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保洁及运载服务 机械车辆 环卫工具 封闭式垃圾收集车 三轮电动保洁车 垃圾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丰顺县龙岗镇人民政府2024)
公告内容:
丰顺县龙岗镇人民政府丰顺县龙岗镇全镇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保洁及运载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441423-2024-00707
二、合同名称
丰顺县龙岗镇全镇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保洁及运载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441423-2024-00707
四、项目名称
丰顺县龙岗镇全镇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保洁及运载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丰顺县龙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梅州市丰顺县龙岗镇龙岗圩
联系方式:0753-6270099
供应商(乙方): 梅州市必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丰顺县汤坑镇市政大道沿街商住楼2栋B07号店面
联系方式:0753-625555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丰顺县龙岗镇全镇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保洁及运载服务
2(年)
1,078,980.00
2,157,960.00
合同金额: 2,157,960.00元,大写金额:贰佰壹拾伍万柒仟玖佰陆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01日至2025年08月31日
履约地点:广东省梅州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丰顺县龙岗镇人民政府
2024年09月12日
合同书(服务类)项目编号:4441423-2024-00707项目名称:龙岗镇全镇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保洁及运载服务项目甲方主顺县龙岗镇人民政府电话:0753-6270099地址:梅州市丰顺县龙岗镇龙岗圩乙方:梅州市必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23MA51F52R6Y电话:0753-6255558地址:丰顺县汤坑镇市政大道沿街商住楼2栋B07号店面项目名称:龙岗镇全镇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保洁及运载服务项目项目编号:441423-2024-00707根据龙岗镇全镇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保洁及运载服务项目的招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项目名称、合同价款、服务时间:1、项目名称:龙岗镇全镇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保洁及运载服务项目2、合同价款:2.1、本合同年度管养费总额为¥1078980,月度管养费¥89915。2.2、合同款已包括各种人力成本(包括工资、保险、补贴等)、设备工具成本、资料费、服务费、交通费、燃料费、维修费、利润、运营管理、各项税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等(不含垃圾桶购买和更换)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甲方将不予支付除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乙方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3、服务时间:2025年8月3L日本合同为第1期年度合同,期限:2024年月L日至注:如乙方在年度合同期内累计出现3次月考核得分不合格的,甲方将不再与乙方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二、服务要求:1/121、服务内容:(1)服务范围:龙岗镇全镇区生活垃圾运载至政府规定地点丰顺县汤坑镇五斗种垃圾填埋场。以及全镇下辖松江、新华、新合、梅桥、桔演、上林、松梅、江坑、田坑、坪丰、马图11个行政村。(2)服务内容:①圩镇镇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内街小巷、公园、公共区域(各村为主路及公共场所)等以及垃圾池点收集垃圾清扫保洁服务等;(不含门前三包,不含建筑垃圾及大件废旧家私的清运)。②镇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转至镇政府指定的中转站,再由中转站生活垃圾转运至县指定的填埋场。(3)以后县统一建立好垃圾分类中转站后,生活垃圾收集运转至镇垃圾分类中转站。2、人员及机具配置要求序号项目项目项目数量1人员管理员主管1人1人员管理员班长1人1人员垃圾清运人员B牌司机1人1人员垃圾清运人员C牌司机4人1人员垃圾清运人员跟车工5人1人员保洁人员(含河道)保洁人员(含河道)12人2机械车辆环卫工具环卫工具23副2机械车辆封闭式垃圾收集车封闭式垃圾收集车4辆2机械车辆后压式大型压缩车后压式大型压缩车1辆2机械车辆三轮电动保洁车三轮电动保洁车5辆(1)人员工资包含五险费用、人身意外保险,当地法律规定的环卫工人高温补贴、环卫津贴、年终奖金、节日福利、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等。(2)环卫工具包含环卫劳保用品等。(3)机械车辆均由乙方按上述要求自备,车辆保险、燃油及维修费、保养费、轮胎材料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4)上述人员及机械车辆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款,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3、作业要求(1)乙方负责每日做好服务范围内的垃圾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载等服务工作。清理垃圾箱(桶)的全部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做到车走场清。如遇特殊情况,须配合甲方按照项目要求的时间进行运载。(2)乙方在运载垃圾过程中车辆必须做好封闭措施,避免垃圾沿路飘落,以保持沿路环境卫生。2/12(3)乙方工作行为以及车辆运输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规程和政府交管部门的要求,遵守交通法规。