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路灯高压设施抢修检修服务 电力电缆敷设 电力电缆采购合同公告(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21029920240829000002
二、合同名称: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城市照明部路灯高压设施抢修检修服务采购项目合同(B包)
三、项目编号:ZQZC-2024042
四、项目名称: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城市照明部路灯高压设施抢修检修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太原街140号
联系方式:66865312
供应商(乙方):大连军魁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葵东街20号1层1号
联系方式:1864112057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城市照明部路灯高压设施抢修检修服务采购项目(B包) 数量:1.00 单价(元):1238801.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城市照明部维护管理三所、四所管辖地区:甘井子区大部分路街、旅顺口区部分路街。服务要求详见合同内。调整系数95%
2.合同金额(元):1238801.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城市照明部路灯高压设施抢修检修服务采购项目(B包)服务协议.pdf
共3中7362方26.小-2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城市照明部路灯高压设施抢修检修服务采购项目(B包)服务协议甲方: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太原街140号乙方:大连军魁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葵东街20号1层1号甲方就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城市照明部路灯高压设施抢修检修服务采购项目(B包)(以下简称“本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1、定义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1“协议”是指甲乙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协议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协议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1.2“工程施工任务”是指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承担零星工程服务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1.3“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1.4“第三方”是指本协议甲乙双方之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1.5“附加”是指与本协议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1.6“招标文件”是指甲方发出的《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城市照明部路灯高压设施抢修检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应澄清、修改文件。1.7“投标文件”是指乙方投标时向甲方提供的《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城市照明部路灯高压设施抢修检修服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B包)》及相应澄清、修改文件。2、使用范围2.1本协议条款仅适用于本项目。3、协议的组成3.1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文件:3.1.1本协议条款3.1.2招标文件及相应澄清、修改文件3.1.3投标文件及相应澄清、修改文件3.1.4中标通知书3.1.5形成协议的其他有关文件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签署时间在后的为准,但有特别约定的除外。4、协议承诺4.1甲方确认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本项目工作性质为不定期、不定时的维修。服务期内,在接到任务后,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时限完成服务。乙方需承诺服从甲方进行结算审计做为付款的依据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项目结算标准:本项目给出的基准综合单价(详见【附件】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措施费、规费、税金、材料检测费、项目附加税费及其他项目费用等全部费用,并已考虑了项目实施必要的其他工序费用。由于项目特殊性,期间的夜间施工、小面积施工、应急施工等因素导致的其他措施费用增加(夜间加班费、夜间伙食、夜间照明、夜间警示、围挡、车辆额外耗时费等),本项目合同单价视为包含且不限于以上因素限制下,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本项目合同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乙方响应报价基准价表中所列的机械台班(如有)、人工(如有)仅适用于无法形成实体工程量,通过现场签证形成的零星用工及零星台班。与实体项目相关的准备、人员、工器具运输、秩序维护、市政干扰等用工、台班均已包含在项目综合单价内,结算时不另单独计价。本协议中已有的项目,结算时按本项目合同单价计算;本协议中有类似的项目,结算时应结合类似综合单价计价标准,确定综合单价;本协议中无类似项目,应由乙方按辽宁省2017年费用定额标准并依据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报出综合单价(但取费不得高于相应工程类别取费标准),由甲方委托的审核单位审核确认后作为结算综合单价。乙方计算出的综合单价高于市场价的,以市场价为准。本项目结算具体工程量由乙方提出,以甲方签证为准。甲方签证经甲方、监理单位(如有监理单位的)、乙方签字盖章确认生效,最终由甲方委托的审核单位审核确认。2本项目结算工程量以经甲方委托的审核单位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结算额不能超过预算控制数。本项目最终结算价款=经甲方委托的造价审核单位审定的工程总价款×中标综合调整系数。中标综合调整系数为:【95%】4.2甲方将工程施工任务向乙方发包,工程造价计算规则采用定额计价法的,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对应报价应为承接工程施工任务的最高限价。4.3乙方按本协议承担甲方的工程施工任务时应与甲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确定质量要求、合同价格、工期要求等。如乙方在与甲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协议约定时,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4.4乙方应保证所实施的工程施工任务完全符合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责任和赔偿的权利。4.4.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质量达不到相关验收标准,乙方必须重新组织返工,直至达标为止。如拒绝返工或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未达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责任和赔偿的权利。4.4.2保修期:乙方对所完成的工程实行保修,工程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在保修期内,如果发生非使用方原因的质量问题,乙方要免费维修有缺陷部分和材料,直至达到验收优良标准。保修期限内工程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通知乙方后【1小时】内,乙方应安排工作人员在【1小时】内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应于【12小时】内完成免费维修,不能修复的应免费更换。若乙方违反本条约定,拒绝免费维修或更换,则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第5.8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经甲方通知,乙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乙方承担。4.4.3乙方必须选用满足国家、省、市技术标准要求,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等证书齐全,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有效期内合格报告的设备、材料,本工程均应选用高效、节能、环保的国家名优品牌产品及材料,严禁使用国家及大连市禁止和限制使用的产品。