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编制服务 村庄规划 村庄建采购合同公告(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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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SZHCZS-20240308
合同名称: 中山火炬开发区村庄规划编制服务
合同签署时间: 2023-12-06 00:06:00
采购人名称: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一、合同编号
SZHCZS-20240308
二、合同名称
中山火炬开发区村庄规划编制服务
三、项目编号
SZHCZS-20240308
四、项目名称
中山火炬开发区村庄规划编制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5号
联系方式:0760-89873760
供应商(乙方): 广东国地规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219号H1房
联系方式:020-623567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沙仔村、新伦村、新建村村庄规划
1(项)
600,000.00
600,000.00
合同金额: 600,000.00元,大写金额:陆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06日至2025年02月05日
履约地点:中山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6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09月18日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20247IS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编号:SZHCZS-20240308项目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村庄规划编制服务采购包2:沙仔村、新伦村、新建村村庄规划甲方: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乙方:广东国地规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6月6日口AIAI委托方(甲方):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承接方(乙方):广东国地规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以及其他有关城市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就甲方委托乙方编制,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1、合同书2、中标通知书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4、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第二条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村庄规划编制服务(采购包2:沙仔村、新伦村、新建村村庄规划)二、项目申报依据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7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2013年12月)《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年5月)《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8月)《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2020年1月)《中山市海岸线、河岸线退让规划管理办法》(2022年1月)2、政策文件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粤发办(2018)16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8)21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1)436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过渡期内村庄规划有关政策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1)180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分步分类推进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2)703号)《广东省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引》(粤自然资函(2022)1144号)《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修订版征求意见稿)》(2022年7月)《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23版)》《中山市村庄规划编制指引》《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山自然资函(2022)652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粤建节商[2023]33号)《中山市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中山市城中村改造攻坚行动方案》3、上层次规划及相关规划《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中山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交《中山市产业发展规划(2018-2030年)》《中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中山市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中山市体育公共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中山市养老服务设施空间专项规划研究(2020-2035)》《中山市市域环境卫生控制性规划(2020-2035)》《中山市消防专项规划(2018-2035)(空间规划)》《中山市电力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5)》《中山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2018-2035年)》《中山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20-2035)修编》《中山市燃气工程专项规划(2020-2035年)》《中山市移动通信基站专项规划(2019-2035年)》《中山市干线公路网规划(2020-2035年》《中山市市域蓝线规划(2020)》《中山市绿道网专项规划(2018-2035)》《中山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5年)》《中山市公交场站用地控制规划》《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山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更高品质美丽乡村三年行动方案》《中山市民众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A相关企业及政府职能部门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第三条研究范围和工作内容一、研究范围沙仔村面积为1258公顷,除正在编制的沙仔工业园改造升级片区策划范围外的村庄建设用地为41.44公顷。村庄规划需衔接沙仔工业园改造升级片区策划。新伦村面积为675.54公顷,村庄建设用地为159.98公顷。新建村面积为764.47公顷,村庄建设用地为88.08公顷。具体位置详见下图。表:沙仔村、新伦村、新建村除在编控规范围外村庄建设用地一览表表:沙仔村、新伦村、新建村除在编控规范围外村庄建设用地一览表行政村名称行政村面积(公顷)除在编控规范围外村庄建设用地面积(公顷)备注沙仔村1258.0041.44此面积为除正在编制的沙仔工业园改造升级片区策划范围外的村庄建设用地新伦村675.54159.98新建村764.4788.08结合点状供地需求进行村庄规划修编合计2698.01289.50沙仔村图何图1:规划范围示意图二、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以统一工作底图,坚持底线思维、保护优先为原则,结合上位规划的管控要求,对现行村庄规划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总结现行村庄规划实施成效与存在问题,梳理出须进行优化提升内容,并提出优化提升规划方案,保证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后能够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同时满足村庄规划“能用、管用、好用”要求。