若因乙方车辆运载过程中和作业过程中引发的各种事故,造成他人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事件,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赔偿,与甲方无关。(4)作业时必须落实警示标志、交通导向及防护措施。(5)车辆行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6)清运车辆必须沿马路右侧或路边摆放,不得妨碍交通。(7)负责营运资料的管理,每月向甲方提交有关准确资料。(8)乙方必须规范管理,建立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当日垃圾当日处理,必须保持各垃圾桶点干净整洁。4、车辆管理要求(1)车容整洁,无残留垃圾、无陈旧积泥、无滋生蝇蛆。(2)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把车辆擦洗干净,并按指定位置停放好,不得乱停乱放。(3)定期维修、翻新或更新作业车辆,保证作业车辆符合交通上路要求,车容车貌整洁美观。(4)车辆和环卫作业设备外观、清运质量必须符合城市管理、创文等上级部门检查要求。(5)必须密切掌握车辆的性能状况,及时维修,杜绝事故隐患。(6)运载车辆要具有有效期内的适于本服务项目内容的合法证件。5、作业人员要求(1)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落实责任制,落实有关安全措施。(2)车辆行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3)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服,穿戴反光衣。(5)作业时必须落实警示标志、交通导向及防护措施。6、应急作业要求服务范围内发生突发、紧急、特殊的应急事件、重大节假日或有特殊任务需要紧急调配垃圾运输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投入时,乙方及其员工必须服从甲方的调遣和指挥并参与应急或加班工作,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乙方必须在1个小时内组织足够的设备和人员到达现场实施应急作业,否则甲方按照规定处罚乙方,情况严重的将终止合同。17、其它要求(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管理,遇到突击检查和整治行动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工作,否则视为违约。(2)乙方聘请的人员发生违纪违法或因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3/10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3)甲方有权监督和检查乙方对合同的履行情况,乙方必须确保完全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内容规定的垃圾转运工作。(4)如有上级专项突击检查等特殊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服从安排,对服务内容规定的垃圾进行收集清运,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5)乙方进场作业人数不得少于清单规定人数。在服务期间,作业人数有增无减,当作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时,甲方可终止服务承包合同。(6)乙方派驻本项目人员,须符合梅州市用工标准要求,服务人员每月工资不得低于梅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随梅州市人民政府政策调整而相应调整)。乙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按国家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各险种的标准按照梅州地区社会保险费征收标准缴纳。乙方签订合同后如不履行承诺函的有关内容,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与乙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为相关服务人员发放高温补贴、环卫津贴、年终奖金、节日福利、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等。(7)乙方对聘用员工必须严格管理,并对聘用人员的行为负全责,如发生劳资纠纷、意外(生病、伤亡事故)或触犯国家法律等,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8)车辆运行中,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做到文明驾驶、礼貌行车,服从交通民警指挥,确保人员、车辆安全。(9)乙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配置机械设备,要求所有设备证照齐全、合法运营。(10)车辆事故保险:乙方必须为使用车辆购买商业保险,如发生事故由保险公司与乙方共同承担。车辆所使用的汽/柴油燃料及车辆日常维护等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三、考核评分办法及计算服务费1、考核标准:评分考核满分为100分。2、考核人员组成:由甲方成立日常检查监督考核小组。主要负责考核垃圾清运等作业质量,形成考核资料存档。由考核小组对乙方进行综合考核。3、考核对象:乙方。4、评分采用百分制,95分或以上的为合格,9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5、服务费支付与考核评分进行挂钩,扣减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检查分数为95分或以上全额支付当4/10月服务费:检查分数在85分~95分之间,以95分为基准,每扣一分从当月服务费中相应扣减1000元;检查分数在85分以下,以85分为基准,每扣一分从当月服务费中相应扣减2000元。6、检查分数在70分以下的,扣发当月全部服务费。如连续3个月出现低于70分的,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7、每月一考核。甲方应于每月10日前对乙方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结果,逾期未出考核结果则视为乙方当月的垃圾收运工作合格,如乙方未配合甲方进行考核则视为乙方当月的考核工作不合格。8、检查考核办法(1)考核标准:考评项目扣分标准1、负责服务区域内垃圾清扫保洁服务工作,日产日清,未能达到的每次(处)扣1分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扫任务。