甲方有权指定符合要求的品牌产品,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实际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包括材料的选样、型号、规格、颜色、款式等)必须经过甲方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中。4.5乙方被确定为项目成交供应商后,应按甲方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预算书,并应保证所实施的工程施工任务满足甲方的要求。对于应急维3修工程能做到全天候服务,并能根据甲方要求随叫随到。即甲方通知乙方后【1小时】内,乙方应安排工作人员在【1小时】内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应于【12小时】内完成服务。4.6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6.1甲方的权利4.6.1.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情况进行检查。4.6.1.2有权对施工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所发现的有关乙方的违约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4.6.1.3因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及因乙方原因引起甲方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乙方承诺将不予推卸地、及时地、直接地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第三方的相关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4.7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7.1乙方的权利4.7.1.1依约收取工程施工相关合同价款。4.7.2乙方的义务4.7.2.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4.7.2.2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4.7.2.3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协议的有关规定开展工程施工任务,保证不发生质量和安全问题。4.7.2.4在协议期内或者协议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协议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4.7.2.5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4.7.2.6建立定点档案制度。将有关本项目的材料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以备查用。4.7.2.7建立填报制度。每次在与甲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三日内,向甲方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四份,并写明项目经理信息。4.7.2.8乙方承担工程施工任务,应派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项目经理。4.7.2.9乙方的定点项目经办人为办理相关业务手续的唯一被授权人。如需更换经办人,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4.7.2.10乙方承接工程任务时,应在投标时填报的项目经理名单中选择拟派的项目经理。4.8办理工程承包业务程序4.8.1甲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选择承包人,并核验该承包人安全生产许可证4原件。4.8.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编制针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工程预算书(或报价书),据此与甲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提供相应服务。4.9费用结算方式无预付款,若无工程质量问题,经招标人验收合格、竣工结算报送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并出具结算报告,招标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完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审批程序后,一次性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注:1、发票:招标人付款前,中标人应为招标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全责,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应负责赔偿。2、招标人支付中标人的合同价款为财政资金,财政资金的支付必须履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审批程序,待相关报批、审批程序履行完毕后,招标人方可按合同约定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中标人不得以未收到合同价款为由暂停项目实施,因此延长的付款时间不视为招标人逾期付款。最终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部分将不予结算。上述最终结算价款包括乙方所需承担的一切费用,包括不可预见风险费用和本协议未列出,但乙方认为完成项目必须列支的所有费用。除上述最终结算价款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额外费用。乙方中标折扣率为95%,乙方在响应报价文件中承诺投入本项目(供甲方选择)的项目经理名单:【杨璐】5.违约责任5.1乙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暂停其定点资格;情节严重的,经报主管部门同意,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单位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工程施工任务的;5.1.2乙方以高于报价的价格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5.1.3乙方所承担的工程施工任务,质量达不到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5.1.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甲方业务的;5.1.5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5.1.6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被甲方或第三方发现的;5.1.7出现重大责任事故;5.1.8本协议有效期内,并非严重而仅属于一般的违约行为累积达到三次的;5.1.9本协议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取消资质的;5.1.10向甲方提供回扣的;55.1.11任一项目甲方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评价为“较差”的(评价内容为控制工程质量的检测与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安全施工措施,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保证措施,项目经理到位情况,项目经理业务水平,技术负责人到位情况,技术负责人业务水平,现场机构人员配套情况,与甲方、设计、监理等配合情况,乙方对定点采购程序的熟悉程度,工程维保服务情况等);5.1.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协议规定的行为。5.2对乙方履行协议情况,甲方有权在主管部门制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5.3监督管理:甲方负责对乙方履行协议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乙方参加下一期定点采购活动的参考依据之一。5.4施工现场的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人必须统一着装,持证、戴牌上岗。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乙方擅自更换管理班组管理人员的,每发现一人次的,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0.2】万元,每发现缺1人次不到位的,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0.5】万元。乙方应按响应报价文件内容和甲方要求指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完成本项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每发现一人次的,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累计发现【3】人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5.5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干扰相邻单位正常办公,并保持公共环境卫生。