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砂型3D打印机采购合同公告(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



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网上询价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4日

一、合同编号:NMGZFCG-HT-2024-717669

二、合同名称:内蒙古工业大学网上询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NMGZFCG-DDJJ-2024-19154

四、项目名称:内蒙古工业大学采购砂型3D打印机网上询价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工业大学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辖区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校区(包含送货上门、安装验收合格、正常投入使用)
联系方式:0471-3825180
供应商(乙方):呼和浩特市博盛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路建设厅楼1-6
联系方式:186473963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砂型3D打印机
1(台)
¥348,760.00
¥348,760.00
砂型3D打印机

合同金额: 348,76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捌仟柒佰陆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29日至2025年07月29日
履约地点:内蒙古工业大学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内蒙古工业大学网上询价采购合同.pdf
内蒙古工业大学
2024年09月14日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询价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内蒙古工业大学网上询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MGZFCG-HT-2024-717669采购计划备案书/核准书编号:内政采计划[2024]17524-第1页-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MGZFCG-HT-2024-717669采购人(甲方):内蒙古工业大学供应商(乙方):呼和浩特市博盛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签订地点:呼和浩特市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采电子卖场网上询价项目询价公示、询价成交公示中的相关规定,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采购合同项目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二、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产品名称技术规格备注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商品绿之美,砂型3D打印机,BH300,数量:1;砂型3D打印机参数:1工作条件1.01环境温度20~30℃1.02相对湿度30%-60%1.03工作电压220V50Hz/60Hz1.04安全性能国家3C强制认证等标准2技术性能指标2.01设备尺寸(mm)1200×1200×15002.02成型尺寸(mm)300×300×3002.02.01设备重量(kg)3002.02.02工作气压(Mpa)0.6~0.82.02.03最大功率(Kw)5(包含加热装置)2.02.04最大噪音(db)≤503成型性能3.03成型砂类型硅砂、陶粒砂等3.03.01成型层厚(mm)0.25~0.5可调3.03.02成型分辨率(dpi)300~4003.03.03成型精度(mm)±0.353.04砂型发气量(ml/g)≤123.04.01砂型强度(Mpa)抗拉1.0~3.0可调3.04.02跟随式打印是3.04.03混砂方式线下混砂3.08配套及附件完整性要求供货方应保证向购方提供该装置正常运行所有组成部分的完整性说明与配置要求,原则上购方只需提供电源即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若由于供货方未能尽到告知责任,而使购方接受后验收使用时发生部件和附件缺失,如特种接口、连接件及装置运行必备的真空泵、压缩机等,供货方必须提供,以装置能够正常运行为止,才能验收。1¥348760.00¥348760.00合计¥348760.00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捌仟柒佰陆拾元整¥348760.00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捌仟柒佰陆拾元整¥348760.00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捌仟柒佰陆拾元整¥348760.00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捌仟柒佰陆拾元整¥348760.00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捌仟柒佰陆拾元整说明:本合同价格已包含了购买货物的价格及保修、售后服务及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等货物伴随服务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交由甲方指定收货人收货并签字。四、验收标准货物必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和要求视为合格:(1)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书及其它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第2页-(2)竞标人在竞标时提供的产品样本;(3)该项目所涉及质量、技术、服务、鉴定、检验及验收的全部相关内容或其所指引的内容;(4)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或等于98%。五、保修及售后服务1、保修期:依据招标文件和竞标文件的保修期内容和有关售后服务条款执行。2、货物的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他期限均自完成最终验收并由需方签署了货物验收单之日算起。大型或复杂的采购项目,或需经调试、试运行的项目,其保修期限自动适用国家的有关规定中最长的保修期限。3、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甲方人员维护不正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乙方不负免费保修的责任,但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保修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担。4、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乙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乙方应负责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更换或修理,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软件或硬件缺陷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六、付款方式及期限由甲方一次性直接支付资金的,应在验收合格并签署《政府采购供货验收单》后10日内将货款全部付清;由财政直接支付的应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付款。供应商名称:呼和浩特市博盛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开户银行名称: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五塔东街支行银行账号:0241012010901703711、乙方收到甲方每一笔货款,应向甲方开具相应的金额的商业发票。2、如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其他赔偿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等额扣除。七、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5%的经济责任。八、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1、协商解决;2、提请仲裁;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它约定事项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务第三方。2、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一份。-第3页-采购人(盖章):内蒙古工业大学负责人或授权人代表:张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辖区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校区(包含送货上门、安装验收合格、正常投入使用)电话:0471-3825180供应商(盖章):呼和浩特市博盛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冯世军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路建设厅楼1-6电话:18647396396-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砂型3D打印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