环卫工人在清扫和保洁作业时,应对垃圾规范收集和清理,不得将垃圾扫入雨水井、倒入绿化带等位置,严禁焚烧垃圾,未能达到的每次(处)扣1分3、生活垃圾必须采用密闭运输方式,对漏洒垃圾、污水滴漏等污染道路现象必须清理干净,未能达到的每次(处)扣1分垃圾收集清扫保洁及垃圾转4、除转运站内的生活垃圾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装运其它废弃物,未能达到的每次(处)扣1分运要求5、不得收运化工、有毒、易燃易爆、医疗等有危险性的特种垃圾,未能达到的每次(处)扣1分6、随车配备清扫工具,垃圾飘洒后必须清扫或冲洗干净,未能达到的每次(处)扣1分7、配合垃圾转运站管理,协助转运站进行环境污染控制工作,未能达到的每次(处)扣1分8、安全、文明作业,尽量减少噪音扰民、妨碍交通现象,未能达到的每次(处)扣1分1、车辆性能良好,统一标识,外观无缺损、号牌清晰,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2、车容整洁,无残留垃圾、无陈旧积泥、无滋生蝇蛆,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车辆要求3、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把车辆擦洗干净,并按指定位置停放好,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4、定期维修、翻新或更新作业车辆,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1、停车场内整体环境卫生整洁、干净,无积水、无杂物,场内有保安人员值班,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停车场要求2、垃圾运输车辆摆放整齐、有序,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3、不得存放非生产性用品,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4、工人的车辆不得乱停乱放,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5、要配足性能良好的灭火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6、要按安全规范使用用电设施,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7、负责营运资料的管理,每月向甲方提交有关准确资料(含垃圾进站的月统计、季统计等报表),未能达到的扣1分安全生产要求1、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落实责任制,落实有关安全措施,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安全生产要求2、车辆行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安全生产要求3、必须密切掌握车辆的性能状况,及时维修,杜绝事故隐患,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安全生产要求4、定期全额购买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及保障员工相关劳保福利,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安全生产要求5、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违禁品,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安全生产要求6、落实防火措施,配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安全生产要求7、落实安全用电措施,不得乱拉、乱挂、乱接电线,不使用非生产性大功率电器,不得超线路负载使用电器,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安全生产要求8、在各类作业期间,必须按各工种的操作特性,落实各类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及财产的安全,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安全生产要求9、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在24小时内上报,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特殊情况要求1、重大节假日期间要加强保洁,重要的检查、大型活动、上级特派任务、发生自然灾害及出现社会突发事件时要无条件全力配合,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5分特殊情况要求2、市政府有关咨询、投诉热线交办的事件要求当天回复处理,对书面投诉事件要求三天内回复处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管理资料的搜集积累工作,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2分特殊情况要求3、在接到甲方关于生活垃圾转运质量管理方面的通知后,必须及时将相关要求传达到各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作人员,并在办公场所将有关通知上墙公报,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2分特殊情况要求4、不得擅自改变各类设施的使用功能,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5分特殊情况要求5、无条件配合甲方为解决承包费计费问题而进行的相关工作,如垃圾核量监督和跟踪等,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特殊情况要求6、所在承包区域内如有受甲方明显增加或减少垃圾收运量的,要及时上报,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特殊情况要求7、有责任协助甲方核实工作量,不得弄虚作假,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5分或按合同终止条款处理特殊情况要求8、不得在承包区域内擅自收取垃圾收集费、垃圾清运费、垃圾处理费、道路保洁费等物价局规定的由甲方收取的费项或与甲方利益有关系的费项,未能达到按合同终止条款处理特殊情况要求9、有责任协助甲方核实和处理投诉事件,不得无故拖延,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特殊情况要求10、作业期间不得分拣回收废旧物品,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2分特殊情况要求11、乙方有责任发现并报告承包区域内超出其承包任务范围存在的其他问题,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特殊情况要求12、如乙方在甲方辖区外从事其他环卫工作的,必须向甲方如实说明垃圾的处理场所与数量:乙方只能转运甲方辖区项目产生的垃圾及甲方服务对象单位产生的且甲方承诺收运的垃圾,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收运其他来源的垃圾,有违反的每次(处)扣10分并可按合同终止条款处理特殊情况要求13、必须切实落实对员工的劳动技能、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得出现有损甲方的现象,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3分(2)考核形式由甲方成立日常检查监督考核小组,负责常规检查考核,每月10日前组织一次考核小组相关人员对乙方保洁情况进行常规检查考核,同时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对保洁情况进行检查。