乙方负责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或由于施工给其他与施工无关的部门工作人员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责,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5.6乙方应严格遵守地**府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由于工程施工管理不符合管理规定造成地**府的处罚和行政处罚罚款由乙方负全责,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5.7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技术条件要求、产品规格、计划、图纸或资料等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否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5.8如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项目通过甲方验收或逾期提供质保服务的,每延迟6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5.9乙方在施工的过程中,乙方员工、乙方雇员或与乙方有劳务关系的所有乙方人员(包括与乙方有委托、雇佣、指示、承揽关系的所有其他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为上述人员投保人身安全保险、工伤保险,并提供足够的保障安全的防护及条件,上述人员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及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部赔偿。如由于乙方拖延造成甲方不得不先行垫付赔偿金的,则乙方应偿还甲方实际垫付全部金额且乙方应向甲方额外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上述金额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5.10乙方施工安装人员、现场工作人员、作业人员(包括与乙方有委托、雇佣、指示、承揽关系的所有其他人员)等如果造成甲方任何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挽回损失。乙方对乙方上述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给甲方建筑物、构筑物、设施产品、甲方员工、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或人身伤害等事故负全部责任,乙方须负责处理并承担后果及全部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因上述乙方人员的原因造成的损害发生后,乙方应尽快向被损害方支付赔偿金。如由于乙方拖延造成甲方不得不先行垫付赔偿金的,则乙方应偿还甲方实际垫付全部金额且乙方应向甲方额外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上述金额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5.11乙方须对工程的质量负责,工程交付甲方后,凡因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或有其它瑕疵,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后果、损失及赔偿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5.12乙方违反履行本协议项下任何一项约定的,均视为违约,经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或经改正仍不能达到约定或甲方要求标准的,甲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5.13本协议约定,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甲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付的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6、不可抗力76.1协议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协议时,履行协议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6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6.5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延续【90】天以上的,视为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工作量支付价款即可,双方如有其他损失均自行承担。7、履约保证金7.1本协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8、保密条款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9、协议的解释9.1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9.2本协议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协议的诠释或解释,本协议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9.3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10、争议的解决10.1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8经协商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1、协议的终止11.1协议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11.2.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自行终止;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11.2.4一方不履行协议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协议,协商又不能得到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协议终止。11.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被取消定点资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11.4本协议提前终止的结算: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解除时乙方未达成付款节点的工程不予结算;若因甲方原因终止,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工作量支付价款。12.法律适用12.1本协议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13.权利的保留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13.2如果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协议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协议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13.3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协议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14语言与计量单位14.1本协议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来往信函、以及与协议有关的文件均应以9中文书写。14.2除协议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通知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传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传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方式送达,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15.2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等文件可以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按下列地址送至或发至乙方乙方:【大连军魁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葵东街20号1层1号】邮编:【116013】收件人:【杨璐】电子邮箱:【sjk133242@163.com】电话:【0411-82678688】下列情况应视为甲方发出的通知等文件己送达:(1)若采用专人提交或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方式,在寄送至上述地址时即为送达;(2)如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在准确发送至上述电子邮箱即为送达;如果乙方的上述送达地址信息更改时,应在新信息启用7日前通知甲方,否则应仍以上述信息为准。以上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告知书、通知书、工作联系单、协议文件、诉讼或仲裁文书,送达主体可以是甲方、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及各行政机关。