本次行政村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工作的具体方案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熟悉相关政策与相关规划要求。要求乙方在规划编制工作中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特点与政策的认知准确和深入,对相关规划的解读和理解透彻。(二)准确提出项目整体认识、重难点分析与对策。乙方需对项目整体认识、规划重点、难点进行充分分析,并提出合理的对策准确,规划重点内容应充分体现新时代国省市对村庄规划的新要求与工作部署。(三)对现行规划进行深度评估分析。围绕“村庄发展诉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规划指标落实情况、土地利用、相关管控要素、支撑体系规划、乡村振兴l项目落实、法定图则编制、村庄规划管制规则、村庄规划入库情况等重点内容对现行村庄规划成果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总结现行村庄规划实施成效与存在问题。同时,按照《计划》中对第二类村庄的优化提升要求,梳理出本次需要重点规划优化提升的内容。(四)现状分析及调查方案。乙方充分结合当前发展现状,对村庄区位、人口、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用地、产业、交通、自然与人文资源等现状要素有准确、深入的认识,并进行较为深入的调查、归纳梳理。(五)制定合理的需求台账。分析研究村庄的区域发展背景与新发展要求,遵循村民的主体地位,在不突破刚性管控的前提下,结合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大产业平台城市设计等要求,合理制定村庄建设需求台账。(六)统一工作底图底数。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为基础,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农村建设用地调查数据作为补充,统一数据标准,形成统一的工作底图。(七)优化村庄发展定位。应充分准确把握上位规划要求,结合原有村庄规划评估结果,从“农业、加工业、服务业、旅游业”等方面综合考虑提出村庄规划总体定位与发展目标。(八)落实各项约束性指标。根据中山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相关规划要求,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耕地保有量、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补充耕地面积、建设用地复垦面积、生态修复面积、城市紫线、城市黄线等约束性规划指标。(九)划定管控边界和用途分区。结合上位规划的管控要求,村域国土空间实施分区分类管控,优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建设用地开发边界线三条控制线,强化刚性管控。同时划定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建设空间,优化国土空间用地布局,明确主导功能与用途分区。(十)完善各项规划支撑体系。结合优化调整后的村庄用地布局,结合村庄发展诉求,对村庄道路交通、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市政设施、综合防灾减灾等规划内容提出合理可行的规划提升方案。(十一)科学编制法定图则。对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农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集中的农村公共中心、村庄集中绿地等重点管控区域编制法定图则,其他建设用地视情况编制地块分图则。(如对有新增农房建设的宅基地需要编制农房管控图则)。(十二)提出村庄风貌管控规则。充分挖掘和提炼村庄自然、人文要素以及岭南传统乡土建筑特色,兼顾实用与现代审美要求,提出村庄风貌控制内容与要求。(十三)编制村庄规划管制规则。为强化村庄管理,编制村庄规划管制规则,重点编制生态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建设空间管制、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等规划核心管制内容。三S(十四)提出契合实际的实施保障措施。结合地方实际情况与村庄规划优化提升成果,统筹安排村庄分期实施计划,制定近期行动方案,并提出相关保障措施。(十五)严格按照标准梳理入库成果。严格按照《广东省村庄规划数据库汇交要求》入库成果内容、格式、数据库坐标以及建库精度等要求,对规划成果进行梳理,形成新的入库成果内容,并协助甲方完成果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备注:上述工作内容和成果要求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具体要求为准。第四条项目实施计划及各阶段成果要求一、项目实施计划3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的编制阶段:工作时间控制在8个月内。(一)初步方案编制(两个月)编制完成初步成果,向火炬开发区、民众街道沟通汇报初步方案。(二)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阶段(两个月)召开专家评审会,并征求火炬区管委会、民众街道办事处、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公众意见,修改完善成果。并在公示期间完成市自然资源局技术审查会审查。(三)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阶段(两个月)根据专家评审、市自然资源局技术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交火炬区规划审议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报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四)成果报批阶段(两个月)形成最终成果,报中山市人民政府审批,并完成入库等程序。二、各阶段成果要求(一)成果构成最终形成一套行政管理版、村民使用版两个版本的规划成果以及村庄规划入库成果。行政管理版:对标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满足政府规划管理需求,基本成络果应包括“一图一表一库一规则”,分别为村庄规划总图、近期建设项目表、村庄规划数据库和村庄规划管制规则。77村民使用版:在行政管理版的基础上,提炼出有利于村民认同、便于执行的简易成果,包括简化图纸和村规民约。入库成果:包含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表格、规划数据库、批文和其他文件。(二)成果形式纸质成果:全部设计成果以A3(297mm×420mm)格式编排装订成册。XI电子文件:包含所有的规划成果内容,文本文件表述采用Microsoftword2000或以上版本的.doc文件格式或者PDF文件:图形文件采用jpg格式、dwg格式、mbd格式。备注:上述工作环节和成果要求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具体要求为准。第五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一、合同价款本项目收费按中标通知书(采购项目编号:SZHCZS-20240308)执行,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陆拾万元整(小写¥600,000.00元),该合同价款为结算价格,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再调整。本项目预算金额作为编制服务项目总费用。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各类控规编制项目按需提出,按实计费,累计费用不得超过上述总费用。二、支付方式1、支付比例100%,总共分四期付款。首期: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提交初步成果且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合同款项的20%。第二期:项目通过专家评审且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合同款项的30%。第三期:成果经市规委会审议通过之后,支付合同款项的30%。第四期:成果获市政府批复并完成入库后,支付合同款项的20%。2、乙方每笔款项开具等额发票。3、双方可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4、本项目总费用包括现场勘察费、调研费、资料费、设计费、方案修改费、公示费、评审费、车旅费、公布费及打印费等在内的含税价格。第六条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协助乙方收集基础资料及开展现场调研。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各阶段合同价款。3、甲方应及时组织各阶段成果的汇报、审查、研讨、公开展示及公众咨询等工作,并及时将审查和征询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4、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以及接受乙方就本项目的咨询。