(3)检查方式:考核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合理原则,根据承包标准、质量和时间要求,每月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服务质量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乙方,按扣分、扣罚标准进行扣分和扣罚,实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满分为100分,95分或以上的为合格。考核小组每月汇总检查登记情况,核算当月量化考核得分,在次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甲方扣除应罚款额,再拨付服务费。(4)处罚措施:将考核结果反馈给乙方作为扣减服务费的依据:并将扣减服务费额度报甲方,由甲方直接扣减乙方服务费。四、项目移交1、合同签订后立即进入移交程序,移交期间的工作责任由原服务单位和新服务单位(即本次招标的乙方)共同承担。2、如乙方在年度服务期满后因自身原因无法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或2年服务期满后,应无条件协助甲方完成项目移交工作。五、其他约定1、乙方出现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甲方有权即时终止承包合同。7/10(1)乙方放弃承包经营权。(2)连续三个月月检总评不合格。(3)如乙方有越权收费的,除没收乙方越权所收款项外,处以越权所收款项金额5~10倍的罚款。(4)如乙方有违法纵容、煽动工人怠工、罢工等过激行为的,或因乙方无视工人权益引致工人有怠工、罢工等过激行为的。(5)如乙方有违法经营行为的。2、在中标承包期间,甲方不对燃油价上调进行补偿。3、乙方必须按照劳动法处理与雇员的雇用关系,必须按时发放员工工资(当月发放当月工资),若有发生拖欠工资情况,甲方有权动用当季度的服务费进行支付,任何劳资纠纷全由乙方负责。4、甲方有权根据作业实际情况调整或撤消垃圾场设施。5、在服务期间,乙方必须因应作业量的增加按比例增加相应数量的作业人员、作业车辆、工具等以满足作业的需要,确保作业质量。6、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故、劳资纠纷、负债与甲方无关。7、乙方必须成立相对应的专职人员组成的管理(质检)队伍,每月10日前把上个月质检情况书面上报甲方。8、乙方在服务期内的有关工作记录、管理资料要根据甲方的要求填报,每月或应甲方要求按时送交甲方存档。9、乙方应接受甲方指定的监督部门进行检查验收,接受社会的监督。10、如乙方不按甲方要求设立工作场所、配置人员、配置设备等,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合同。11、在服务期内,如出现车辆设施等被盗、箱体腐蚀、破损和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需要更换时,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全新的环卫设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12、在乙方服务范围内出现城市管理、创文等各项检查问题,但招标文件中服务内容及要求未有具体要求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度的要求执行和实施。13、在乙方服务范围内出现城市管理、创文、保洁等各项检查问题,而导致甲方被上级主管部门扣罚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双倍扣分处罚,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整改完毕。14、乙方须在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在丰顺县龙岗镇设立服务网点。8/10六、付款方式1、按月支付,于每月考核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服务费用(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付款时间可顺延,但不超5个工作日)。2、每月服务费计算公式:每月服务费(元)=中标总金额÷24(个月)一当月扣款(扣、罚款等,如有)。3、乙方凭以下有效的文件由甲方支付合同款4、首月须提供:合同、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中标通知书、考核表(须有甲方盖章确认)5、次月以后须提供: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考核表(须有甲方盖章确认的)。6、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7、本合同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乙方同意本条对付款时间的约定,合同或附件中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逾期款额则按同期银行利率的2倍计息偿付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个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9/10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5、若合同期内该项目由县级部门统一打包实施,该合同随即终止。十二、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肆份。十三、合同终止1、出现合同中列出的终止事由。2、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十四、其他约定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采购管理办公室壹份,代理机构壹份。甲方(盖章):丰顺县龙岗镇人民政府乙方(盖章):梅州市必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t装签定日期:2024年9月10日签定日期:2024年月10日开户名称:梅州市必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00,7022,1092,0002,988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顺支行10/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保洁及运载服务 机械车辆 环卫工具 封闭式垃圾收集车 三轮电动保洁车 垃圾清扫保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