15.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16.其他约定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城市照明部路灯高压设施抢修检修服务采购项目(【B】包)结算审核中,审减5%以内(含5%)的审减额追加费由【财政资金】承担,审减5%以外部分的审减额追加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如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已经对上述风险进行了充分说明,乙方确认知晓并愿意承担上述风险,乙方承诺不会以任何方式要求甲方支付审减5%以外部分的审减额追加费。甲方付款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前提,如果财政资金未到位,甲方有权暂时不予支付费用直至财政资金到位为止,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无需支付乙方任何违约金或补偿,甲方已经对上述风险进行了充分说明,乙方确认知晓并愿意承担上述1089电力电缆敷设1.名称:电力电缆(拆除及安装)(甲供)2.规格型号:YJV22-0.6/1-4*150mm210m418.0290电力电缆敷设1.名称:电力电缆(拆除及安装)(甲供)2.规格型号:YJV22-0.6/1-4*120mm210m329.1991电力电缆敷设1.名称:电力电缆(拆除及安装)(甲供)2.规格型号:YJV22-0.6/1-4*95mm210m329.1992电力电缆敷设1.名称:电力电缆(拆除及安装)(甲供)2.规格型号:YJV22-0.6/1-4*70mm210m194.8793电力电缆敷设1.名称:电力电缆(拆除及安装)(甲供)2.规格型号:YJV22-0.6/1-4*50mm210m179.8794电力电缆敷设1.名称:电力电缆(拆除及安装)(甲供)2.规格型号:YJV22-0.6/1-4*35mm210m179.8795电力电缆敷设1.名称:电力电缆(拆除及安装)(甲供)2.规格型号:YJV22-0.6/1-4*25mm210m179.8796电缆保护管铺设1.名称:玻璃钢管(含管枕)2.规格型号:DN15010m725.1797满铺草皮m218.3398土方开挖1、土方开挖1000m38979.7499直埋管沟回填砂1、回填砂10m31708.85100回填土夯实1、夯实系数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100m31203.28101土方装车1、土方装车1000m36341.81102自卸汽车运土方1、土方外排,运距综合考虑,自行报价1000m342425.88103电力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10kv1.名称:电力电缆(拆除及安装)终端头(户外)2.规格型号:10KV3*240冷缩个2617.02104电力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10kv1.名称:电力电缆(拆除及安装)终端头(户外)2.规格型号:10KV3*120冷缩个2291.52105电力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10kv1.名称:电力电缆(拆除及安装)终端头(户外)2.规格型号:10KV3*70冷缩个1950.74106电力电缆中间头制作安装10kv1.名称:电力电缆(拆除及安装)中间头2.规格型号:10kv3*120冷缩个4829.2107电力电缆中间头制作安装10kv1.名称:电力电缆(拆除及安装)中间头2.规格型号:10kv3*70冷缩个4763.16108电力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10kv1.名称:电力电缆(拆除及安装)终端头(室内)2.规格型号:10KV3*120冷缩个1585.68109电力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10kv1.名称:电力电缆(拆除及安装)终端头(室内)2.规格型号:10KV3*70冷缩个1544.68110电力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1kv1.名称:电力电缆(拆除及安装)终端头2.规格型号:4*35、4*251kv个294.3111电力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1kv1.名称:电力电缆(拆除及安装)终端头2.规格型号:4*501kv个335.46112电力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1kv1.名称:电力电缆(拆除及安装)终端头2.规格型号:4*701kv个392.69113电力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1kv1.名称:电力电缆(拆除及安装)终端头2.规格型号:4*951kv个456114电力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1kv1.名称:电力电缆(拆除及安装)终端头2.规格型号:4*120-1kv个456115电力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1kv1.名称:电力电缆(拆除及安装)终端头2.规格型号:4*1501kv个616.51116电力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1kv1.名称:电力电缆(拆除及安装)终端头2.规格型号:4*1851kv个616.51117电力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1kv1.名称:电力电缆(拆除及安装)终端头2.规格型号:4*2401kv个616.51118电力电缆中间头制作安装1kv1.名称:电力电缆(拆除及安装)中间头2.规格型号:4*35、4*251kv个375.79119电力电缆中间头制作安装1kv1.名称:电力电缆(拆除及安装)中间头2.规格型号:4*501kv个428.51120电力电缆中间头制作安装1kv1.名称:电力电缆(拆除及安装)中间头2.规格型号:4*701kv个498.73121电力电缆中间头制作安装1kv1.名称:电力电缆(拆除及安装)中间头2.规格型号:4*951kv个555.83122电力电缆中间头制作安装1kv1.名称:电力电缆(拆除及安装)中间头2.规格型号:4*1201ky个555.83123电力电缆中间头制作安装1kv1.名称:电力电缆(拆除及安装)中间头2.规格型号:4*1501kv个721.25124电力电缆中间头制作安装1kv1.名称:电力电缆(拆除及安装)中间头2.规格型号:4*1851kv个721.25125电力电缆中间头制作安装1kv1.名称:电力电缆(拆除及安装)中间头2.规格型号:4*2401kv个721.25注:1、上表中所列工程量为模拟量,具体工程量以招标人签证确认为准。2、上表中未列出的分项工程,若在具体工程中出现,则该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以招标人审定值为准。3、本表中所列各项综合单价已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用、规费及税金等全部费用。4、供应商根据综合单价报出调整系数(如90%、95%等),综合单价乘以中标调整系数作为中标单价,具体工程量由中标人提出,甲方签证确认。本项目调整系数最高限价为100%,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如:若供应商提供的调整系数为90%,则表示该供应商的投标单价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乘以90%)。二、项目相关要求(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中标人存在其他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应由中标单位履行的义务的,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量增加、工程延期等,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按工程总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由中标单位继续补足。(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中标单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招标人有权选择从未支付合同价款或(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因中标单位违约、解除合同产生的违约金、行政性罚款及造成的损失等。35(三)供应商需要荣誉良好,保证工程质量达标,能够提供良好的抢修检修服务。(四)对于应急维修工程能做到全天候服务,并能根据招标人要求随叫随到。(五)所有供应商需承诺以财政部门结算审计值作为付款的依据。(六)中标单位须保证24小时随时待命,接到招标人任务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维护地点组织施工。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中标单位应立即返工至工程质量达标,因此增加的费用和延长的工期,由中标单位承担。同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按工程总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由中标单位继续补足。(七)保修期:(1)工程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2)修复费用:保修期内,修复的费用按照《工程质量保修书》要求执行。(3)修复通知:中标单位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按《工程质量保修书》要求执行。