甲方变更联系人,应及时告知乙方。5、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的工作内容和成果要求,对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的构成提出要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有严重错误或有正当理由对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履行的服务不满意的,有权要求乙方替换项目组主要成员。如乙方替换项目主要成员仍无法达到或者严重影响本合同目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再支付余下款项,并有权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6、在合理的情形下,甲方要求乙方提前交付成果时,乙方应同意。如因此而在实质上增加乙方的工作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的费用(并需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国家及中山市的有关法规、设计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技术标准、工作进度和成果要求进行工作,并按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进度向甲方交付成果。乙方应对其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2、乙方应配合甲方组织、举办本规划项目各工作阶段的汇报、审查、研讨、公开展示及公众咨询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应的技术问题,包括应需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各项会议。3、本项目成果通过本合同规定的最终成果验收程序后两年以内,乙方仍应配合甲方就本项目提供必要的解释和咨询。4、对于已经提交成果验收的各阶段成果文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书面成果审查或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书面报告说明成果修改的详细情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修改已经验收的成果文件。5、乙方应依据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严格履行投标文件中拟投入设计服务的人员承诺,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各层次技术人员组成本合同项目组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替换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征得甲方同意。6、乙方对其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的一切行为负责,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因此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和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另外,乙方需按照法律规定为其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及按时发放工资,其工作人员与乙方的任何劳资纠纷均与甲方无关。成果在验收合格前及后期服务阶段的保险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27、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承担第三方委托的本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其他城市规划项目时,应书面告知甲方;对可能与甲方利益冲突的项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回避。8、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委托项目进行分包、转包。第七条成果权属1、甲方拥有本合同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权利。1H计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公开成果时注明乙方为本合同项目受委托人,并可享有与甲方共同获得与本合同项目成果相关的荣誉证书和奖励的权利。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享有本合同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的下列相关权利:(1)利用本合同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用于项目创优、学术研究、发表论文或著作等;(2)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利用甲方已公开的成果对外宣传的权利;(3)双方对本合同项目成果权属的特别约定如下:乙方在享有上述权利时,应充分体现甲方人员的技术贡献。第八条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2、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对方的资料或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乙方须以保密方式处理双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任何资料,以及因本项目研究工作所直接或间接取得、处理或接触的任何其他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有关项目的内容,或公开任何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变更委托项目内容、规模、条件,,或甲方对其所提供资料作重大实质性修改时,应于确定修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因以上原因造成乙方返工,甲方应按乙方返工所耗实际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返工费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并签订补充协议。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延迟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延迟部分每日0.5‰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延迟部分价款的10%。3、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或解除,已开始规划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进行支付。乙方需提交已完成工作量的详细情况说明、结算说明及盖章的支付申请书。同时,乙方应将已完成的阶段炬成果移交给甲方。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须在接甲方通知后立即改正且支付甲方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有多次违约行为的,违约金累计计算,违约金可以在未支付乙方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5日内补齐。由于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由乙方一并承担。(1)乙方未按国家及中山市的有关法规、设计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技术标准、工作进度和成果要求进行工作,或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工作进度向甲方交付成果的;(2)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将本合同项目与第三方合作,或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擅自转包给第三方的;(3)由于乙方工作的错误或遗漏造成严重的成果质量损失的:(4)乙方未按本合同要求,擅自修改已经提交验收的成果文件的;(5)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含协商延缓的日期)提交成果的;(6)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7)本项目最终成果验收后两年以内,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就本项目提供必要解释和接受咨询的;(8)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承担第三方委托的本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其他同类项目,但未书面告知甲方的。