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能力提升改造采购合同公告(绵阳市涪城区城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N5107032024000090-1
二、合同名称:涪城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能力提升改造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7032024000090
四、项目名称:涪城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能力提升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绵阳市涪城区城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西山南路5号
联系方式:15082150736
供应商(乙方):河南鹏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人民路与信臣路交叉口西南角新世纪装饰材料广场21栋4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1588165506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涪城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能力提升改造项目
1(项)
¥1,890,355.64
¥1,890,355.64
无
合同金额: 1,890,355.64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玖万零叁佰伍拾伍元陆角肆分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11月25日
履约地点:绵阳市涪城区城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政府采购合同.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绵阳市涪城区城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09月15日
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履约地点:绵阳市涪城区城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地点:绵阳市涪城区城郊社区卫生服光中心签订时间:2024年8月19日采购人(甲方):绵阳市涪城区城部社工生服务中心采购人地址:阳币城区西山南路5号供应商(乙方):河南鹏运建没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南ni人民路与信臣路交叉口西南角新世纪装饰材料广场21栋4单元301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涪城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能力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7032024000090)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涪城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提升改造项目2.工程地点:绵阳市涪城区城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项目编号:N51070320240000904.工程内容、规模及承包范围涪城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提升改造项目,对医疗服务部屋面防水、屋面女儿墙防水翻新处理。内墙面、顶面、地面翻新,门窗更换,水电管线更换;中医馆整体加固改造,内墙、顶面、地面翻新。对室外整个院区老旧电路更换。(具体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2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4年1月达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和规范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采购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玖万零叁佰伍拾伍元陆角肆分(小写金额:1890355.64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伍万柒仟零捌拾壹元壹角玖分(¥57081.19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H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肆仟壹佰柒拾元零陆分(¥154170.06元);2.合同定价方式3.付款进度安排及资金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2)竣工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3)工程经第三方机构审计完成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至竣工结算总金额的97.00%;.(4)验收合格2年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竣工结算总金额的3.00%。五、项目经理姓名:王国庆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豫241212286965证书专业:建筑工程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3)通用合同条款;(4)采购文件;(5)投标(响应)文件;(6)暂列金额:(7)评审报告;(8)技术标准和要求;(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1)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八、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文件的要求、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九、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本项目质保期为:2年。十、违约责任关于承包人违约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8月19日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绵阳市涪城区城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签订当日起本合同自生效。..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甲方:绵阳市涪城区城郊社区生服务J心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投权代表):Z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704年8月19日乙方:河南鹏运建设J程有限了(法定代表人上主要安点人(投权代表,陈州地址:南阳市人民路与信路交叉口南角新世纪装饰材料广场21栋4单元301室汗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账号:156473074.签订时间:704年8月19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绵阳市涪城区城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涪城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能力提升改造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涪城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企业为河南鹏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8人,营业收入为290.122326万元(大写:贰佰玖拾万零壹仟贰佰贰拾叁元贰角陆分),资产总额为3,281.373976万元(大写:叁仟贰佰捌拾壹万叁仟柒佰叁拾玖元柒角陆分),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河南鹏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7月18日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能力提升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绵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