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壁音响设备 音频功率放大器设备 壁挂音箱采购合同公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东方实验小学2024)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东方实验小学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东方实验小学挂壁音响设备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XS-202420
二、合同名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东方实验小学挂壁音响设备
三、项目编号:鄂财购备字(电子)[2024]DS02805号
四、项目名称:音频设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东方实验小学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东方实验小学
联系方式:15134834131
供应商(乙方):鄂尔多斯市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北、中央路西、景山路东综合楼D座-0-608
联系方式:1504778447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音频功率放大器设备
3(台)
¥1,282.00
¥3,846.00
Aigo-150W挂壁音响
合同金额: 3,846.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捌佰肆拾陆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09月21日
履约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东方实验小学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东方实验小学挂壁音响设备采购合同.docx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东方实验小学
2024年09月13日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采购合同合同名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东方实验小学壁挂音响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XS-202420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9月10日协议供货采购合同编号:XS-202420甲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东方实验小学地址(详细地址):鄂尔多斯市乙方:鄂尔多斯市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详细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亿利城D座60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东方实验小学壁挂音响设备采购项目,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2、变更合同(如有变更的条款)。二、本合同所提供的物、数量及规格。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壁挂音箱爱国者/Aigo-150W-3只12823846合计合计合计3846元3846元3846元3846元3846元三、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小写:¥3846.00元大写:叁仟捌佰肆拾陆元整。四、付款方式及时间到货验收后一次付清。五、交货安装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10天内(如因甲方原因或受疫情导致延期,交付时间相应后移)。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由乙方负责安装,且不另行收取安装费。六、质量1、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2、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的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免费服务。但属于正常合理的损耗应由甲方承担。3、如因乙方物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七、包装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八、运输要求(一)运输方式及线路:陆运(二)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九、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十、验收(一)乙方将货物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如有)一同验收并签字确认。(二)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15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货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三)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十一、售后服务(一)乙方应按本合同书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二)其他售后服务内容:质保期为到货验收完成后一年。十二、违约条款(一)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甲方逾期付款,按日承担违约部分合同金额万分之SUspP五的违约金。(二)其他违约责任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十三、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十四、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五、合同保存合同文本一式叁份,采购单位贰份、供应商壹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十六、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鄂尔多斯市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甲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东方实验小学(签字)供应商法人代表:李(签字)采购方法人代表: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本颜力多斯市分行团结路支行帐号:152404747539联系电话:15134834131联系电话:1504778447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挂壁音响设备 音频功率放大器设备 壁挂音箱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