另附加其它费用。甲方与乙方供应商结算方式:分期付款,每季度结算一次,每次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4、街路残土杂物及非物业小区无主残土杂物清运运输车辆,装载量大于20立方米自卸车辆,要求车况良好。 5、供应商需提供10台以上装载量大于20立方米的自卸车辆及装载等配套设备,每台运输车辆的行驶证名称必须和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名称相符。 6、供应商资质齐全并在市执法局平台备案的运输车辆,车载量20立方米,运距40公里左右,每车费用为558元,其中包括司机、燃料、装卸车辆保险、车辆维修、人工费用、清底、分拣等费用,一次性大包。不再另附加其它费用。排放场地和排放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甲方与乙方供应商结算方式:分期付款,每季度结算一次,每次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7、供应商需对皇姑区区域内街路产生残土杂物及非物业小区无主残土杂物清运到正规排放场地。 8、供应商确保车辆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清运过程中如发生交通违章、伤亡等事项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750,000.00元
合同金额:2,75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9-0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0-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残土杂物清运 残土 杂物清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沈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