(9)若规划方案未通过专家评审,且无法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本阶段开展的工作量情况,甲方支付本阶段合同款项的10%作为乙方的补偿费,支付补偿费后,无需支付本阶段价款。第十条合同解除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1)非归责于合同双方的原因,项目取消的;(2)非归责于合同双方的原因,项目长期暂停,超过365(个)工作日;(3)非归责于合同双方的原因,审批部门不审批本项目,延误时间超过365(个)工作日;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上述情形造成合同解除的,甲方应按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乙方需提交已完成工作量的详细情况说明、结算说明及盖章的支付申请书。乙方同时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性成果移交甲方。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含协商延缓的日期)提交成果,延误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2)因乙方工作的错误或遗漏造成成果质量损失,且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的;L一(3)乙方虽如期提交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但累计3次未能通过本合同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的验收程序的;(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合同项目与第三方合作,或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擅自转包给第三方,且未按甲方的要求终止与第三方的合同的;(5)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承担本项目规划范围内与甲方利益冲突的其他同类项目,且未按甲方要求回避的;(6)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上述情形造成合同解除的,乙方应退还已经收取的款项给甲方,并将现有的研究成果及相关资料交还甲方。另外,还需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乙方需承担剩余的补充责任。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甲方非因法定事由不审查本项目成果或暂停本项目,延误时间超过240(个)工作日;(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合同价款超过240(个)工作日;(3)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上述情形造成合同解除的,已开始规划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进行支付。乙方需提交已完成工作量的详细情况说明、结算说明及盖章的支付申请书。乙方同时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成果移交给甲方,并退还甲方有关资料。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律途径解决,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二条其他条款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2、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成立专门的服务团队,并保证2小时到达现场与甲方沟通。3、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需同时提交投入人员确认函(确认函中投入人员必须签字确认),投入人员确认函必须严格履行投标文件中拟投入设计服务的人员承诺,作为合同附件:项目实施过程中,专家评审会、市自然资源局技审会、区主任办公会或区党工委会(根据采购单位需要开展)、市规委会等项目关键环节,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因离职或重大疾病等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到场的,需项目负责人职级以上的相关部门或单位负责人代替),否则减扣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涉及商务评分中有得分的人员)更换一人(离职或重大疾病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减扣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项目负责人需定期整理项目思路及工作重点并手写确认,于每次项目汇报时提交。项目负责人需参与方案沟通及各个阶段的评审会。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5、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来往的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经双方协商认可后,均可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7、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三条名词解释双方确定:本合同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本合同中的书面文件是指:直接送达的书面文件、通过邮局送达的挂号信,以及其他:无。2、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采购主管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各执壹份。(以下签署无正文)5册项目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村庄规划编制服务(采购包2:沙仔村、新伦村、新建村村庄规划)》委托单位(甲方)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局(签章)Jra等O承接单位(乙方广东国地规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章)法定代表人:经办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地址:电话:传真: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长兴智汇商务中心H座电话:020-62356718传真:020-62356718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帐号:82010154740001966签订日期:2024年五月6日签订日期:2024年五月6日备注:备注:1云拟投入技术人员名单序号姓名职称签名签名签名签名签名1刘海注册城乡规划师、城乡规划高级工程师刘政刘政刘政2罗伟玲国土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3洪良城乡规划高级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4胡广城乡规划高级工程师5黄昕注册城乡规划师66周广明国土高级工程师周月周月周月7吴楚宁国土高级工程师8刘娜国土高级工程师9李琼国土高级工程师10许涛城市规划高级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11张淑娟建设规划高级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限对限对限对限对限对12龚亮建设规划高级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13王茂霖城乡规划高级工程师14霍世嘉国土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世喜世喜世喜世喜世喜15孟晶晶城市规划设计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5555516董超城市规划设计工程师17刘海斌城市规划设计工程师18张林峰城乡规划工程师19杨舒涵城市规划设计工程师20张红红城市规划工程师.1#i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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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规划编制服务 村庄规划 村庄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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