三、工程建设标准1、有关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测量规范》(GBJ50026-2007);《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7-2010);《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3、安全生产规范、规程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3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四、项目管理班组及生产操作人员要求名称有关要求有关要求项目经理专业及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项目经理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项目经理技术职称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专业及学历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其他管理人员要求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其他管理人员要求质检员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档案员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材料员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其他管理人员要求造价人员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有注册造价师证或一级造价员证生产操作人员要求施工现场生产操作人员应持有国家劳动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架子工、高空作业工、电工、电焊工、司机等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其他工种持证上岗率不得少于90%。施工现场生产操作人员应持有国家劳动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架子工、高空作业工、电工、电焊工、司机等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其他工种持证上岗率不得少于90%。其他要求:1、施工现场的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人必须统一着装,持证、戴牌上岗;2、项目组管理人员应能真正全程参与工程建设。3、供应商提供虚假业绩的,一旦被发现将无条件废标,并追究责任。4、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中标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的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5、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干扰相邻单位正常办公,并保持公共环境卫生。其他要求:1、施工现场的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人必须统一着装,持证、戴牌上岗;2、项目组管理人员应能真正全程参与工程建设。3、供应商提供虚假业绩的,一旦被发现将无条件废标,并追究责任。4、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中标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的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5、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干扰相邻单位正常办公,并保持公共环境卫生。其他要求:1、施工现场的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人必须统一着装,持证、戴牌上岗;2、项目组管理人员应能真正全程参与工程建设。3、供应商提供虚假业绩的,一旦被发现将无条件废标,并追究责任。4、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中标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的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5、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干扰相邻单位正常办公,并保持公共环境卫生。37五、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若无工程质量问题,经招标人验收合格、竣工结算报送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并出具结算报告,招标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完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审批程序后,一次性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注:1、发票:招标人付款前,中标人应为招标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全责,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应负责赔偿。2、招标人支付中标人的合同价款为财政资金,财政资金的支付必须履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审批程序,待相关报批、审批程序履行完毕后,招标人方可按合同约定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中标人不得以未收到合同价款为由暂停项目实施,因此延长的付款时间不视为招标人逾期付款。最终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部分将不予结算。38附件4: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标段编号:ZQZC-2024042-2大连军魁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展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其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城市照明部路灯高压设施抢修检修服务采购项目(B包)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确认,贵单位中标,中标价(调整系数):95%。请贵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与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联系,按照有关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特此通知。采购人盛章元采购代理人(盖章)2024年8月E39附件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副本号:1-1)名称大连军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仟万元婺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年06月14日法定代表人部军魁营业期限自2018年0月14日至长期经营范围电气安装工样、市政工程、量内外装装防工程。营道工住所江省大连市中山区东街20号1层1号推,世明工程。通信工程。楼宁能电于产品,机械设备安、指像(限机系统集成:拉服务:电子产晶、机电设项目,经相美指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2019张12月国享全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网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40附件6:企业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221105478(临)企业名称:大连军魁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2MAOXUNEX2X法定代表人:邵军魁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葵东街20号1层1号有效期:2025年08月22日资质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发证机关扬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证日期:024年08月22日41附件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签发机关庄河市公安局有效期限2011.07.19-长期邵军魍路、名性:劓男民汉出生1961年1月23日辽宁省庄河市明阳街道坎1子村石固屯23号公民身份号码2102251961012301184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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路灯高压设施抢修检修服务 电力电缆敷设 电力电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大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